近日,某公司离职员工被诉违反竞业禁止协议的新闻流传开来。 简单来说,员工入职或离职的时候和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约定了许多违约事项,员工离职后违反协议约定,公司即可依据协议起诉员工要求赔偿。 员工败诉,可能要赔几万甚至几十万。 这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最近几年网络直播兴起,很多MCN机构也是这么玩出花的,好多年轻的直播陷入索赔泥潭之中。 竞业禁止、保密条款,法律规定是有的,但是,这些规则被某些公司玩坏了。 首先,适用人群,这类协议一般是针对公司高管或者关键职位的员工,而不是指向所有员工。 其次,约定事项,这类协议一般是约定了有限的事项,比如不能去存在竞争性的对手公司,而不是让离职后的员工彻底离开某个行业。 最后,赔偿数额,这类协议一般应当合理约定赔偿金额。 某些公司,过分运用了法律规定,在适用人群、约定事项、赔偿数额上作出不合理的约定,更离谱地是,某些法院和劳动仲裁委还支持了。 总结下来,大概是这么个步骤: 第一步:测试司法尺度 同一类型的案件可能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但不同的法院对于某类案件的把握尺度是不一样的。 那就选择,哪个法院的审理尺度对我有利,我就去哪个法院申请立案。 案件数量大,就去不同的法院测试,投石问路,拿几个案件去探一探路,如果这个法院对我不利,那我以后就不来了,我换一家法院。 试的多了,总有合适的。 第二步:总结胜诉经验 测试多了,有的赢有的输,总结经验,怎么组织证据、怎么陈述表达,复制成功经验。 司法实务这个词,在这里,有了点讽刺的意味。 第三步:利用管辖规定 司法尺度测试成功了,胜诉经验也积累起来了,那就想尽一切办法,把案件都拉过来,放在某地审理。 至此,批量生产胜诉判决。 评估法院的实务处理尺度,在我看来,不算什么恶意的事情。 怕就怕某些大型公司,不合理地利用在某些地域的影响力,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资本的力量若隐若现,而司法又具有一定的保守性。 同一家法院,前面的案件这么判,后面类似的案件也这么判,这不是很合理吗? 看起来,某些承办人员,一点错都没有,完全的合法合规办理案件。 但深究起来,其中某些关键环节,是经不起考量的。 尤其是那个所谓的合法有效的“协议内容”,真的合法有效吗? 还有,那些套路式的证据,仔细审查了吗? 那些事实,真的足以认定了吗? 恐怕不是吧? 这类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到成千上万人的切身利益。 我相信,有关部门的领导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我特别相信,有关部门的领导会妥善处理这类问题。 特别声明:本文不指向任何特定公司或个人,请后台审核投诉时看到这句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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