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对篆书提出三要:一要圆,二要瘦,三要参差。我以为此圆是指圆劲,决非圆俗;此瘦是指清瘦,决非枯瘦;此参差是指整齐中点画挪让,决非错落怪态。篆贵沉厚清挺,于沉着中内含流动体势,姿媚与轻佻均是疵病。篆之笔法当圆,过圆则弱而无骨;结体当方,过方则刚而无韵。笔圆而用方,体方而用圆,关键是“度”也。 ——言恭达《抱云堂艺思录》 王澍在《竹云题跋》中说:“余常说篆法有三要:一曰圆,二曰瘦,三曰参差。”言恭达先生以多年的篆书实践和书学思考对“三要”进行了阐释。 “圆是指圆劲,决非圆俗”。孙过庭曾说:“篆尚婉而通”,其义简洁而深邃,既阐述了篆书线条圆转之形状,通畅之气韵,又强调了其中锋用笔所表现出的线条形态,即饱满、圆转、通畅。 “参差是指整齐中点画挪让,决非错落怪态”,强调了篆书字势上应有变化。篆书,尤其是小篆,是秩序感极强、整齐划一的书体,形体结构简明、规正、协调,笔势匀圆整齐,但整齐之中还要有变化,在“大齐”中有点画挪让,以求得篆书虽静而生动的审美效果。诚如刘熙载所言“篆书要如龙腾凤翥,观昌黎歌《石鼓》可知。或但取整齐而无变化,则椠人优为之矣。” 篆书要圆、瘦、参差,虽有“三者失其一,奴书耳”之说,但具体运用中关键在于“度”的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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