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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最新规定

 赵拴平 2024-03-24 发布于河南

                   

      税务局或者电子税务局开具外经证,企业带上合同,外经证,营业执照等去到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进行预缴,现在也有很多地方不需要去到工程当地,只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操作即可,预缴后的税额可以在企业申报时进行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规定,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如何申报?

2022-03-25 9:36  责编:李子  浏览:3576

来源会计网

  不同类型的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人在异地预缴增值税,所申报的要求是不同的,应该严格依照法律相关规定,正确地预缴申报增值税。那么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具体如何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预缴增值税的申报方法

  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

  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

  预缴时:目前,大多数电子税务局都能处理。其他省市企业到达营业地后,如需办理报检登记和预付款申报,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通过电子税务局,他们可以关联和绑定其他省份的跨区域事件报告。返回与外省管理证书相关的跨省、跨地区事项报告,点击预付款申报。或者使用电子税务局的预付款功能。

  回来申报,在附表四中填写预缴的数字,需要抵减的话,主表是分期预缴和附表四,本期抵减。

  一般纳税人外地预缴要缴纳多少税?

  1、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当按照取得的价款和非价款费用总额减去分包价款后的余额,按2%的税率预缴税款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扣除分包价款后的价款总额和非价款费用余额为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提供建设服务的地点预缴税款,并向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小规模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扣除分包价款后的总价和非价格费用余额作为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提供建设服务的地点预缴税筑业异地预缴税款是指在建筑业施工、安装、调试和服务等过程中,由施工项目的业主、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在非户籍所在地向税务机关预先缴纳应纳税款的行为。

******最新规定是,自2021年1月1日起,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实行全国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在异地预缴税款方面,各省市区税务机关之间将共享异地预缴税款信息,实现跨区域流动的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信息共享。

具体来说,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实行“二申请”的方式,首次缴纳预缴税款时,需要在异地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税款申报和扣缴义务人备案申请。一旦备案成功,预缴税款通常是按照项目进度比例预缴,并在等值异地抵扣申报期到来时,在预缴所在地办理异地应纳税额抵扣手续。

这一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利于建筑业企业跨越地区进行施工,并可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经济负担,也会提高异地预缴税款的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筑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及时了解和落实新规定,遵守相关的税收政策。款,并向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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