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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告诉我们,以写书的思维方式来学习,是最有效的方法

 HNYZL 2024-03-27 发布于上海

认识事物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叫“认识的感性阶段”,就是感觉和印象的阶段。

比如,我们新认识一个人,一般都会对这个人有第一印象。这个人是干练的,还是热情的;是直接的,还是体面的,不管你承不承认,我们的心里肯定已经给这个人打上了标签。这就是“感性认识阶段”。

随着相处的时间越久,经历的事情越多,我们对这个人的认识也越来越深,从一开始的刻板印象,变的更加具体清晰,立体起来,甚至,很多时候,都可以在事情没发生之前就预判他的行动,这是到了一种“熟悉了解的阶段”。

教员说,“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产生了概念。”

教员这段话的意思是,在感觉的第一阶段,一定要经过反复多次的感受,只有这样大脑才能慢慢变得清晰起来,直到脑子里产生了“质”的变化,出现了“概念”。

这段话其实在也证明一个古老的读书理论,“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一本书,读的次数多了以后,对于,书里的内容就会产生“质”的变化,如果,你没有过这种“书读百遍”的体验,那么你一定有过学习一种技能的体验。一件事,干的次数多了,自然而然就会了,想一想,你是如何学会打篮球,踢足球的;是如何学会打游戏的,是如何学会做菜,开车,甚至是打字的,其实,都是一次次的锻炼出来的。

虽然,经过不停地尝试、感受,我们也可以学会一种技能,但是,在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不会前进了,而且,一般这个水平也不是特别高,只能说能用,或者说熟练,很少有人靠着自己摸索成为高手,为什么?因为,我们没有真的认真思考,让这件事在大脑中形成逻辑闭环,没有形成“概念”,仅仅只是“孰能生巧”变成了本能,并没有形成一个属于自己的理论,用于向更高的水平进步,所以,也就停滞不前了。

教员说,“概念这种东西已经不是事物的现象,不是事物的各个片面,不是他们的外部联系,而是抓住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了。”

把自己感受到的东西表达出来,进行概括总结,这个过程就是“概念化”的过程。在不停地修改概念的时候,概念也就变得越来越清晰,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也就越来越深刻,这是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

教员说,“认识的真正任务在于经过感觉而到达思维,达到于逐步了解客观事物的内部矛盾,了解它的规律性,了解这一过程和那一过程的内部联系,即达到于论理的部分”。

所以,过去我们虽然熟能生巧的学会了很多事情,但是,从来没有一次由“感觉到达思维”,没有认真研究过“规律性”,所以,水平自然不高,要想水平足够高,一定要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的理论。这种说法其实和费曼,“用写书的方法来学习”其实是一个意思。

讲白了,就是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总结自己的体会和做事的流程,达到可以完美解决问题的目的。

教员说,“我们的实践证明: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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