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医方剂学中,药味和疗效的关系是核心问题。然而,在广大群众的认知中,存在着一种错误的理论,即“药过十三,医生不沾,药过十八,医生该杀”。这种理论认为,方剂中药味的数量越少,药物的用量越小,疗效越好,而超过一定数量的药味,则说明大夫水平不够。甚至有很多人这样认为,这样的方子直接可以丢弃,都不用吃。 首先,药味的数量并不是衡量方剂疗效的唯一标准。药味的数量需要根据病情需要和配伍原则进行合理组合,而不是简单地增加或减少在中医方剂学中,有很多经典的方剂,其药味数量并不多,但疗效显著。例如,仲景先师的《伤寒杂病论》中桂枝汤,仅由桂枝、芍药、生姜、大枣和甘草五味药组成,但其疗效确切,被广泛用于临床。其中配伍之精妙,令后人惊叹,其中桂枝配伍白芍,生姜配伍大枣的经典配伍,在很多方剂中都有体现。仲景先师通过调整桂枝和白芍的剂量,白芍倍桂枝,其方的治疗方向又发生了变化,增入饴糖即是小建中汤。 在中医方剂中,有些方剂的药味数量相对较多,被人们称之为“大药方”。这些方剂通常具有较复杂的配关系和较多的治疗作用。世人都言仲景经方,药少力专,殊不知其所描述的为单一病机,而实际病人情况是错综复杂的,人又怎么可能照着书本生病呢?仲景先师也曾言,“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在现代医学的背景下,很多一些常见的小问题,人们也很少去寻求中医的治疗,到了中医大夫那,往往都是现代医学治疗不佳,缠绵数年,其病机复杂,病程较长,通常不是简单的几味药能解决的。例如,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方剂中,经常出现十几味甚至几十味药物的情况。这些方剂中每种药物都具有不同的作用和功效,如活血化瘀、舒经活络、祛痰化浊等。通过合理的配伍,这些药物可以协同发挥作用,对心脑血管疾病的治疗起到积极的作用。 药味的配伍是影响方剂疗效的关键因素。正确的药味配伍可以起到协同增效的作用,而错误的配伍则可能导致疗效降低甚至产生不良反应。此外,性味归经也是药味配伍的重要依据。每种药物都有其独特的性味特点及其归经关系根据这些特点进行配伍可以增强方剂的疗效。单一的以药味,药量去评价一个方剂,这种错误的理论只会延误病情,仅有单味药的独参汤,用对了可回阳固脱,从鬼门关将人拉回来,然误用良药亦可害人性命。 部分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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