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增值税3%→0.5%正式执行!2024年起,这些情形不用交增值税

 黄建新图书馆 2024-04-20 发布于上海


1

增值税3%降至0.5%!

图片

《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规定,自今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附:2024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一、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目前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执行

图片

二、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①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②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③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④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⑤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三、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执行,延长至2027年年底。

图片

提示: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政策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需要提醒的是,该优惠政策只针对二手车经销纳税人,不包括二手车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

四、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图片


2

机动车发票开具大变!

以后这样开票!

上海税务局和厦门税务局近期宣布试点上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机动车和二手车业务功能。也就是说,之前一直未被纳入试点的机动车,现在可以开具数电票。

图片

图片

注意!
一是纳税人需被归类为机动车企业才能开出来,一般企业无法选择这一标签。
二是开具时在“立即开票”界面,选择“机动车”特定业务标签,然后按照提示开具即可。
图片
附:机动车特定业务发票及销售统一发票票样
图片
(机动车发票票样)
图片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至此,我国数电票的票类将缩减为四种,数电票与现行发票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数电票票类

现行发票

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纸质专票、税控电子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电子发票(普通发票)

纸质普票、税控电子普票、通行费电子普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通用手工、冠名机打、定额发票、出租车、医疗服务、公园门票、公路客票等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铁路客票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电子客票行程单


3

2024年起,

这些情形不用交增值税

一、这两类,免征增值税
个人和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图片
二、这三个地区,免征增值税


①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②横琴、平潭各自的区内企业之间销售其在本区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以上相关具体的政策可以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



三、这18种情形,免征增值税
图片
提醒:
1.免征增值税,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
2.直接减免不需要计提减免的增值税,应全部计入收入。
3.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和其他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按照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填写申报表。
四、这17种情形,不征增值税
图片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