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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一)

 手提书斋 2024-04-20 发布于浙江

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却说黛玉同姊妹们至王夫人处,见王夫人与兄嫂处的来使计议家务,又说姨母家遭人命官司等语。因见王夫人事情冗杂,姊妹们遂出来,至寡嫂李氏房中来了。

原来这李氏,〔朱旁]起笔写薛家事,他偏写宫裁(原误哉),是结黛玉、明李纨本末。又在人意料之外。即贾珠之妻。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已五岁,已入学攻书。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朱旁]妙!盖云:人能“以理自守”,安得为情所陷哉?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朱旁]未出李纨,先伏下李纹、李绮。至李守中承继以来,便说“女儿无才便有德”,〔朱旁]“有”字改得好。故生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烈女传》、《贤媛集》等三四种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这前朝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朱旁]一洗小说窠(原误巢)臼俱尽,且命名字亦不见“红香翠玉”恶俗。因此这李纨虽青春丧偶,且居处于膏梁锦

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朱旁]此时处此境,最能越理生事,彼竟不然,实罕见者。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朱旁]一段叙出李纨,不犯熙凤。今黛玉虽客寄于斯,日有这般姐妹相伴,除老父外,余者也就无庸虑及了。〔朱旁]仍是从黛玉身上写来。以上了结住黛玉,复找前文。

如今且说贾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彼时雨村即问原告。那原告道:“被(原误彼)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头,不想系拐子所拐来卖的。这拐子先已得了我家银子,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子,再接入门,〔朱旁]所谓“迟则有变”。往往世人因不经之谈,误却大事。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了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那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主人竟打死了。凶身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望太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恩不尽。

雨村听了,大怒道:“岂有这样放屁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未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着一个门子使眼色儿——不令他发签之意。雨村心中甚是疑怪,〔朱旁]原可疑怪,余亦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使从皆退去,只留下门子一人伏侍。这门子忙上来请安,笑问:“老爷一向加官进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朱旁]语气傲慢。怪甚!雨村道:“却十分面善得紧,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那门子笑道:“老爷真是贵人多忘事,把出身之地竟忘了,〔朱旁]杀(原误刹)心语!自招其祸,亦因夸能恃才也。不记当年葫芦庙里之事了?”雨村听了,如雷震一惊,〔朱旁]余亦一惊。但不知门子何知,尤为怪甚。方想起往事。原来这门子本是葫芦庙内一个小沙弥,因被火之后无处安身,欲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凉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热闹,〔朱旁]新鲜字眼。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子。〔朱旁]一路奇奇怪怪调侃世人,总在人意臆之外。雨村那里料得是他,便忙携手笑道:“原来是故人。”〔朱旁]妙称!全是假态。又让坐了(原误了坐)好谈。〔朱旁]假极!这门子不敢坐。雨村笑道:“贫贱之交不可忘,你我故人也。〔朱旁]全是奸险小人态度,活现活跳。二则此系私室,既欲长谈,岂有不坐之理!”这门子听说,方告了座,斜签着坐了。

雨村因问:“方才何故不令发签”这门子道:“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道就没抄一张'护官符’〔朱旁]可对'聚宝盆。’一笑!〔朱旁]三字从来未见,奇之至。来不成?”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朱旁]余亦欲问。门子道:“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朱旁]骂得爽快。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原误府)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朱旁]可怜可叹,可恨可气,变作一把眼泪也。所以绰号叫做'护官符’。〔朱旁]奇甚趣甚!如何想来?方才所说的这薛家,老爷如何惹得他!他这一件官司并无难断之处,皆因都碍着情份脸面,所以如此。”一面说,一面从顺袋中取出一张抄写的“护官符”来,递与雨村。看时,上面皆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谚俗口碑,其口碑排写得明白,下面皆注着始祖官爵并房次。石头亦曾照样抄写一张〔朱旁]忙中闲笔,用得好。今据石上所抄云: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原误十二)房分。除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

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原误任)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丰年好大雪,〔朱旁]隐“薛”字。珍珠如土金如铁。紫微舍人薛公之后。现领内府帑银行商。共八房分。

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都太尉统制县伯王(原误玉)公之后。共十二房,都中二房,余(在籍〕

雨村犹未看完,〔朱旁]妙极!若只有四家,则死板不活;若再有两家,又觉累赘,故如此断法。忽闻传点人报:“王老爷来拜!”雨村听说,忙具衣冠,出去迎接。〔朱旁]“横云断岭法”,是板定大章法有顿饭工夫,方回来细问。这门子〔道〕:“这四家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皆有照应的。〔朱旁]早为下本部伏根。今告打死人之薛,就系'丰年大雪’之'雪’(原误薛)也。不单靠这三家,他的世交亲友,在都在外者本亦不少。老爷如今拿谁去?”雨村听如此说,便笑问门子道:“如你这样说来,却怎么了结此案?——你大约也深知这凶犯躲的方向了?”

门子笑道:“不瞒老爷说,不但这凶犯躲的方向我知道,一并这拐卖之人〔朱旁]斯何人也!我也知道,死鬼买主也深知道。待我细说与老爷听。这个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个小乡宦之子,名唤冯渊。〔朱旁]真真是“冤孽相逢!”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薄产过日。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朱旁]最厌女子,仍为女子丧生,是何等大笔!不是写冯渊,正是写英莲。这也是前生冤孽,可巧。〔朱旁]善善恶恶多从“可巧”而来,可畏可怕!遇见这(原误着)拐子卖丫头,他便一眼看上了这丫头,立意买来作妾,立誓再不交接男子,〔朱旁]谚云:“人若改常,非病即亡。”信有之乎?也再不娶第二个了。〔朱旁]虚写一个情种。所以三日后方过门。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了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银子,再逃往他省。谁知道又不曾走脱,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都不肯收银,只要领人。那薛家公子岂是让人的,便喝着手下人一打,将冯公子打了个稀烂,抬回家去三日死了。薛家原是早已择定日子上京去的。离(原误头)起身两日前,就偶然遇见了这丫头,意欲买了就进京的,谁知闹出这事来。既打了冯公子,夺了丫头,他便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他这里自有兄弟奴仆在此料理,并不为此些些小事〔朱旁]妙极!人命视为些些小事,总是刻画阿呆耳。值得他一逃走的。这且别说,老爷,你当被卖之丫头是谁?〔朱旁]问得又怪。

雨村道:“我如何得知?”门子冷笑道:“这人算来还是老爷的大恩人呢!他就是葫芦庙旁住的甄老爷的小姐,名唤英莲〔的〕。〔朱旁]至此一醒。雨村罕然道:“原来就是他!闻得养至五岁被人拐去,却〔怎的〕如今才来卖呢?”门子道:“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时,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当日这英莲,我们天天哄他顽耍,虽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况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点胭脂㾵,从胎里带(原误代)来的,〔朱旁]宝钗之热,黛玉之怯,悉从胎中带来;今英莲有㾵,其人可知矣。所以我却认得。偏生这拐子又租了我的房舍居住。那日拐子不在家,我也曾问他。他是被拐子打怕了的,〔朱旁]可怜!万不敢说,只说拐子系他亲爹,因无钱偿债,故卖他。我又哄之再四,他又哭了,只说:'我原不记得小时之事。’这可无疑了。那日冯公子相看了,兑了银子,拐子醉了,他自叹道:'我今日罪孽可满了!’后又听得冯公子三日后才娶过门,他又转有忧愁之态。我又不忍其形,等拐子出去,又命内人去解释他:'这冯公子必待好日期来接,可知必不以丫鬟相看。况他是个绝风流人品,家里颇过得,素习又最(原作最又)厌恶堂客,今竟破价买你,后事不言可知。只耐得三两日,何必忧闷!’他听如此说,方才略解忧闷,自为从此得所。谁料天下竟有这等不如意事——第二日他偏又卖与了薛家。〔朱旁]可怜,真可怜!〔朱旁]一篇(薄命赋》,特出英莲。若卖与第二个人还好,这薛公子的浑名,人称'呆霸王’,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而且使钱如土。〔朱旁]“世路难行钱作马。”遂打了个落花流水,生拖死拽把个英莲拖去,如今也不知死活。〔朱旁]为英莲留后步。这冯公子空喜一场,一念未遂,反花了钱送了命,岂不可叹!〔朱眉]又一首《薄命叹》。英、冯二人一段小悲欢幻景,从葫芦僧口中补出,省却闲文之法也。所谓“美中不足,好事多魔”,先用冯渊作一开路之人。

校注:

①“被”,据各本改。

②“年纪”,各本皆同,是稿本原文如此。惟蒙府本作“年纪小”,甲辰本作“年纪尚轻”,则为后人所改。

③“坐了”,据各本改。

④“发签”后,原多“之故”二字,与前面的“何故”重。今从列藏、蒙府、戚序、戚宁、甲辰本作衍文删去。

⑤“个”,据己卯、庚辰、列藏、蒙府、戚序、戚宁、舒序本补。

⑥“省”,据各本改。

⑦“二十”,据各本改。

⑧“在籍”,据列藏、蒙府、戚序、戚宁、甲辰本补。己卯、庚辰本的过录者因前十一回略去批语未抄,误将此四条正文原注亦当作批语略去。

⑨此批“板定”二字似不可解,疑有抄误。

⑩“道”,据蒙府、戚序、戚宁、列藏本及已卯本之旁改字补。

⑪“雪”,从庚辰本改。

⑫“这”,据各本改。

⑬“的”,除已卯本外,各本皆有此字。从各本补。

⑭“又最”,从庚辰本改。各本皆作“最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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