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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俗解

 吉祥时光 2024-04-25 发布于河南

黑格尔的《逻辑学》作为最难读的哲学著作之一,或者说去掉之一也成立,让很多人没有办法入门。对于现代的青少年来说,很有必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始自己的深度思考,从而走上一条自我觉醒的道路。而“存在论”作为《逻辑学》的第一部分,在黑格尔那里应该属于较低层次的认知活动,但因其具有人类认知奠基的意义,所以黑格尔将其放在了第一部分。但我们要知道,《逻辑学》里面所描述的东西,并不是对客观对象的意识经验,这种内容在《精神现象学》的前三章就已经完结了。黑格尔在这里是要对意识自身进行探索,所以当我们意识到一个对象的时候,《逻辑学》的所有知识就已经完结了,就好比新生儿睁开眼睛看到第一个事物的时候,后面的所有知识都不包括在逻辑学里面了,也可以这么说,在这之后的所有知识都只是逻辑学衍生出来的偶然的知识。

所以,存在论就是从最原始的对象那里,返回到作为认识的主体那里的知识。那个年代还没有产生婴幼儿认知学,或者有哪个神童完全记得自己从受精卵到看清第一个物体的过程,黑格尔又是如何知道这个过程的呢?答案就是《精神现象学》。黑格尔通过他的精神的历史学,将个人的意识放到人类的认知中来考察,所以,每个人之所以生下来就具有感知对象的能力,是因为全人类的认知作为精神保存下来了,而人体就是一个精神存储器,每个个体都继承了全人类的精神财富,当然这个精神必须要发展到绝对知识才可以。所以,恩格斯说《精神现象学》类似于人类的胚胎学说。但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用的是寓言式的,诗歌式的语言来描述这些过程,使其像荷马史诗那样告诉人们这个道理,可惜太过于抽象,普通人很难理解,而且这种语言容易被歪解。所以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用了概念式的语言,就像古希腊哲学家那样直接陈述存在者之所以存在的真理。所以逻辑学通篇都是用推理一步步堆积起来的。这就是它为什么那么难的原因。尤其是如果我们连第一个概念,存在是什么意思都搞不懂,后面基本就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了。

存在论,第一个概念就是存在,有的翻译为“是”,或者“纯有”。但是这个“存在”,并不是“存在者”,并不是我们外部的对象,前面已经说过了,外部的对象不在逻辑学的考察之中,它们已经被悬置起来了,我们只需专注于意识自身,我们只需要知道“是”,至于“是什么”,不需要考虑。只要有对象,人类就会产生“存在”这个意识,存在者和存在是一对孪生兄弟,就好比你看见了面前的一幅画,你不能扭头说什么都没看见,我们无法做到这样。同样,你也不能面前什么都没有,非要说有一幅画。所以,存在者和存在是相对的。那么有的人就认为首先有存在者然后才有存在,也有的人认为首先有存在然后才有存在者。当然黑格尔并没有赞同任何一方,他认为存在者和存在是同一的,并没有先后关系,存在者和存在总是同时显现的,也就是说存在者和存在是没有区别的。但是,我们是肉眼凡胎,并不能立即达到这种同一性的认知,而只能通过两者的区别去认识存在或者存在者。但是刚刚又说了两者其实没有区别,存在和存在者是同时出现的,那怎么办呢?正好存在和存在者一旦同时出现后就开始向前运动变化着。那么如果我们站在存在的立场,也就是意识的立场,我们就只会看到存在者的变化而忽略了自身同时也是变化的。这样两者之间的区别就产生了,于是意识对存在者就有了规定性,但是这种规定性并不属于真正的存在者,它只属于存在,而真正的存在者,也就是和存在同一的那个存在者,是到本质论和概念论才开始阐述的。所以存在论的主要作用,是帮助我们进入本质论找到一条“林中路”。

存在论的第一个概念就是“存在”,但为什么它又是“无”呢,两者什么关系?前面说过了,因为存在和存在者是同一的关系,当我们站在意识的角度同时去反思存在者,是看不到它们的区别的,也就是说两者完全重叠,这就造成了存在是无的结论,正因为存在就是存在者自身,主客体完全同一,所以对存在的反思才是“无”。所以,这个过程是非常自然而合理的。我们的意识虽然无法把握这种内在的同一性,但是它具有一种统一性。也就是说,当存在出现了,同时就有了存在者,而对这个存在者的反思也就是对存在自身的反思,得到了“无”的概念,但是存在和无都不是静止不动的,也就是说无论是思维,还是客观世界都是同步不停运动的。所以,这个无,又因为自身的运动,再次从意识中出现了,它又成了新的存在,而这个存在,和之前的存在有了区别,也就是说这个存在其实包含了两次思维活动,由存在反思到无,再由无反思到存在,虽然我们的认知还无法达到绝对的认知,主客同一的认知,但是意识有一种外部联结的作用,即统一性。意识将存在到无的反思和无到另一次存在的反思合成了一个东西。然后将两次存在之间的区别作为规定性。那么这种新的存在,就叫做定在。这是我们对存在的第一个最接近的认知了。就好比存在或者存在者是一个自身高速旋转的粒子,它闪光的同时自身就湮灭了,那么我们就无法观察到它,因为它的存在就是无。但是,我们的意识会将它两次的旋转合二为一,也就是从亮到灭,再从灭到亮,虽然粒子已经衰变了,后面的那个粒子已经与前一个粒子有了区别,但是意识根本就发现不了这种细小误差,反而将两次的亮光看成是同一个亮光,于是就看到了这个一明一暗的东西,如果像绝对认知那样,存在和存在者是绝对同一的,那就是绝对的光明或者绝对的黑暗,而这是人类无法观察的东西。

所以,定在这个概念的出现,我们就会将对象称作某东西。而某东西之所以是某东西,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存在者之所以是这个存在者”,那是因为它在这个区别之间,也就是意识的两次思维活动之间,那么当意识还要继续向前运动时,就会超出这个区别而呈现出更大的区别时,某东西就不是某东西,而是某东西的他者。但是这个他者和某东西其实是一样的,都是两次思维活动的统一体。所以这个时候,黑格尔提到了坏的无限,即思维中只有无数个的某东西。就好像我们的意识中只有无数个一闪一闪的光一样。黑格尔说这不符合人的认知模式,因为我们看到的绝对不是这种景象,而是从一个光到一个面。所以,意识自身是将某东西和他者统一起来的,由此产生了新的概念,即自为存在,所谓自为存在就是对象的完整轮廓,即存在者成为了一个面。于是我们的对象世界就从一维发展到了二维。在这个平面世界的对面,即我们的意识中就产生了“一”这种意识,同时所有的存在者都是一。那么为什么“一”这种存在属于自为存在呢?而某东西属于“定在”呢?这是因为,我们的思维在定在这个阶段还是一种本能的被动性思维,并不是我们有意识的去获得定在这个概念,而是人的本能就是如此。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把定在翻译为“有”,而把存在翻译为“纯有”,因为定在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有”,而“纯有”是要经过《精神现象学》的纯化思维后才能得到的概念。

所以,自为存在,是我们在存在论阶段的主动性思维,即我们有意识的去做规定。所以,后面的概念都是思维主动创造出来的。而不是本能显现出来的。自为存在的意思就是自己规定了自己,在本质论阶段还有自在存在,也是这个意思,但是它侧重的是自己显现自己。前者凸出的是外部规定,后者凸出的是自身由内而外的显现。那么一这种概念就是我们的意识开始对意识自身进行规定的第一步,紧接着当一超出一身成为另一个一时,我们就会产生许多的一,我们将这种东西规定为“量”,紧接着将两个及以上的量统一,我们就得出了二三四五等等特殊的量,也就是定量。这和定在概念的产生一样。那么这时候意识中的对象并不只是无数个面,就像定在阶段坏的无限那样,人们并不是只能看见二维的事物,而是产生了三维空间的概念。这是如何做到的呢?因为意识将定在和定量,或者说点和面统一起来了,产生了新的存在,也就是度的概念。

意识是如何一步步从二维到三维呢?黑格尔说当意识产生了定量的概念,就会将之前产生的定在进行量化,也就是用后来的概念再来规定前面的概念,所以当意识达到定量的阶段时,同时还保存了定在阶段的某东西这个概念。所以对意识来说,对象既是定量也是定在,但是我们知道意识的鬼把戏,定量已经不再是定在了,可是意识还是将两者统一起来了,而且将某东西也量化,也就是强行的将杂多的点构成了一个面,并且与我们直接看到的面区别开来。这两种面统一起来就形成了“度”。所以度其实是两种量的比例关系,直接的量和间接的量之间的比例。这两种量被包含在了一次观察之内。于是我们就看到了三维立体的东西了。而这种立体对于我们来说有三种,分别是三角形,矩形,和圆形。同样,意识中就是三种度,三种比例关系,分别是正比例,反比例,和冥方比例。所谓正比例就是我们将直接的量看成是一,而间接的量看成是定量,所以对象的空间是金字塔形状。而反比例就是我们将间接的量看成是定量,直接的量也是定量,所以对象的空间是矩形的。最后当直接的量和间接的量是完全相同的定量时,对象的空间就是球形。在人类观察的视野中,无论是最微观观察到的对象中还是最宏观观察到的对象中,最后都是球形。而在球形这里,一切的区别都消失了,球形并不能从自身这里产生任何区别了,所以这个最终形态叫做绝对的无差别性。

由此,意识通过自身的区别来认识自己的这条路就到头了。但是这条路没有白走,因为我们顺着这条路继续往前回溯,就会提出一个问题,在意识还没有产生区别之前,它是绝对的同一性,即存在就是无,再到一个新的存在时,就会产生区别呢?这个区别从哪来的,因为这里只有存在和无两种同一性的意识啊?那就说明,当意识中的存在概念向前运动时,那么它的同一性概念,也就是无,也在向前运动,它也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中,但是并不能被意识反思到,它每次从无再形成一个新的存在概念时,它将之前的存在概念包含在了后一个存在概念中,就好比它是一个中介一样。所以,这个无也在运动着,而且它的统一性与存在概念的外部统一方式不同,它是一种内在的统一性,黑格尔称之为“扬弃”。于是逻辑学就从存在论转到了本质论。也可以称之为“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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