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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贵堂 | 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王国维诗学视角下的《红楼梦》

 慧然 2024-05-07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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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论元杂剧作者及其创作,称:“盖元剧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学问也;其作剧也,非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之意也。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关目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而真挚之理,与秀杰之气,时流露于其间。”

既明确了作者身份、不羁个性和创作胆略,也揭示了作品与作者、时代的关系,又肯定了其杰出的创作成就。评论的是元剧,却完全符合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实际。







(一)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







元剧作者,名位既卑,创作也无益其名位增值,自知创作并不能如太史公,究天人之际,成一家之言,藏之名山,传之后人。作者自知无缘于“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也不再坚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信念,这样也就划清了与传统士人的界限,成为读书人中的另类。

从孔子开始,主流的诗学以教化为目标,讲究兴观群怨,这显然是站在劳心者的立场,使用治人者的视角,自上而下以观之,着眼于群体,着眼于政治。于是,就形成了文以载道的儒家正统。王国维观察到,元剧作家显然背离了这一传统。“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也就是发自于内心,抑制不住的创作冲动;“以自娱娱人”,即以自已在创作中获得愉悦、以受众在观赏中获得愉悦为目的,出于己心,合于人心,心心相通,情感共鸣,审美效果高于教谕作用。其创作目的放弃了文以载道的正统,专注于审美观照——当然,这并不是说有意往离经叛道、毁弃人伦的路子上走,而是专注于自已的观察和感受,传达自已的情趣和理想,在虚拟世界中描绘现实,创造人物,洞烛人生,体现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

文娱之说,由来已久。陶渊明在《五柳先生传》中称“常著文章自娱”,又有诗云“奇文共欣赏,异义相与析”,自娱娱人,兼而有之。明人郑元勋编了一部文集,名之曰《文娱》,呈给了陈继儒(1558—1639,字仲醇,号眉公,松江华亭人,《明史》在《隐逸传》中传其为人事迹),并在《文娱初集序》中记录了此事:

戊辰冬过云间,私视眉公先生,若有甚获其心者,爱而欲传,援牍为序曰:“人之娱此,当有什佰于子之自娱者。神浆天乐,而子是私之,毋乃不祥乎?”余弟然其言,乃次第订梓。阅二岁,庚午初夏工始竣。

自称“山人”的陈继儒,强调的正是文学作品自娱的乐趣和娱人的目的。陈继儒活跃于出版界,依靠编书印书,谋得稻粱,成就声名。这也表明,明清以来的江南社会,在以皇帝为金字塔顶的官僚体制外,开始形成另一种价值体系。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程伟元、高鹗刊刻《红楼梦》,都是出于自娱娱人的目的,也是时代潮流使然。

曹雪芹的身世和创作,与元剧作家多有相类,精神上是同道。曹雪芹早年短时富贵,中年贫困潦倒。“秦淮旧梦人犹在,燕市悲歌酒易醺”,“卖画钱来付酒家”,“傲骨如君世已奇,嶙峋更见此支离”(敦敏);“司业青钱留客醉,步兵白眼向人斜”(敦诚);“爱将笔墨逞风流”(张宜泉),从朋友的诗句中透出的曹雪芹,诗酒狂傲,与关汉卿在套数《不伏老》中自我描绘的形象十分神似,体现出对传统文人道德规范的叛逆精神、任性所为无所顾忌的个体生命意识,以及不屈不挠顽强抗争的意志,实际上是向市民意识、市民文化认同的新型文人人格的一种表现。曹雪芹在第二回中借雨村之口,纵论正邪两赋之人,正是他所崇尚的新型文人人格。

王国维分析元剧作者时称:“余则谓元初之废科目,却为杂剧发达之因。盖自唐宋以来,士之竞于科目者,已非一朝一夕之事,一旦废之,彼其才力无所用,而一于词曲发之。”读书人的正途当然是投身科举,出仕为官。元初废除科举,关汉卿他们已是无路可走。再者,元代社会,人分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工六农七医八倡九儒十丐,读书人排第九,因此到现代尚有“臭老九”之说。曹雪芹缘何脱离正途,走上异路,大约也和身世、经历有关。曹雪芹推崇的明代才子唐伯虎,因科场弊案入狱,自比于司马迁受腐刑,出来后只能走异路。清朝发生的科场案,如顺治朝“丁酉江南科场案”,江南士子蒙冤入狱、流放宁古塔,想必曹雪芹有所耳闻。乾隆二十年(1755) ,宗室科考政策有变而不为人知,敦诚考得优等成绩却名落孙山,成了当朝皇上固执己见并暗箱操作的牺牲品,敦诚愤懑无奈,痛苦不已,曹雪芹表达了同情。为此,敦诚在《挽曹雪芹》初稿里写下了“三年下第曾怜我”这样的句子(沈治钧《敦诚“三年下第曾怜我”考辨》)。那么,曹雪芹不走正途,当然是事出有因。和关汉卿他们一样,思想上的叛逆,精神上的抗争,新型文人人格的形成,源自于现实中的打击。

就其创作而言,曹雪芹在小说第一回中借“石头”之口,明确将世人视为读者对象:“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趣闲文者特多。”随后又详细说明:“……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馀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去,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我师意为何如?

强调其创作的目标人群是世人,供世人把玩,“令世人换新眼目”,也是有意向市民意识、市民文化靠拢。

需要特别澄清的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对《金瓶梅》有所师从,但更重要的是弃其糟粕。老作家孙犁1985年曾著文称,没有《金瓶梅》,就没有《红楼梦》:

《金瓶梅》始转向现实,直面人生,真正的白描手法,亦自它开始。

《金瓶梅》选择了西门庆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家族。用这个人和这个家族,联系当时社会的各个方面:朝廷、官场、市井,各行各业,各种人物。这种多方面的,复杂的人物和场景,是小说创作的一种新局面,也是这一书开创起来的。

《红楼梦》对《金瓶梅》的师从是显而易见的,但更应该指出二者的区别。《金瓶梅》是一部晚明时代的大“俗讲”,是从属于佛教传播的。佛教借用佛曲、俗讲面向大众传播,着眼于劝善布道,借力于因果感应,从教谕的目的出发敷衍故事,这直接影响了中国的小说发展。陈寅恪先生称:

嘗謂吾國小説,大抵爲佛教化。(《敦煌本維摩詰經文殊師利問疾品演義跋》)

至滅罪冥報傳之作,意在顯揚感應,勸獎流通,遠託法句譬喻經之體裁,近啓太上感應篇之注釋,本爲佛教經典之附庸,漸成小説文學之大國。蓋中國小説雖號稱富於長篇鉅製,然一察其内容結構,往往爲數種感應冥報傳記雜糅而成。(《懺悔滅罪金光明經冥報傳跋》)

孙志刚先生著《叙事形态研究》一书,指出:“笔者认为《金瓶梅》更接近于俗讲的原始形态,即'谈无常’”;“《金瓶梅》在文体形式上与佛教俗讲相似,在精神上也与俗讲相通,都是教育和开导百姓的。”

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无论在精神指向上还是在文体形式上,都完全抛弃了俗讲,既告别了文以载道传统,也舍弃了因果感应之说,专注于人,专注于情,从中国文学传统中破土而出,破茧成蝶,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小说。







(二)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







《人间词话》六十,论及诗人与宇宙人生的关系:

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

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这里将宇宙人生分而言之,其中宇宙当然不是指物理空间,而是指人类社会,相对于个人人生的现实社会。这在上文所引“彼但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一句,已经说清楚了。在《宋元戏曲史》第十二章末,表述更为直接:“元剧自文章上言之,优足以当一代之文学。又以其自然故,故能写当时政治及社会之情状,足以供史家论世之资者不少。”

《红楼梦》一书中,曹雪芹既写出了“当时政治及社会之情状”,又对个体生命的精神领域进行了探索,摹写了“胸中之感想”。入乎其内,写得生气勃勃;出乎其外,可谓高瞻远瞩,表现出对现实社会及其思想根基的质疑,表现出身处末世、无路可走的悲凉——望尽天涯路,天涯亦无路,这才是真境界。

《红楼梦》称功颂德,空空道人一再检阅,认为政治上可以过关:“空空道人听如此说,思忖半晌,将这《石头记》再检阅一遍,因见上面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

脂批也时时提醒:“总是称功颂德。”“一段称功颂德,千古小说中所无。”小说中,连高逸迈俗、目无下尘的林黛玉,都被安排作诗颂圣,惹得陈寅恪先生老泪纵横:

又悼紅軒主人極力摹寫瀟湘妃子,高逸邁俗,鄙視科舉,而一時失檢,使之賦此腐句,頌聖終篇。若取與燕北閒人兒女英雄傳第叁拾回“開菊宴雙美激新郎,聆蘭言一心攻舊業”中渴慕金花瓊林宴及誥封夫人,而行酒令之十三妹比觀,不禁爲林妹妹放聲一哭也。(《論再生緣》)

其实未必,《红楼梦》对人间秩序有着准确的描绘,同时明显表达出对这种秩序的强烈质疑,譬如对待皇权。称功颂德是不假,但在小说文本中,在情节细微处,时时透出对皇权的恐惧。一个从未露面的九五至尊,就隐藏在文字的缝隙处,阴森可怖,细思极恐。第十六回,元春封妃,适逢贾政生日。太监来传口谕,荣府人撤了酒席,停了戏文,“摆香案启中门跪接”。夏守忠乘马而至,虽是满面笑容,却只走到厅上,南面而立,传了圣谕,茶都没用,扬长而去,把皇家的威风耍到了极致。贾政不知是福是祸,惶恐入朝,却有脂批称:“泼天喜事却如此开宗。出人意料外之文也。壬午季春。”——脂批有时很会扫兴,譬如此处,偏偏点出泼天喜事,破坏这沉闷到恐怖的氛围——曹雪芹却仍在延续荣府的惶恐,延续了两个时辰,相当于四个小时:

贾母等合家人等心中皆惶惶不定,不住地使人飞马来往报信。有两个时辰工夫,忽见赖大等三四个管家喘吁吁跑进仪门报喜,又说“奉老爷命,速请老太太带领太太等进朝谢恩”等语。那时贾母正心神不定,在大堂廊下伫立,邢夫人、王夫人、尤氏、李纨、凤姐、迎春姊妹以及薛姨妈等皆在一处。

元妃省亲一回,就更不用说了。皇家感仪,钳制着人伦亲情,已是贵妃的贾元春泪流不止,言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唯有众人赋诗,钗黛作弊,才多少显露出一点天伦之乐和摆脱拘束的放任。小说偏又在第五十三回,借贾蓉之口,揭示省亲之害:“头一年省亲,连盖花园子,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就知道了。再两年,再一回省亲,只怕就净穷了。

朝廷之下,有四王八公,有四大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贾雨村寅缘复职,正是借助于世族勋贵的势力,从此走上了为虎作伥、唯权是求、唯利是图的贪腐之路。新科与旧勋勾结一处,沆瀣一气,像石呆子一样的蚁民就是在这样的威压之下苟延残喘。

再进一步,到了家里,小说对宁荣二府当家之人并无敬意,不是明贬,就是暗讽。如第四回末,薛姨妈一家入住梨花院一段:

只是薛蟠起初之心,原不欲在贾宅居住者,但恐姨父管约拘禁,料必不自在的;无奈母亲执意在此,且贾宅中又十分殷勤苦留,只得暂且住下;一面使人打扫出自家的房屋,再作移居之计。谁知自在此间住了不上一月日期,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俱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绔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赌嫖娼,渐渐无所不至,引诱得薛蟠比当日还坏了十倍。虽然贾政训子有方,治家有法,一则族大人多,照管不到这些;二则现任族长乃是贾珍,彼乃宁府长孙,又现袭职,凡族中事,自有他掌管;三则公私冗杂,且素性潇洒,不以俗务为要,每公暇之时,不过看书着棋而已,余事多不介意。况且这梨香院相隔两层房舍,又另有街门另开,任意可以出入,所以这些子弟们竟可以放意畅怀的。因此,遂将移居之念渐渐打灭了。

细读这段文字,明写薛蟠更加恣意妄为,暗批贾氏一门两府家风堕落,尤其对贾政,寓贬于褒,明褒实贬,“一击两鸣”用意甚为明白,反讽效果十分明显。——《红楼梦》有一个明确的叙述者,就是那块锻炼通灵、未能补天的“石头”,而“石头”又是随宝玉诞生进入人世,依附在宝玉身上的,因此事涉贾政的时候,明面上不能贬损,否则就有大不敬之嫌。他们或崇儒,或入道,或信佛,但都没有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家族叙事进程真实地体现了曹雪芹的态度,他对以儒道佛主导的现实世界没有好感,对以敬赦政为主体的贾氏掌门没有同情,将宁荣二府的衰落视为必然。

《红楼梦》中,也透露出对男权至上的怀疑,对夫妻关系的叩问。曹雪芹没有把女人的无奈当作必然和必须,而是有意引导读者聆听不同的声音,譬如,鲍二家的跟贾琏偷腥,被撞破后羞愧自尽,贾琏出来处理后事:

贾琏一径出来……又梯己给鲍二些银两,安慰他说:“另日再挑个好媳妇给你。”鲍二又有体面,又有银子,有何不依,便仍然奉承贾琏,不在话下。

此处有脂批:“为天下夫妻一哭。”——曹雪芹落笔之时,怕是同样心酸眼热,他心目中的夫妻关系肯定不是这样的。

第六十七回,凤姐得知贾琏偷娶尤二姐,对着平儿发了一通怨恨:“天下哪有这样没脸的男人!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见一个,爱一个,真成了喂不饱的狗,实在是个弃旧迎新的坏货。只可惜这五六品的顶带给他!他别想着俗语说的'家花哪有野花香’的话,他要信了这个话,可就大错了。多早晚在外面闹一个很没脸、亲戚朋友见不得的事出来,他才罢手呢!

凤姐生日当天,贾琏与鲍二家的偷欢,事情闹到贾母那里,贾母也还是装糊涂、和稀泥。尤二姐被领进荣国府,贾母赞其俊俏,又拉手,又看脚,竟是默认了。爱情自古排他,贪上贾琏这么个主儿,内有娈童,外边乱来,脏的滥的全要,凤姐如何不失望乃至绝望?于是就有了第六十九回,凤姐将尤二姐接出小花枝巷,闹过宁国府,然后大起杀心,要杀二姐,要杀秋桐,还要追杀张华……

再有,迎春误嫁一事,迎春不认命,宝玉不甘心,从中也可以看出曹雪芹的质疑态度:

迎春方哭哭啼啼的,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

如果不提孙绍祖的名字,还以为是在说贾琏呢,贾琏也怪凤姐吃醋,骂她醋缸、醋瓮,拎着把剑满院子追杀……哥哥荒淫无耻,妹妹弗忍荼毒,若说这不是曹雪芹有意为之,你信么?

王夫人称:“我的儿!这也是你的命。”迎春哭道:“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苦!从小儿没了娘,幸而过婶子这边,过了几年心净日子,如今偏又是这么个结果!”王夫人一边安抚迎春,一边吩咐宝玉:“不许在老太太跟前走漏一些风声,倘或老太太知道了这些事,都是你说的。”宝玉呢,也只能“唯唯地听命”。

在皇权、父权、夫(男)权的重压之下,没有哪个人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才是真悲剧。曾几何时,读书人理气壮,大声疾呼:“夫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如今再也没有这种自信和抗争了,人都活得胆战心惊,像贾母,像贾政,像元春,包括宁荣两府合家人等和客居的薛姨妈一家。

曹雪芹身处的时代,史称盛世。曹雪芹笔下的时代,却是末世。《红楼梦》描述的时代情状,正是盛世名下的衰败之相,四梁八柱,东倒西歪,墙体屋顶,千疮百孔。也就是曹雪芹,神经末梢过于发达,外加心明眼亮,“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不过数十年间,这座大厦开始分崩离析,最终在内外交困中彻底坍塌,迎来了“三千余年未有之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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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诗人视一切外物,皆游戏之材料也







前文论称,和关汉卿一样,曹雪芹身上也体现出对传统文人道德规范的叛逆精神、任性所为无所顾忌的个体生命意识,以及不屈不挠顽强抗争的意志。现实世界压抑越是深重,越能激发思想上的叛逆和精神上的抗争。《红楼梦》正是这样的产物,在写出“时代之情状”的同时,更写出了“胸中之感想”,或者更进一步说,是写出了人类的理想——诗意的居所,自由的生活,儿女的真情。

相对于迎春误嫁,黛玉却踏踏实实地和宝玉恋爱了一场,惊心动魄,刻骨铭心。复盘一下“木石姻缘”在人间的进程:宝黛二人,从初见的惊艳,到彼此的走近,黛玉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引来第宝玉倾诉心肺,“木石姻缘”得到确认(三十二回)。就在宝玉遭父亲笞挞的当天晚上,宝黛二玉再次坦露心迹:

这里林黛玉体贴出手帕子的意思来,不觉神魂驰荡:宝玉这番苦心,能领会我这番苦意,又令我可喜;我这番苦意,不知将来如何,又令我可悲;忽然好好的送两块旧帕子来,若不是领我深意,单看了这帕子,又令我可笑;再想令人私相传递与我,又可惧;我自己每每好哭,想来也无味,又令我可愧。如此左思右想,一时五内沸然炙起。黛玉由不得余意绵缠,令掌灯,也想不起嫌疑避讳等事,便向案上研墨蘸笔,便向那两块旧帕上走笔写道……(第三十四回)

至此,“木石前盟”终于在人间应验,黛玉内心充满了欢愉,明媚如春阳,澄澈似秋水,欢愉的情绪在第四十五回达到了颠峰。在那个凄风冷雨的秋日晚间,宝玉来到潇湘馆,看望问候黛玉,“今儿好些?吃了药没有?今儿一日吃了多少饭?”一手举灯,一手遮光,向黛玉脸上照了一照,觑着眼细瞧了一瞧,笑道:“今儿气色好了些。”黛玉失言,说出渔翁渔婆的话来,自己羞红了脸,内心却是喜悦的。

人间礼法按不住宝黛痴情。以石头随宝玉降临人世为纪元之始,石头十四年元宵,荣国府照例有一场盛大派对,铺排有序,礼仪井然。可偏偏在这个重大节日、在这场盛大宴会上,发生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小事件——黛玉当众给宝玉喂酒:

宝玉听说,答应着,一一按次斟了。至黛玉前,偏她不饮,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边,宝玉一气饮干。黛玉笑说:“多谢。”宝玉替她斟上一杯。凤姐儿便笑道:“宝玉,别喝冷酒,仔细手颤,明儿写不得字,拉不得弓。”……

黛玉过于伶俐,说话做事常不走心——一走心就绕远了。而作为曹雪芹,他是清楚的,他深知宝黛二人的亲昵之举不合人间礼法,可他偏要这么写,还特意让王熙凤点炮似的提醒一句,生怕书中人物和书外读者注意不到似的,那到底是为什么呢?情,大旨谈情,誓将儿女真情发泄一二。尘世的儿女之情,不合礼法,可宝黛是何等人物啊?他们有木石前盟,有神灵庇护,他们来到人间,就是要演绎儿女真情的,“礼岂为我辈设也?”

大观园中,是宝玉和众女儿的诗意栖居之所,纯粹是曹雪芹的人造境观——“造境”,与“写境”对应的“造境”。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于今,没有哪个公子王孙是在大观园里长大的。清代的凃瀛在《红楼梦问答》中说:或问:王夫人逐晴雯、芳官等,乃家法应尔,子何痛诋之深也?曰:《石头记》只可言情,不可言法,若言法,则《石头记》可不作矣。且即以法论,宝玉不置之书房而置之花园,法乎否乎?不付之阿保而付之丫鬟,法乎否乎?不游之师友而游之姐妹,法乎否乎?”

看看宝玉初入大观园时的生活:

且说宝玉自进花园来,心满意足,再无别项可生贪求之心。每日只和姊妹、丫头们一处,或读书,或写字,或弹琴下棋,作画吟诗,以至描鸾刺凤,斗草簪花,低吟悄唱,拆字猜枚,无所不至,倒也十分快乐。

读什么书呢?地球人都知道,宝黛二人,花荫之下,共读西厢……

再看宝玉挨打、贾母发话不见外客之后的状况:

那宝玉素日本就懒与士大夫诸男人接谈,又最厌峨冠礼服、贺吊往还等事,今日得了这句话,越发得了意,不但将亲戚朋友一概杜绝了,而且连家庭中晨昏定省亦发都随他的便了;日日只在园中游卧,不过每日一清早到贾母王夫人处走走就回来了,却每每甘心为诸丫鬟充役,竟也得十分闲消日月。

再看第六十三回,宝玉生日,群芳夜宴,主仆同席,男女杂坐,猜拳行令,纵情放歌:

……芳官吃的两腮胭脂一般,眉梢眼角越添了许多丰韵,身子图不得,便睡在袭人身上,“好姐姐,心跳的很。”袭人笑道:“谁许你尽力灌起来!”小燕、四儿也图不得,早睡了。晴雯还只管叫。宝玉道:“不用叫了,咱们且胡乱歇一歇罢。”自己便枕了那红香枕,身子一歪,便也睡着了。袭人见芳官醉得很,恐闹她唾酒,只得轻轻起来,就将芳官扶在宝玉之侧,由她睡了。自己却在对面榻上倒下。大家黑甜一觉,不知所之。

这等自由、适意甚至偶尔放纵的生活,却有贵妃口谕担保,又有贾母吩咐加持,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谁又能奈何?

王国维《人间词话》未刊稿五十:“诗人视一切外物,皆游戏之材料也。然其游戏,则以热心为之,故诙谐与严重二性质,亦不可缺一也。”

未刊稿六一:“诗人必有轻视外物之意,故能以奴仆命风月。又必有重视外物之意,故能与花鸟共忧乐。”

融汇游戏笔墨与严重态度,乃是“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的另一种体现。此论应用于曹雪芹,一切外物皆为我创作《红楼梦》服务,游戏笔墨,谐不失庄,谑亦有旨。如第五回:

说着,大家来至秦氏房中。刚至房门,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了人来。宝玉便愈觉得眼饧骨软,连说:“好香!”入房向壁上看时,有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有宋学士秦太虚写的一副对联,其联云:“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笼人是酒香。”

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阳]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宝玉含笑连说:“这里好!”秦氏笑道:“我这屋子,大约神仙也可以住得了。”说着,亲自展开了西子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

这里,脂批一面解释意在设譬,一面又表示不解:“一路设譬之文,迥非《石头记》大笔所屑,别有他属,余所不知。”其实,无非视外物为游戏材料、以奴仆命风月之一例耳。

王国维先生也曾直言元曲之陋:“关目之拙劣,所不问也;思想之卑陋,所不讳也;人物之矛盾,所不顾也。”《红楼梦》中也有众多的BUG,即便是起曹雪芹于地下,他也很难自圆其说。更有现代论者,列举出《红楼梦》四个方面的不足(《古代小说研究十大问题》,刘勇强《作为小说标准的》):

第一,社会描写方面有所不足。“……但如果与《金瓶梅》对市井社会的描写、《歧路灯》对子女教育问题的描写、《儿女英雄传》对官场弊病的描写等等相比,《红楼梦》在社会描写方面确实有所不足。”

第二,过于偏向于儿女情长的维度,有其局限性。

第三,无法使象征性与写实性完全融合。“……大观园毕竟带有明显的理想化色彩,与当时人们的实际生活状态有一定距离。也就是说,一个虽不是孤悬世外,却多少对外部世界封闭的园林,作为真实世界的写照,不可避免地要对后者作某种提纯或改变,比如在怡红院中,一个公子哥儿和十余个丫环同住在怡红院里乃至与众小姐同住在大观园中,这样的场景折射着'太虚幻境’,却很难想象是完全真实的现实环境。”

第四,作品中存在大量疏漏甚至粗疏的描写。

正如标题所示,刘勇强先生是将《红楼梦》作为小说标准进行讨论的。小说需要标准吗?曹雪芹创作《红楼梦》有树立标准的考虑吗?这“就如同抱怨桃树没有结葡萄,或葡萄架没有长桃子一样荒唐”(司各特语)。一千多年前,韩愈试作小说,裴度斥其“恃其绝足,往往奔放,不以文立制,而以文为戏”(《寄李翱书》),韩愈拒不接受。“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视一切外物,皆游戏之材料”,“以奴仆命风月”,未尝不可视为天才作家的特权。

俄国著名文艺理论家巴赫金认为,作家(小说)应该具备两种视野,第一视野会触及到重大的社会现实的本质因素,第二视野关注自身存在的问题,如生命的目的、生存的意义等具有相对稳定性的问题。小说从第一视野闯入第二视野,会将人引向对现存规范、现有秩序的怀疑、抵制甚至反叛,将读者引向现实世界的边缘。曹雪芹既是群体社会的观察者,又是个体生命的体验者。《红楼梦》的第一视广阔而深邃,第二视野则洞悉幽微,触及灵魂,提高了人类感情的热度,开拓了情感体验的疆域。这与“摹写其胸中之感想,与时代之情状”说法一脉相通,可见中外文论,其理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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