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上册 第四单元 逻辑的力量 -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 第三课时 “ 语言建构与运用 思维发展与提升 ” 一、课前答疑 在《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的第一课时与第二课时,我们在课堂上了解了“概念间的基本关系”与“逻辑的四种基本规律”。针对“逻辑的四种基本规律”这一知识点,课下有学生反映,不能区分“不矛盾律”与“排中律”这两个基本规律。于是,在新的知识点教学前,我们在课堂上花一定的时间辨析二者。 1.看定义,提出猜想 “不矛盾律”要求相互否定的判断不能同真。 “排中律”要求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必有一真。 从二者的定义可以看出什么不同? 明确: 从文字表述看,不矛盾律反对的是同时肯定“相互否定”的判断,排中律反对的是同时否定“相互矛盾”的判断。 那么相互否定与相互矛盾有何不同呢? 2.看案例,验证猜想 例1: 在法国某地,一个耍戏法的人招揽观众:“快来快来,这里有拿破仑的头骨。”围观的一个人说:“奇怪,听说拿破仑的脑袋是很大的,这个头骨怎么和普通人的没有区别啊?”耍戏法的人解释道:“没错,这是拿破仑小时候的头骨。” 明确: “拿破仑小时候的头骨”被保留下来则意味着拿破仑死于童年。而耍戏法的用拿破仑的名号来招揽观众,显然指的是活到成年后叱咤风云的拿破仑。这个有名的拿破仑1821年5月5日(52岁)病逝于南大西洋圣赫勒拿岛,又何来“小时候的头骨”?“拿破仑死于童年”和“拿破仑死于成年之后”不能同时肯定,要戏法的违反了不矛盾律。 例2: 有人说《红楼梦》值得读,有人说不值得。两种意见我都不赞成。读,太花时间:不读,又有点儿可惜。 明确: 《红楼梦》值得读和不值得读也是相互矛盾的,不能都否定;都否定则违反了排中律。 (1)两个例子都存在“二选一”的情形,但结果为何不同? 明确: 仅从逻辑的角度分析,“拿破仑头骨”引出的两个判断不能同时肯定,但可以同时否定(还可能死于幼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红楼梦》值不值得读”引出的两个判断不能同时肯定,也不能同时否定(无其他可能)。 (2)试用前两个课时学过的知识分析两个例子存在差别的原因。 明确: “拿破仑头骨”引出的两个判断互为反对关系,两者之外还有其他可能。 “《红楼梦》值不值得读”引出的两个判断互为矛盾关系,两者之外无其他可能。 (3)归纳不矛盾律和排中律适用的情形有何不同。 明确: 不矛盾律的适用范围更大,可用于反对关系或矛盾关系的两个概念间;排中律的适用范围更小,只能用于矛盾关系的两个概念间。 二、发现生活中的逻辑谬误 【学生活动】 阅读推送材料,说一说这些例子分别违反了哪一条逻辑基本规律,并试着总结一些生活中常见的逻辑谬误。 例3: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家?” “你怎么老挑我毛病?” 明确: 违反同一律,偷换论题。偷换论题就是把讨论的焦点转移到另一个话题,从而逃避质疑或攻击。 例4: “加鸡蛋一块五一个,你要加一个还是两个?” 明确: 错用排中律,假二择一。明明存在多种可能性,却说成只有两种可能,迫使对方作出自己所希望的选择。 例5: “送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怎么到你们医院之后就不行了呢?” 明确: 违反充足理由律,强加因果。没有因果关系的事件,因为发生的时间相近等表面联系,就把它们看成是因果事件,叫作强加因果。 例6: 我骂(你)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鲁迅《论辩的魂灵》) 明确: 违反充足理由律,循环论证。在论证过程中,尚待证明的结论不能出现或暗含在前提中,否则就是循环论证。循环论证的本质是“因为A,所以A”。 (其余案例详见推送材料) 三、逻辑谬误与语言艺术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人们会故意违反逻辑,达到语言艺术的效果。阅读下面几则故意违反逻辑的语言艺术案例,它们违反了什么逻辑规律?又为什么称得上是语言艺术? 例7: 齐高帝尝与王僧虔赌书毕,帝曰:“谁为第一?”僧虔对曰:“臣书人臣中第一,陛下书帝中第一。” 明确: 齐高帝的意思是所有人放在一起比谁是第一,王僧虔故意曲解,把人分成两类,让高帝和自己都“得了第一”,既保全了高帝的颜面,又保留了自己的尊严,还没有违背自己眼中的事实。不因为对方高高在上就阿谀奉承,也没有为了无关体统的事就冒上犯颜,体现了较高的语言艺术。 (其余案例见推送材料) 四、结语 在中学语文学习中,大家普遍存在阅读理解不到位、语言表达不通顺、作文条例不清楚的问题。而这些很多不是语感问题而是逻辑问题。希望通过这个单元的学习,大家能对“逻辑学”有最初步的了解,系统地学习逻辑思维。 END 作者介绍 曹雨璇 曹雨璇,1998年7月生,曲靖市第一中学高中语文二级教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多次在校级课堂竞赛及解题竞赛中获一等奖,指导学生参加作文竞赛、吟诵比赛获奖。 总第137期 文案丨曹雨璇 编排丨曹雨璇 照片丨王习睿 审核丨高苑铭 读写为本,深耕课堂 紫薇芬芳,共同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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