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医脉诊的个人学习回顾

 googplay 2024-05-23 发布于广东

中医的脉诊几乎可以看做是中医医疗行为的象征符号,常常被行内行外的人看做是精通中医必须掌握的诊断手段。但实际上每个医家的个人习惯、经历、学识和思维方式有所不同,有些医家精通舌诊、有些精通腹诊,目诊等等不一而同,脉诊也只是中医诊断收集病情的手段之一。

对于我来说,最先认识的还是脉诊,不管是在电视剧、书本、还是日常所见,似乎脉诊出现在所有中医医疗活动中。乃至后来到广西中医学院上学,对于脉诊第一印象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觉得好奇:这怎么能诊断出别人得了什么病,然后用药治疗云云。后来学习了中医教材和课程实验才慢慢有些了解到真正的脉诊内涵。

其实脉诊的最初理论架构,并不是直接用来诊断疾病的,通俗来说不是诊断病名病症的,而是判断个体脏腑经络气血的盛衰。中医理论一般认为,脉动是气血的变现,至于其显示出来的位、势、形、数那是说明气血变化的具体状态特征,这种诊断气血盛衰的状态是为中药的四气五味对证用药做依据的。可见脉诊并不是直接来诊断疾病,而是为理法到方药架起一连接的平台。

私下认为脉诊不是理解中医理法方药衔接的唯一模式,否则其他医家用腹诊、目诊判断气血状态用药治疗好人家的疾病你又怎么说。

从对脉诊有好奇心入手,一探究竟中医脉诊到底是怎么回事,前前后后我阅读了公开出版的现代脉学著作和古代脉学著作,还有民国、清朝以前的手抄本,大致数了下不下50本脉诊专著(甚至脉诊仪也都研究制作过,以后有机会介绍),最后发现这些脉诊著作普遍遵循三个特征进行描述记载:脉诊与脏腑气血的关系,寸关尺三部分部归属脏腑经络关系,脉象的位、数、形、势与证候的关系。

图片

但公开出版的著作大多是分开形式论述的,讲脉就单讲脉学诊断,跟看病用药联系不上,无法形成一个理论到临床应用的整体。怎么学好像总缺点什么,后来我发现这个现象跟临床实践有关,需要通过临床看病来突破这个关口,慢慢从脉诊的位、数、形、势连接疾病的诊断,如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再连接对证用药性寒、热、温、凉,药味的甘、苦、酸、辛、咸。这样慢慢步入了中医的门径。

刚开始学脉诊我也经历了些许迷茫和信心不足,主要还是被后世这些脉学书籍记载某脉主某病这种现象给障碍了。这种模式就好像告诉你一个地图一样,可以指哪打哪。但实际上中医脉诊不是精准的实验和机器诊断,精确不到那个份上,脉诊讲的还是整体观,那种某脉主某病的模式会把思维搞得一板一眼,无法适应临床病人的具体情况。这种书籍的传授,个人觉得需要家传师授,耳提面命才能走的通顺。

如何理解一脉主多病,一病可以有多种脉这种现象,我想还是得回到用整体观来看脉,来判断气血的盛衰状态与患者病情病证之间的阴阳整体关系,过于强调某脉主病容易走向分离论、局部论,是把握不了中医脉诊精髓的。

在脉诊专著上所记载的那三个普遍问题:脉诊与脏腑气血的关系,寸关尺三部分部归属脏腑经络关系,脉象的位、数、形、势与证候的关系。其中寸关尺分部归属问题争论的是最多的,争论的内容看到你无所适从。最终我个人觉得《黄帝内经·脉要精微论》里的论述相对能让我接受:

尺内两旁,则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上附上, 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前以候前,后以候后。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

还有就是山西名医黄熙杰、田合禄提出的寸关尺分部经络脏腑归属,自我感觉相对好操作,浮部、沉部分属脏腑明确,能把其间的脏腑经络功能变化与患者病情、病证联系起来,并为后面的用药的药性药味与病证病机之间的关系,找到一些中医基础理论的依据。

在脉诊的应用上,我应用习惯是外感病首重整体脉诊,参合分部诊法。内伤杂病无表证者首重分部诊法,参合整体诊法。脉诊运指方法以《难经》菽数持脉轻重五层脉法来获取脉象触觉信息,五层脉法精细一些,而且可以视为包含了浮中沉三层脉法的触觉信息。整体辨证上,以脉诊参合望闻问其他三诊,来汇总归纳认识个体气机升降出入整体状态,综合病证病机,立出治法,然后再具体到方药。

图片

脉诊的触觉信息具有个人的感觉感受性限制。每个人对触觉的识别所需要的刺激量是不一样的,这部分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无法统一。所以我觉得脉诊过程应该设定标准的条件和诊脉流程,从诊脉的程序上做出规范化,以促进脉学的规范发展促进学术交流。我们对脉象的触觉你可以有你的主观,但是你怎么脉诊这个程序过程我觉得需要统一,你这样摸、我那样摸,中医的脉诊简直是太随意了,关于规范这点我觉的中医院校的教材做的不错。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