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世界是物质的。 世界的物质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观点之一,强调世界本质上是物质的,物质是独立于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意识是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物质的第一性 世界的本原是物质:宇宙中一切现象(包括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归根结底是物质的不同表现形式,不存在脱离物质的“独立精神”或“神秘力量”。 意识是物质的产物:意识是人脑这一高度组织化的物质的机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依赖于物质而存在。 2. 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 自然界是物质的:从微观粒子到宏观天体,从无机物到生命体,一切自然存在都以物质为基础。 人类社会是物质的: 社会存在(如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因素)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社会意识(如思想、文化、法律)由社会存在决定,是物质生产关系的反映(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3. 物质的运动属性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物质与运动不可分割,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没有无物质的运动。 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物质处于永恒运动中,但具体形态在特定条件下呈现相对稳定性。 时间和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物质运动通过时间和空间表现,时空的客观性由物质运动的客观性决定。 4. 物质运动的规律性 规律是客观的:物质运动遵循固有规律(如自然规律、社会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人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通过实践揭示规律,但无法创造或消灭规律(例如,万有引力规律不会因人的忽视而消失)。 5. 实践的物质性 实践是物质性活动: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如生产劳动、科学实验)以物质对象为前提,受客观条件制约。 实践是主客观统一的基础:通过实践,物质世界被改造,同时人的认识得以验证和发展。 哲学意义 世界的物质性观点批判了唯心主义(如“精神决定物质”)和二元论(如“物质与意识平行”),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它强调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方法论原则。 二、物质与意识 物质:独立于意识存在的客观实在(列宁定义) 包括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 具有先在性(宇宙诞生早于人类意识) 意识: 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生物进化→人脑形成→意识产生) 社会实践的产物(劳动在意识形成中的关键作用) 辩证关系 1. 决定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大脑是意识器官/意识内容是客观反映)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 2. 能动反作用: 意识对物质具有指导作用(计划蓝图指导实践) 先进意识推动社会发展(科学理论转化为生产力) 三、对立统一规律 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以下是关于它的一些介绍: 基本含义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双方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基本内容 -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比如没有上就无所谓下。斗争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像生物界的生存竞争。 -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特殊性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如不同学科有不同的知识矛盾体系。 - 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不平衡,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不平衡。在复杂事物中,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意义 对立统一规律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它要求人们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要全面地、一分为二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矛盾的这一面,又要看到矛盾的另一面,善于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四,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它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结果,但量变不因质变而停止。 涵义 ①质――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相关典故 量变引起质变,水从液态变为气态。加热是引起质变的外部条件(外因),水分子的热运动才是引起质变的根本原因(内因)。 关系原理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方法论意义 ⑴、要坚持适度原则 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⑵、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⑶、要重视量的积累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依赖于量变,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必须首先作艰苦的量的积累工作,要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要一点一滴地做细小的事情,反对急于求成,立竿见影,揠苗助长,须知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就好像开门,猛力推门门会反弹回来关上,只有徐徐用力门才能开一样。李泽厚说中国实现民主的途径就和开门是一个道理,不能急躁,这就是适用了量变是质变必要准备的哲学道理。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日益”、“日损”都是量变的过程。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重视量的积累,有步骤、分阶段地一步一步地去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⑷、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⑸、既然质变能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那么,在学习和实践中就要高度重视质变,在量变达到能够引起质变时要有敢于突破的勇气,敢于破旧立新的精神, 把工作和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不要做满足于微小进步的庸人。 运用体现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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