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的陈先生与黄女士是邻居。2023年6月,陈先生在自家院子安装了一个可旋转的监控摄像头,其拍摄范围覆盖到黄女士家门口的停车位。
某日,黄女士请求陈先生通过该摄像头查看其丈夫李先生的行踪,起初陈先生拒绝了,但在黄女士的再三恳求下,陈先生答应帮忙,并将李先生进出家门的监控截图发给了黄女士,同时叮嘱她保密。
然而,黄女士在拿到截图后,怀疑丈夫李先生有出轨行为,于是立即赶回家中,与丈夫李先生发生冲突。冲突中,黄女士拿出陈先生提供的监控截图对质,双方矛盾升级,引发争斗,黄女士在此过程中受伤。
随后,李先生以陈先生侵犯其隐私权,并间接导致夫妻矛盾激化、产生医疗费和财产损失为由,将陈先生告上法庭,要求道歉及赔偿。
法官协调无果后,陈、李二人对簿公堂。2025年3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认定陈先生的行为侵犯了李先生的隐私权。
鉴于陈先生在出庭前已拆除摄像头并删除相关视频,未扩大影响,法院责令陈先生当庭向李先生赔礼道歉。对于李先生的赔偿诉求,法院认为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陈先生的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故予以驳回。
“越来越多的家庭出于安全考虑会在自己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但安装的摄像头很可能会拍到邻居的隐私。监控摄像头的安装方式、程序、使用限制、是否侵害了其他住户的安全等问题,近年来也引发了一些争议甚至引发了诉讼案件。”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钊表示。
“司法实践中,法院的不少判例都凸显了私人监控设备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若缺乏合理规划与法律约束,极易对他人隐私构成潜在威胁,引发邻里纠纷,破坏社区和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向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