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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税增值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缴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缴的增值税;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缴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即,结...
增值税加计抵减会计处理建议。根据文件行文意思,销项税额优先抵扣进项税额,再抵减10%的“加计抵减”,因此,加计抵减不可以简单理解为进项税额,并且加计抵减与进项税额要分开核算,文件对核算做了要求:“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上月加计抵减余额0.5万元转到当月,本月可以计提2万元加计抵减,可...
增值税加计抵减账务处理,有同学建议这样做。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抵减 0.9.这种处理方法与我昨天介绍处理方法都能核算清楚增值税加计抵减计提、实际抵减以及未抵减余额,有利于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制。有个别同学在我这篇文章观点上做了一个改进建议,不用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加计抵减)”专栏,直接冲减“应交税费-未交增值...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
若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同时用于正常缴纳增值税项目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则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第十三种情形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
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需要提醒的是,冲回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不包括,当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将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代开增值税专用...
小规模增值税免税的账务处理。2016-03-30 15:30 来源: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 中国会计网-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问: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销售不超过3万可免交增值税,在确认收入时和免交税款的这部分应该如何账务处理?实现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月底确认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号附件1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同时废止。
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九、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合同,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4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等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8号)规定的零税率或者免税政策条件的,在合同到...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以下简称第15号公告)第九条规定,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的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该可抵扣进项税额适用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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