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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介绍工程收取“居间费”的情况,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禁止进行居间服务,因此,可以收取“居间费”,但是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导致居间合同无效,则不能收取居间费。本案中,张正国与红战公司签订了《居间协议》,该协议约定的居间事项是由张正国为红战公司居间介绍签订... 阅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4-05-09 12:33 |
超详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收集的48类证据清单一、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清单1.招标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单方出具的承诺书。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分包、转包合同14、开工令、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开工报告二、证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清单。隐蔽工程验收单与验收机构,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分... 阅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4-04-18 14:40 |
裁判观点: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关于“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规定,中人公司、新... 阅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4-04-18 14:31 |
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该居间合同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居间方据此主张居间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关联案例1.不支持居间费: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居间合同也无效,法院对居间费不予支持。 阅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4-04-17 18:40 |
与会人员认为,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可以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40、实际施工人借用建筑施工... 阅23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4-04-03 17:01 |
【建工一卡通】总包合同约定仲裁,实际施工人可否代位起诉发包人?法律依据:《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36条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或者相对人以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订有仲裁协议为由对法院主管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或者相对人在首次开庭前就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 阅5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4-03-28 14:27 |
最高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结算协议是否有效 | 实务研究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伍德罗·威尔逊。对于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时,基于施工合同而订立的结算协议是否也将无效这一问题,实务中存在争议,大致有以下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则相关的协议均无效,以无... 阅6 转0 评0 公众公开 24-02-16 18: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因此,在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阅12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4-01-29 09:59 |
Ⅳ、在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新债务与旧债务并存时,确定债权是否得以实现,应以债务人是否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义务为依据,若新债务届期不履行,致使以物抵债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债确人履行旧债务,且该请求权的行使,并不以以物抵债协议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为前提。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务更新... 阅72 转5 评0 公众公开 23-11-17 16:4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收集的证据清单(详细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需收集的证据清单(详细版) 阅1 转自蓝天高山... 公众公开 23-11-17 1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