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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学研究→藏书文化→管理旧制

 抱珠山房 2010-02-01
管理旧制
  
    自范大冲以后,天一阁藏书就不再作为财产再分配,而归其子孙共同所有。因此就产生了与家族公有制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如规定:子孙齐集方得开锁;不得无故开门入阁;不得私领亲友登楼参观和擅开书橱;不得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姓;倘若有人把书籍拿出去典押,必定严加惩办等等。其目的是做到“书不出阁”,防止藏书为个人所占有。这样严格的规定,竟成了数百年来藏书不被瓜分豆剖的重要保证。但是,把书籍幽囚闭禁起来,不利于知识的传播和文化的交流。这种管理旧制是在一定客观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对此,我们自然应作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

    《记天一阁》一文说:“史学前辈谢国桢老先生在天一陶的走廊里,捧着罕见古籍,一坐数小时,边考边录,八旬之人,面无倦容。在散步时,他老人家跟我说:‘解放前,版本学家赵万里先生来天一阁考察,吸取了郑振铎先生碰壁的教训,宴请范氏合族十二房一百零二户方得登阁。今日我平生第三次登天一阁,看到古代书籍保存得如此好,工作人员招待得如此周到热情,国家有幸,本人有幸。’”这件趣事,所记就与事实有出入。此文发表后一个月,笔者赴京开会,当时赵万里先生正养疴在家,他让北京图书馆同志转告:“《记天一阁》一文说我‘宴请范氏合族十二房一百零二户方得登阁’,这是没有的事。”

    其实,赵万里先生早在《重整范氏天一阁藏书记略》中已说得很清楚,当时“相约七月二于五日起以一星期为限,开阁观书,在此期间,所有监视我们的范氏族人膳食费都由我负责筹款担任,但须向鄞县县政府补递一封公函,以便据以备案”。协助编目的朱赞卿先生也说:“一九三三年秋,赵万里重整天一阁见存书目,余为之邀集写官五人,并几编写,挥汗如雨,历七日之久。”并无宴请的记载。可知当时赵万里先生付出的只是书楼管理人员的七天伙食费。

    考范氏世系,亦无“合族十二房”的记载。二世大冲之后,三世有男丁汝楠、汝桦二人,四世光文、光燮、光交三人,五世正格、廷辅等九人,六世从益、从夔等十八人,七世永泰、永恒等二十七人,八世懋柱、懋敏等四十四人,九世与龄、遐龄等四十九人,十世邦甸、邦绥等六十二人,十一世多福、彭寿等七十八人,十二世玉森、盈泩等六十五人,十二世后不及细载。从一九三四年范氏子孙参加“重修天一阁委员会”的人数来看,当时住在本地的仅十余户而已,馀均迁居在外。

    光绪年间,缪荃孙《天一阁始末记》曾说:“光绪三十四年,内兄夏闰枝守宁波,余欲登阁观书,闰枝于八月间与范氏订约,至次年始得复。司马后人一百有二家须均允乃得登,旧例也。”不知“一百零二户”之说是否源出于此?

    说来也巧,一九八一年谢国棋先生再次访阁,他看了《记天一阁》原文,摇摇头说:“我没有讲过这些话。”当天,谢先生挥笔题了“天一阁”三个大字,边款云:“桢因故友郑西谛、马隅卿、赵斐云诸先生之启发,得以数登天一阁。后又识冯孟颛、朱赞卿先生,得以校辑谢山《鲒埼亭集》。今又承嗣斌诸同志热情接待,情不自已,书此匾额,效墨卿遗法,愧不成字,殊为赧赧,不足以补壁也。一九八一年四月三十日,八十老人谢国桢,时游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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