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聋校语文教学的思考
摘要:聋校的语文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搞好语文教学是提高聋校整体教学的前提和基础。发展听觉障碍儿童的语文能力,一向是聋校教学活动的中心课题。语文教学对听觉障碍儿童的听、说、读、写、思维、智力、个性的发展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然而,目前聋校语文教学的现状令人堪忧。在教学体制、教材、教学观念及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在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以创新教育为核心,充分发挥阅读和写作的关键作用;从整体出发,以提高语文教学的质量来取得聋校教学的全面进步。 揉碎的字、词、句分析讲解,而忽略了语文能力的整体性训练。教学模式陈旧,“注入式”、“满堂灌”,教师讲45分钟,学生听45分钟,老师苦教,学生苦学,但效率不高。学生只是接受知识的“容器”,机械地掌握“死的”、呆板的知识。其主动性得不到发挥。
㈣、教学中过于强调和造就聋生学习语文的困难,往往是老师一学期只讲一本书,学生一学期只读一本书,几乎没有其他阅读材料。 聋生的语言障碍使得他们也就只有一本书的知识获取量,学生在校学了九年,也只阅读了不足五百篇的课文。由此, 语文教学的面只能越来越窄,最后走进“死胡同”。另外,由于聋校分散的客观原因,各校之间缺乏经常性的沟通和应有的交流探讨,教师长期处于闭塞的境况中,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改革聋校语文教学的思考 《残疾人教育条例》总则第二条中明确指出:“实施残疾人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并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和需要,全面提高其素质,为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创造条件。”根据这一要求,作为弥补聋生生理缺陷,予以聋生“嘴巴”和“耳朵”的语文教学,更应重视提高聋生的素质。而聋校语文教学又是聋校教学的基础学科。它以其教学内容和形式的丰富性,对促进学生各种素质的全面提高有着特殊的功能。那么,目前,聋生的素质怎样呢?简单地说,学会照葫芦画瓢,“会学”还没有解决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更没有解决好。因此,聋校语文教学改革有必要进一步深化。诚然,改革一起在进行着,而且有所深入,但改革的成效并不尽如人意。 ㈠、适应“回归主流”思想,端正聋校语文教学的指导思想,改变教学观念。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回归主流”运动还相继展开。所谓“回归主流”,也称“一体化”就是让残疾学生尽可能地回到社会的主流群体之中,每天的生活模式尽可能接近主流社会,在最小受限制的环境中受到适当的教育。顺应这一思想,进入主流社会的聋人就要求在读写、思维、智力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以此能在社会中进行正常的交际、工作、学习和生活。这一重任无可非议要落在语文教学的肩上。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在聋教育界接受了新的思想之后,其教育理念也应有所更新。 聋校语文教学的正确指导思想应该是:“着眼素质,加强双基教学,发展思维,培养能力”。也就是重视素质教育,切切实实地使聋生经过特殊学校的培养,成为掌握一技之长,能够自食其力,服务于社会的劳动者。这是教育发展的需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此,在教学观念上必须实行七个转变。 ⑴由重知识的传授转变为重能力的培养。⑵由让学生被动地学,转变为乐学、愿学、主动地学。⑶由单篇课文或单方面教学转变到整体教学。⑷由单纯采用从字到词、从词到句、从句到段的教学方式转变到语言文字训练方面来。⑸由“满堂灌”、“满堂讲”的灌输式转变为教会学生学习。⑹由注重课堂教学转变为课堂教学与即时教学相结合。⑺由师生的授受式的关系转变为平等友爱的关系。 ㈡发挥阅读和写作教学的补偿能力,拓宽教学内容,将知识转化为能力。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讲,语文能力主要包括听、说、读、定这四种基本的能力,而聋童本身听不到,加之由此而直接导致的“说”的障碍,仅存的也就只有读和写了。所以,对聋生来说,阅读和写作是他们获得各方面能力的主要途径,对语文能力的形成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听觉障碍学生的阅读和写作水平是聋校语文教学成效高低的主要考核依据。如果学生只会读而不会写,那么,教学任务只完成了一半。聋校的各科教学,都肩负着发展学生读写能力的任务。因此,要提高聋生的语文素质,提高聋校语文教学质量,就要尽力补偿聋生的生理缺陷,在聋生尽可能接受的范围内,增加阅读量,扩大阅读范围,拓宽教学内容和聋生获得信息的渠道。由一定的量而产生质的飞跃。量中求质,以质求发展。这样不仅可以加速培养并提高聋生的书面语能力,而且可以丰富聋生的生活,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发展个性,同时受到思想教育。但阅读要根据聋生各年级段的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实用性,起到以读代“耳”的作用。对课本上的阅读文章要侧重学知识,懂方法,课外的读物侧重用方法,成习惯。使课内课外紧密联系,相得益彰。 写作教学是语文知识和技能的一种综合训练,它对于将知识转化为能力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写作教学,学生的多方面能力都得到了锻炼。如果写作能力提高了,相应的聋生的观察力、思维能力及认识能力都会有所提高。写作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实用性。因为聋生虽然听觉器官有缺陷,但他们生活的环境都是在有声世界里,长大后需要工作、学习,更需要与周围的人们交往,聋生单凭手语是不行的。作文教学中,这一点尤为明显:凡属学生亲身参加的活动内容进行写作,此活动与学生生活实际紧密相关,尽管学生文学水平不高,但基本上在写作时为难情绪相对减少,写作兴趣较强。北京第一聋哑学校曾在两次团队主题大会上进行了写作练习,但效果却截然不同。同一个学生,第一篇文章《逆境出人才》只写了八十个字,没有具体内容,层次也不清楚;而第二篇文章《记一次劳动竞赛》因与生活紧密并认真地观察此项活动过程,竟写出五百多字,文章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内容具体。因此,作文教学尤其是作文内容应与学生的社会实际需要结合起来。 写作过程既是语文知识综合运用的过程,又是一个复杂的思维过程。尤其对于聋生来讲,写作是其语言和思维发展的重要一环。作文教学中经常对学生进行多角度思考,提炼主题的训练。例如,阅读爱因斯坦童年做小板凳的故事后,引导学生可以从勤能补拙的角度调动学生思考问题,培养其思维的广阔性。在常规思维训练之外,引导学生进行逆向思考。如练习《驳“知足常乐”》;还比如思考:“人们都赞美雪的洁白,而也有人说雪遮盖了一切丑恶、肮脏和黑暗”,试举例论述之。这种训练,使聋生摆脱思维的定势,从反方向认识事物,培养求异思维。聋生的思维发展了, 其语文能力便会相应提高。
㈢以创新教育为核心,从整体入手,建立宏观意识。 《中共中央善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这就要求整个国民教育要把创新教育作为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把提高学生的素质水平作为教育改革的目的。作为国民教育事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特殊教育中的聋教育,也同样肩负着这个神圣的历史使命。创新教育强调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多方面的发展及综合能力的形成。聋校的学生虽有残疾和缺陷,但他们同样需要也能做到全方位的进步和发展。 在以创新教育为核心的基础上,改革聋校语文教学就要求从整体入手,建立宏观意识。这一整体是指从系统论的角度对聋校语文教学整体的认识,注重教学的连续性,注重教材的内在联系,注重语文能力包括阅读、写作、说话(表达、演讲)、视听(看)四个系统的全面发展,注重语文学科对其他学科的基础联系。注重克服只见树林不见森林、只见单篇课文教学或单方面教学忽视整体的作法。在教学方法上,以系统论“整体功能大于部分之和,而不是部分功能的简单相加”的观点关照我们的语文教学,强调对课文的整体气氛,重视综合能力的培养,克服单纯采用从字到词、从词到句、从句到段的教学方式,森林的功能不是每一棵树的功能的简单的相加。语文能力的形成,也只有从整体的功能入手,从“听(看)、说、读、写”全方位入手,才能显现出应有的效力。 聋校语文的课程设置体现了整体的内容,课文中适当地安排一些对话、表演练习,并有与所学课文相应的阅读材料和写作训练。这正是通过语文学习,进行听、说、读、写全方位能力的发展。 语文是其他各科的基础和工具,它与各学科之间都有着某种联系,因此,教学中可以适时渗透。这样一节课能讲很多内容,既提高了学习兴趣,也使其他知识在课堂上得到了巩固或再学习,对其综合能力的形成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语文学科在聋校占的课时最多,花的精力最大,但效率不高,学生的读写能力始终得不到根本提高。这种状况的确是令人担忧的,但让我们欣慰的是,目前有不少聋校中的语文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对聋校的语文教学有了较新的认识,充分考虑聋生的特殊性,结合聋生实际,课堂教学扎实,聋生的语言得到补偿,读写能力有效地发展,综合素质有所提高。一批又一批优秀的聋校毕业生正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为祖国的建设贡献力量。这是希望之星。同时,部分聋校校长己认识到聋生能力差的原因,正在着手转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突出能力,讲究应用,提高语言教学质量。随着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聋校的教学也会在语文教学质量提高的基础之上有一个整体的提高和发展。 参考文献: ⒈全国特殊教育研究会编:《聋校教学文萃》,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 ⒉季佩玉:《聋哑学校语文教材教法》,中国盲文出版社,1986年 ⒊张宁生:《听觉障碍儿童的心理与教育》,华夏出版社,1995年 ⒋罗智慧:《提高聋校语文教学效率途径的思考》,《特殊教育》,1995年第1期 ⒌李艾华:《聋校语文教学与素质教育》,《特殊教育》,1998年第1期 ⒍曹连凤、董存良:《浅谈聋校语文教学中对学生创造思维的培养》,《特殊教育研究》,1999年第4期 ⒎葛桂英:《聋校语文教学改革初探》,《南京特师学报》,1997年第1期 ⒏喻柳春、杨娅菲:《在聋校语文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尝试》,《特殊教育研究》,1998年第1期 ⒐张宁生:《阐扬聋校语文教学的一条原则》,《特殊教育》,1991年第1期 ⒑夏树敏:《抓住聋生学习心理特点搞好语文教学》,《特殊教育》,1993年第2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