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偶” ——答 排偶,高一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学参考资料》(H版)定义为“把范围相同、性质相近的事物,采用结构相同或相类似的句式接连在一起来表达。” 排偶,顾名思义,应该是把排比、对偶两种修辞手法综合起来使用的或兼有排比、对偶两种修辞效果的句式。一般说来,我们认为排比句的基本条件应该有三个以上的分句组成,但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中说道:“排比格中也有只有两句互相排比的,这与对偶最相类似,可以同对偶参看……” ①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 我有所干事,结在深深肠。(白居易《夜雨》诗) ②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杜甫《前出塞》之六) 《写作技巧词典》(海燕出版社)借鉴了 《古文鉴赏辞典》(江苏文艺出版社)中,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与‘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是排比句。‘古之圣人,其出人也远矣,犹且从师而问焉’,与‘今之众人,其下圣人也亦远矣,而耻学于师’,也是排比句。排比句是对偶的,可以加强气势……” 可见,周振甫对陈望道的有关排比句是可以两句形式组成的说法持相同观点。但接下去问题又来了, 怎么来理解这个问题呢? 早期的对偶特点是: 1、结构不对; 2、字数不等,如《诗经·小雅·大冬》:“淮南有箕,不可以簸扬;淮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第四句多一字); 3、词性不同; 4、虚词入对; 5、多同字对。 随着近体诗的产生与发展,后期的对偶格式也越来越严密,自然向对偶提出了限制条件,形成了以下主要特点: 1、结构一致; 2、字数相等; 3、同字不对; 4、词性相同; 5、平仄要合。 这就是说,对偶这种修辞手法,人们也有不同理解和解释。我建议: 1、对“排比”、“对偶”的修辞手法,在我们的教学中还是以常规理解或解释为依据; 2、对“排偶”这个概念不要纠缠; 3、作为老师,对“排比”、“对偶”的不同理解和不同解释做到心中有底。 《辞源》、《辞海》、《修辞学发凡》等工具书或专业书都没有提及“排偶”这个词,我们就不要硬作解释了。 以上文字,供你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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