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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修订汉语拼音方案的四点建议

 昵称1334752 2010-04-30

 一、《汉语拼音方案》中第一部分“字母表”应予删除。字母表放在拼音方案中是很勉强的,因为字母名称的适用范围并非拼音,它主要用于汉语环境中的外文缩写词、序号、代号字母的称说,与拼音无关;字母顺序是国际惯例也无须在方案中规定。字母读音标准及其适用范围作为方案之外的一项语文法规更合适。
方案的第一项内容“字母表”,在字母后边用注音符号标出了一套读音(拼音标为 a bê cê dê…xi ya zê),称为字母名称音;它是周有光先生在五七年设计的,当初被认为是“中国人自己的字母名称”,其初衷是用以取代英文字母名称的(见周:《拼音化问题》),实质是文字拼音化思潮的产物。从方案公布以来这套字母名称读音凭借国家法规成为教学内容,至今52年之久,不教违法、教而不用、不用而教,教者学者莫不疑惑。虽属画蛇添足,现在仍是大学汉语课的必教内容。
拼音方案沿袭了注音字母的声母呼读音(bo po mo fo…),课堂教学即以呼读音称说声母,韵母则以其发音称说。小学阶段为了教字母顺序,又曾以a bo ci de … xi yi zi 为字母名称,避开了名称音和英语,这是又一种误导,因为现实生活中表示顺序的字母按英语称说早成惯例。英语现在已普遍进入小学、幼儿园,儿童大都会用英语背诵26个字母,在此情况下若拼音、英语各教一套,则是误人子弟。
拼音方案公布45周年时(03年),著名语言学家王均先生在网上发表《关于汉语拼音字母名称的建议》一文,称其为“可笑”又“不得不提”的问题,主张取消名称音、字母按英语称说,还希望当年秋季开学前就解决;而名称音的设计者、同为著名专家的周有光先生则不欲公开处理,反应消极。周先生始以三年之力创字母名称a bê cê dê,继以三十余年另造a bei cei dei (见周《汉语拼音基础知识》),世称宗师,享誉海内,而今却欲“黑奔”(见王文)。王均先生今已作古,问题愈演愈烈,学界竟少有訾议,可怪。莘莘学子,朗朗书声,幼稚心灵,每被愚弄,可悲。从网上获知,日本汉语专家已越俎代庖发布“汉语拉丁字母的名称”,笔者亲见,深感意外,可叹。
对此也许有人会以拼音方案是国际标准提出疑问,这是不必要的担心,因为字母名称音中国人自己都不用,外国人就更不用了。
二、 参照英语、美式英语、汉语习惯发音(不完全以英语发音为准)制定“汉语拉丁字母名称读音标准”,统一广播电视字母播音,明确其在汉语环境中的使用范围。
字母名称教学五十年三变,父子异闻,子孙异语,致使今日广播电视中字母播音异读频现,无法可循。
字母播音,中央电视台26个字母中9个竟有异读(GHIKLRTVA):L 有四 种读法(埃欧 埃尔  埃傲  埃路),R有三种读法(阿尔  埃尔  阿),G有三种读法(/d3i://d3ei/极),H有两种读法(埃齿 ei齿),V有两种读法(危 vei);R、L 同读“埃尔”,G、J同读/d3ei/;英语、美语、俄语、习惯读音、拼音声母呼读音,来源五种。笔者从09年6月至今特意关注播音员、主持人的字母播音,对中央电视台六个频道(1、2、4、7、10、新闻)的有关内容作了记录,以上是统计结果。详见附表。
字母读音并非没有国家标准。82年文改会和国家标准局联合发布《汉语拼音字母名称读音》【GB339-82】,重申《汉语拼音方案》中字母名称音的国家标准地位(加注国际音标),并要求在广播中推广使用。但由于方案的规定存在严重缺失,一无使用范围说明,二无适用性,使其无法付诸实施。按这个标准(或呼读音)以下拼写就要这样称说:
 GB(国标)读             改掰               (ge  bo)
 BTV(北京TV)读         掰太歪             (bo TV)
 RMB(人民币)读         阿尔 埃母 掰       (ri mo bo) 
 yi wu (义乌)读           呀衣哇乌          (i i u u)
 Bei Jing(北京)读         掰鹅衣皆衣乃改  (bo e i ji i ne ge)
幸亏播音员没有按方案规定的名称音来读,难怪厂家不肯为如此读音的广告付钱!很显然,以拼音拼写的地名、人名、缩写词不可按名称音(或呼读音)称说,外来缩写词更不用说了,像鸟语。事实上在播音中名称音一次也没有被使用过,这可能是最没有适用性的一个国家标准了。字母读音标准形同于无,播音怎会不乱?这有关国家形象。现今不少英文缩写词直接进入汉语,字母读音混乱相当普遍,这一现象不应被忽视。事实证明,字母名称完全抛开英语,另行一套是行不通的;规范字母读音有待制定统一标准。
26个字母各国通用,但名称读音与英语并不完全一致,这是因为难免要受母语发音习惯的影响。如,有人把英语的G /d3i:/ 读为ji或zhei ,汉语化了。从另一角度看,由于并不造成交流困难,在汉语环境中也不必苛求英语发音的准确性。具体到有限的几个字母,为易于称说、免于混淆,发音与英语有差别是应被许可的。读音标准的制定必须考虑字母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情况,以从俗、从众、从异的原则来制定。笔者认为,多数字母(19个)按英语读,这就是从众;英汉不同按汉语习惯,如G读“极”、I读“哀”、Q读“球”、V读“危”、Z读“贼”,这就是从俗;英美有异按美语,如J按美语读/d3ε/、R按美语读“阿尔”,这就是从异。此外声调也应有统一规定。
三、制定统一的汉字拼音输入法省略规则,适应电脑普及的需要。如:j q x 与ia iao ian iang iong 五个韵母相拼时,其中的半元音 i 从实际发音看并不存在;退一步说,即使存在也无需标出,因为方案不是严式音标。对比 b p m 、d t n l与上述韵母相拼,即可清楚地发现这一点。这是方案设计的疏漏之一。把相关拼式改作ja jao qan xang xong 等等,既是拼音输入法字母省略的需要,也是改进方案本身的需要。其它韵母in iu ie ,因已是省略形式或涉及字母合用,i 发音虽无但不便再省。再如,方案采用了两个字母ng代表一个音素,ng作韵尾时省为单个字母 g 并无不可,ang eng ing ong 可省略为ag eg ig og 。而yong可省改为vog ;jiong qiong xiong 可省两个字母,作jog qog xog 。方案的设计未考虑汉字输入法的应用,编码长、易误拼,但因先入为主仍是最普遍的选择;现行的简拼、双拼替代规定各不相同,增加记忆负担,难以通行。方案的修订是优化拼音输入法的契机。
    四、明确界定汉语拼音的性质为汉语音标;方案更名为“汉语普通话音标方案”或“汉字标准音音标方案”更为确切。
汉语拼音是有音无义的,犹如英式音标之于英语,它不是字或词,不可能作为文字使用。拼音的独特之处在于采用26个拉丁字母、有隔音节符号和省略规定,这使它可兼做汉字输入法,但并未改变它的音标性质。今天看来这是显而易见的,但长期以来许多著名专家(如周有光先生)把拼音当作文字,认为拼音方案“无文字之名而有文字之实”,混淆了音标与文字的区别。1996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82年周有光主持制定),把文字的拼写规范、书写格式应用到拼音上,在理论上是荒谬的;事实上也不存在完全脱离汉字的纯拼音文本的出版物。地名、人名、中文文献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另当别论。这是有关语文法规科学性的一个严重问题。另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其中“拼写”的含义有拼音文字之嫌,应予纠正。
以上问题悬置多年,涉及国家语文法规的科学性、适用性,是至今尚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修订《汉语拼音方案》是问题解决的关键。以上粗浅的认识,请专家批评指正。(附表见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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