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丰台区南苑棚户区搬迁提前腾房奖五千
从2009年12月15日起,为方便南苑棚户区拆迁居民签订“房屋安置补偿协议”,有关部门在当地设立了5个签约点。有关负责人还表示,居民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将可获四项优惠。
据介绍,本次被拆迁人只能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中的一种。
拆迁安置用房也将进行公示,并本着“先拆迁、先选房”的方式进行。居民在拆迁公告中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腾空房屋,可以享受四项优惠政策;搬迁居民可以获得5000元的提前搬家奖励费,每平方米1500元的工程配合奖(指按照搬迁以前原住房面积大小测算)及上靠一档选择安置房的优惠;此外,选择房屋安置方式的居民,在周转期间还可根据实际安置情况享受每套每月2000元的周转补助费,直到拿到新房钥匙为止。
据了解,此次棚户区一期拆迁涉及3300户居民,居民们签约后,在一周内搬迁完毕。相关部门将按签约顺序分批组织摇号。
据丰台南苑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提供的最新数据,截至昨天下午5点,共有58户居民签订了房屋安置补偿协议,预计安置房屋摇号大约安排在十天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