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半岛俗称浇二半岛,是上世纪70年代初,葛洲坝工程开工时,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支持葛洲坝工程建设,划拨给葛洲坝公司生产、生活用地。在40年的时间里,尤其是近30年,由于平湖半岛被列为峡口风景区,实施规划控制,导致这里的建设停滞,特别是政府对其进行搬迁规划后,近十年来浇二半岛再没有盖过一幢楼,修过一间房。而这几十年里,宜昌因葛洲坝和三峡大坝的崛起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迅速发展成为一颗璀璨明珠,享誉国内外。而这些水电建设者却和他们的家人,住在被称之棚户的四十平方不到的平房里。造成一座黄柏河桥分隔出两个极端——一边现代化的高楼林立,一边是平房的破旧凄凄。
以下是就此次拆迁及安置存在的问题和大家进行讨论: 浇二是否是棚户区。棚户区:“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 浇二半岛一面靠山三面环水,林木繁茂、空气清新,是宜昌市域难得的半岛型滨水资源环境,融山、林、江、河多种形态于一体,地理位置奇佳。半岛上五层以上建筑占三分之一,平房占三分之二,有居民三千多户,人口万余。交通便利,并设有专线中巴,到市中心道路基本直线,只需十几分钟;有学校一所,师生及中小学生400余人,师资教学设施优良,孩子最远十分钟可步行到校,上学极其方便,家边就可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半岛内十年前就取缔了网吧和游戏厅,保证了孩子们身心健康成长;还有大型购物超市和农贸市场各一座,更有各种经营形式的副食店、商贸百货;半岛内设医院和卫生所,看病就医方便。由于居民多是老幼妇孺,刑事案件及黄、赌、毒基本排除;在几十年里已自我发展成一个各项设施齐全,安定和谐,适合居住的良好环境,完全和棚户不挂钩。 至于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住房面积小,并非我们浇二原住民不想改变自身的居住环境,而是相关部门进行了规划控制,在规划控制的十几年里(很显然是为了控制地价,为后期拆迁收购降地成本),造成浇二半岛建设一直处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水平。造成这种情况,承担责任不应该是民众,相关部门要负全责。 2、改造拆迁。这次浇二半岛拆迁改造,省发改委批的是《平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那就是为改善居民的居住生活环境设立的项目,并且安置房是以成本价面向被拆迁人的,是允许回迁的。可是到了我们这里变成《平湖半岛棚户区改造及游轮中心项目》这就带商业性质,而且拆迁安置方案上没有提到回迁,意思就是让我们给《游轮中心项目》腾地方。 实行拆迁,依法应公布一套完善的拆迁细则,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被征收人、公众的意见,被征收人代表和房地产评估机构由公众推选。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才能组织实施。不能不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就主观臆断。搞突击、停水停电、强制性拆迁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过渡。一个合理拆迁项目的实施,是根据被拆迁对像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浇二半岛现有三千多户,一万多居民,人员结构三分之二为老幼妇孺,政府应根据浇二半岛的现人员结构情况给予合理安排,平稳过渡。而不是安置房未建到六分之一的情况下,就要求在一年内搬离,或安排过渡房,或给过渡费,让其在外租房进行过渡,这种措施已经在浇二居民中造成恐慌(根据《宜昌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五章 拆迁安置第三十六条 拆迁人负责安置被拆迁房屋的使用人。安置地点根据城市建设规划和工程建设的性质确定。安置分为一次性安置和过渡性安置。异地安置的,应当一次性安置到位;回迁安置的,可先作过渡性安置)。这是和国家领导人、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创造和谐社会”的宗旨相左的。而且我们住在浇二安 定和谐,完全可以等待“先安置,后拆迁” 评估。房产评估有一项基本原则: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时,要对被评估房产的以前价格、现今价格及将来该地段的开发使用价格进行综合性评估。 例如:某城市市郊有一块农田,若按农田价格出售则为 100元每平方米,但根据该城市发展规划,该农田 5年后的法定用途将变为住宅用地,其价格将达到 1000元每平方米。在这种情况下,该土地目前的市场价格就不能按农田评估为 100元每平方米,在评估时应考虑 5年后该土地将按宅地使用这一未来情况。若目前该农田的年租金纯收入为12元/㎡,当贴现率为10%时,其评估价格应为: 12×〔(l+10%)2一13/(l+10%)2×10%-1000/(l×10%)2 =666(元每平方米) 从这里可以看出,原农田价格被正规评估后,从100元/㎡升值到666元/㎡。拆迁后,浇二半岛被投资150亿进行开发,将成为以旅游地产为基础,集观光游憩、旅游休闲、商务会议、度假、居住、购物、交通集散等于一体的时尚新都。 从以上看,浇二半岛以后的发展前景是极其可观的,浇二的房屋的评估价格绝对不会只有1500~2200左右/㎡。同时,沙河地处偏远,周边环境恶劣,配套设施不齐全,出门骑车20分钟才能到交通干道(拆迁过去的多是老人和孩子,出门极其不便),这种地段环境的砖混楼均价要近2000元/㎡,框架楼要2300元/㎡。经查证现市价,好的砖混楼成本价不超过900元/㎡;框架楼成本价不超过1800元/㎡。沙河的砖混楼如果按2000元/㎡成本盖,修建的就不是安置房而是别墅。由此可见此次相关部门委派的评估机构对浇二房产的评估,是充满了虚假和欺诈。 补偿。此次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房产置换、共有产权安置房和廉租房三种。而相关部门给我们玩了一个圈套。他们根据当初葛洲坝分配住房后。没有落实房改,发放房产证,被统计为集体户口,导致浇二半岛现有居民80%左右没有房产证的情况。把这些居民称为承租人。这种房子平均面积基本不超过35㎡。根据伪评估机构评估为1600元/㎡左右,加上评估价上浮的5%,1600×0.05=80元,评估价格就为1680元/㎡左右, 1)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承租人只能拿到自己房子70%的评估款,另30%归葛洲坝集团所有。承租人只能得到:1680×35×70%=41160元,葛洲坝集团拿走17640元。安稳住了几十年的房子没了,只能拿到这些钱,这就逼迫他们去购安置房。 2)选择房产置换。所得“补偿款”最高为8万,安置房最小面积为45㎡,按沙河评估均价2000元/㎡,就要拿出9万元购房(自己要再加1万元,还不算各种办证费用);如购置75㎡的房子,就要掏15万,减去得到的8万“补偿款”,自己私人就要掏7万。(注意:前面8万其实就是我们自己卖房子的钱,也就是说,整个安置的购买全是自己在掏钱)补偿在那里?拆了我们的家,再强迫我们去买商品房,和明抢有区别吗!正规的拆迁安置,应该征求广大拆迁户的意见,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置建设,不应该背离民意,一意孤行,强买强卖! 浇二多是“半边户”,一人撑起一个家。以前工人工资不高,积蓄不多,现在退休就更不济了,这样的拆迁补偿条例,对不富裕的浇二居民无疑是雪上加霜。难道让他们去贷款、去背债,六、七十岁了再去当房奴! 3)选择共有产权。浇二人已经在产权上吃过一次亏了,还会再选择这种吗?廉租房就更不说了,浇二人虽纯朴但不傻,自己本就有房子,为什么要去租! 6、公平、公开、公正。这次拆迁中,把安置房当商品房卖,公平吗?开听证会选举被征收人代表,征求公众意见,公开了吗?派伪评估机构进行不实际评估,公正了吗? 7、本次拆迁人数众多涉及到学生的转学;因拆迁失业人员的安置;沙河的交通;购物;入学;绿化环境;物业等一系列配套设施是否齐全;搬迁过去的老人居多,会不会设置专线车。这些拆迁条例中都没有提起。 8、最近有记者朋友在关注我们,希望大家问明身份,看了记者工作证后,向他们反应浇二的实际情况,但不要捏造、歪曲事实,影响社会和谐。请大家不要把帮助我们的人伤害了! 根据政府对浇二半岛的规划,以后浇二半岛前景是非常可观的,我们的搬迁是其直接利益的提供者。政府的《平湖半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是为民着想,是好事;对浇二半岛进行投资开发《游轮中心项目》,创建文明城市,是大事!我们给予百分百的支持!支持合理、文明的拆迁!但对强拆,暴力拆迁等不合法行为也会斗争到底!浇二居民都是平头百姓,只要生活能正常过,就心满意足了。希望政府能根据浇二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个合理、公正的拆迁补偿细则,不要牺牲老百姓来成就政府的业绩和利益,那样还是共产党的宗旨、人民的政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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