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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商部门的办案查账-SPAQ12315-搜狐博客

 盗火人 2010-09-19

关于工商部门的办案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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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spaq12315  分类: 监管研究-办案 2010-09-18 09:08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经济成份更加多样化,市场交易、竞争行为日趋激烈,经济领域的违法违章行为也更加复杂隐蔽。要监管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市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责,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竞争,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强化执法办案的水平和技能,培养处理各类案件的较扎实的基本功,使所办案件真正办成“铁案”,经得起检验。对某些案件,如查处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案,商业贿赂案,商标侵权案,制售假冒伪劣案件等案件,往往涉及到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查账,运用工商行政管理查账手段从账面证据上对违法行为予以认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办案件进行查账的意义

  笔者作为基层办案执法人员,从事公平交易办案查账工作十几年,积累了一定的查账经验。仅从执法查账工作实践来看,我们认为短期内使工商系统办案人员提高查账技能,很有必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核企业帐目,既是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常规检查的方法,也是查处违法案件获取证据的手段。查处违法违章案件离不开会计查账,账务检查是查处案件的重要手段。查账是一项极为细致复杂的工作,它要求案件检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具备财经方面的法律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还要在查账工作中遵循一定的检查程序。熟练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在熟练查账基础上,才能掌握查账技巧,摒弃没用的东西,获得有价值的证据,使查账充分为查处案件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使违法行为达到定性、证据一体,形成行政处罚的证据链。从执法实践来看,我们认为工商系统在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中应优先录用使用系统学习过财经类专业知识的本科生和硕士生。各级工商机关在干部培训工作上要把培养拥有一批本单位会查账、熟练办案的专业会计人员、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以及高级会计师,当成一件大事来抓。

  二、工商机关办案查账的基本方法

  工商机关办案查账,又称财务账务检查,是指工商机关在经济检查工作中对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公司法人、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经济组织等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对该企业账证等有关资料的检查,查核其会计资料,合同协议所反映的其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经济违法行为的一项专项检查活动。

  在从事账务检查过程中,工商机关办案查账人员根据案件情况,检查的目的和重点,涉及的范围,原则上应从三个方面进行检查。

  (一)查总账。总账,又称总分类账,是指企业按照会计科目设置的,能够全面地、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资金运行情况的账目。总账反映其设置的会计科目数,并能从会计科目的设置中查找我们需要的财务证据、凭证、原始单据。一般情况下,进入企业查账,第一步是让对方单位财务人员给我们拿企业单位总帐的。只有先查看企业总帐,才能进入第二步查企业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户是提供总括核算资料的账户(也称一级帐户),它是总括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经营过程中收入、费用、利润等内容的账户。

  (二)查明细账。 明细帐,也称明细分类账户是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账户,是总分类账户的补充。它是详细具体反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要素的账户。总分类账户是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总括,对所属明细分类账户起着统驭控制的作用;明细分类账户是总分类账户的详细记录,是对总分类账户的辅助和补充,两者是控制和从属的关系。

  明细分类账对应总账账户,会计凭证对应明细分类账,原始单据(票据)对应会计凭证。会计凭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的收入支出情况记账。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应以总帐、明细分类账、会计凭证、原始单据为主。如怀疑某一方面有问题时,先查总账,再查明细账,而后再查会计凭证。

  (三)查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等单位经济业务活动往来发生的经济收入支出等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单位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或填制会计凭证,办理凭证手续,真实、正确地反映和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的情况。工商机关在办案中主要有针对性的或按已掌握的线索情况查找所需要的会计凭证。检查、审核会计凭证也是工商机关对被检查单位在经济业务往来中有无违法违章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执法手段。

  会计凭证从种类上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往来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者已完成的情况,并作为原始依据的会计凭证。它是记帐的原始依据,是进行会计核算的第一手资料和重要依据。原始凭证的制作按其取得的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凭证。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2.外来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是企业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往来时,从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销货发票、银行对账单、扣手续费通知、收款单位开具的收据等等。

  记帐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内容,运用账户和复式记账的原理编制的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分录凭证。记账凭证按其记录的业务是否与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有联系,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三种;按其填制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复式凭证和单式凭证;按其反映经济业务的数量不同分为单项记账凭证和汇总记帐凭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办当事人违法违章案件时,主要是对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主要采用审核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正确性。

  三、办案查账应注意的问题

  查办案件比如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主要查看其“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账目。制售假冒伪劣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等,还应注意计算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计算问题,参照国家工商局[1989]工商公字336号的文件执行。

  查账的最后要验证查账结果,或做必要的内外调查,将账务检查和询问当事人、证人结合起来,使书证和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形成案件的证据链,以此为根据来为查办案件定性。

    这里我用“查账”而不用更加专业的“审计”这个词,是因为工商部门的查账和审计部门的查账还是有所区别的,而且我们所说的查账范围也比会计凭证、账册、报表要宽泛。除了无照经营和个体工商户的案件外,工商部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和企业以及各种社会法人、组织在打交道。工商部门承担的是经济检查的任务,打击违法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无论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法人、组织的日常活动,都会在会计记录中反映出来,即使是个体户或者无照经营在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的情况下,一般也会自行记录一些日常经营中的进销存情况。这些都是查账的范围。

  查账应当从第一次上门检查时就开始。一般应当配备至少两个人做此项工作。检查的重点在会计凭证和明细账,总分类帐和报表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会计凭证是原始的会计记录,但是,这里面内容庞杂,未必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因此,通过明晰分类账提供线索,有疑问的倒过来看凭证,能大大提高效率。不过,遇到企业整个经营行为都是违法的,没有一点合法行为时,总分类帐也会有一定的作用。

  会计凭证中不仅要看进销存之类的内容,对于仓储、运输、印刷等发票也不要忽略,同时要善于发现问题。我一直有一个观点,一个企业也好,一个单位也好,它的经营过程就和学生读书考试差不多,任何一个社会一致公认的优秀学生也不可能做到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毕业每次考试都是满分,从不被老师扣分的。企业也一样,在这么长的经营过程中是不可能一点错误都没有的。当然,我们没必要抓住一点点小问题就上纲上线,但是善于发现问题是一个办案人员的起码素养。而大量的问题都是在会计凭证中找到的。

  和会计凭证相对应的,如果设有仓库的,还应当建立仓库台账。台账的记录应当和会计科目“库存商品”是一致的。因此,在查账的同时,也应当盘库,只有账实相符才说明情况是正常的。否则就要存疑。

  在初步查账后,可以分别作出交由审计,或者自行统计的决定。有些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时间跨度较长,或者涉案商品的品种、规格等过多,如果自行统计耗时耗力,此时交由第三方进行专业审计不仅可以提高效率,同时数据的质量也较有保证。工商部门在委托审计时,应当注意审计单位的资质,要选取那些具有司法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因为,这些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具有司法审计资格的,只能是民间审计,这个证据效率就非常低了,也不能直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使用。我们在做每一步工作的时候,都要防止在最坏的情况下被动,因此时时刻刻都要记住,当事人是可能和我们打官司的,而打官司是要证据的,证据不充分,或者证据因非法而被驳回,我们是要输的。

  如果自行统计,一般也要当事人的财务人员认可我们的统计结果。而且,工商部门对会计记录事项的统计应当分门别类,千万不能图省事直接弄一个违法所得出来,连出处都没有。违法所得的计算过程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因此,做这项统计工作的承办人,一定要非常细致,千万不能有差错。一个数据错误,整个案子统统推翻。

  在对这些主要内容进行检查的同时,也要注意财务凭证中的一些细节问题,包括各种费用报销是否正常,前文提到的仓储、运输、印刷等单位的信息也要注意,特别是适用《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案件尤其重要。上一篇我曾经举过例子,我就曾经从一张运纯净水的发票开始查找,最终找到那个地下加工厂的。因此,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下一次将按照不同案件类型来谈查账重点。

    

参考导读:

  谈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查账

  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查账是指对涉嫌违法企业财务依法进行检查、调取账册和凭证等证据、核算违法经营活动所取得利益的财务监督检查过程。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离不开查账,特别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过程中,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查账对查清案件违法事实、获取有效证据,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查账在执法中的作用

  (一)查账能反映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危害后果,是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工商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查账能使行政执法机关了解违法当事人经营额、违法获利、违法行为侵害的合法权益,进而判断出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为工商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提供事实依据。一些法规还规定了罚款处罚幅度必须依据经营额、违法所得额来确认,因此需要通过查账来解决。

  (二)查账可以取得必要的财务书证。与其他证据相比较。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违法所得确认是以交易凭证为准;计算已缴税金是以完税单据为准;查处非法为他人提供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等签订合同甚至提供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只有通过查账认定资金往来、收入所有,来确认真正的经营者和非法提供工具的当事人。可见许多办案的关键证据是财务证据,其他证据如笔录、合同、视听材料等是财务证据的必要补充。

  (三)查账可以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准确地对违法行为定性。查账可以查清违法经营方式、非法经营目的,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定性和处罚。如:某企业没有小轿车经营权,其购进后加价售出,违反了小轿车专营规定,应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定性处罚;如果其只是为客户牵线搭桥,收取中介费,则其行为不是销售小轿车而是从事中介服务,不应定为投机倒把行为。可见违法行为经营方式不同,则定性也不同。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前提是当事人必须是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查账可以帮助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的经营目的。

  二、执法中查账的基本要求

  查账,对一位工商办案人员初学者来说,似乎都有几分神秘的色彩,总觉得查账难学难做。我们从实践中把工商执法工作中查账的基本要求归纳成八个字:会、熟、留心、看、问、寻根。

  “会”,就是掌握会计知识。账是以真实、合法的凭证为依据,按照一定的会计方法做出来的。要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懂账才会查账。因而财务专业知识是查账人员的一项基本功,是进入查账之门的钥匙。

  “熟”,就是熟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规章制度。企业是否有违法行为、经营活动的认定、对数据的要求与财务会计中的内容和含义存在差异,需要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制度作为尺度来衡量。

  “留心”,就是工商办案人员对企业查账客体的有关情况,不管是看到的还是听到的,都要处处留心,事事留意,记在心里并进行综合分析,以便在查账时作为突破口。

  “看”,就是观察。在查账的准备或实施过程中都应仔细地观察,通过发现情况找出疑点。

  “问”,就是询问。在查账的全过程中,对所见所闻的一些情况,通过询问当事人、知情人,进一步掌握情况。

  “寻根”,就是挖根究底。会计数据之间是——对应的,有“借”必有“贷”,使经营活动在会计中留下轨迹,只有彻底查清来龙去脉,才能避免出现“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通过检查财务的有关资料,使用一切有效的查询方法把疑点弄清楚。

  三、执法中查账的主要方法

  查账的方法可大致划分为两类,即查核书面资料的方法和验证账实的方法,在办案人员查账过程中两类方法可结合使用。

  (一)查核书面资料的方法,主要是指办案人员通过对企业的财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各种书面资料的复核和核对,借以验证账证、账表、账账是否相符,审查其反映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

  1、查核书面资料的方法,按照检查的顺序分为顺差法和逆查法。

  顺差法主要是指采用同会计工作程序相同的顺序进行核对,即以查核凭证开始,用原始凭证核对记账凭证即有关账簿,再由账簿核对报表。该法常用于检查业务繁杂的财务账目,其结果比较精确。

  逆查法主要是指采用同会计核算程序相反的顺序进行核对,即用会计报表核对账簿,账簿核对凭证。逆查法常用于业务量较少的账目检查,往往是事先已掌握有关情况。

  2、查核书面资料按检查的范围分为抽查法和全查法。

  抽查法主要是指从全部企业会计资料中抽取部分会计资料进行审查的方法,即有目的地抽取几个账户,几大品种的有关会计资料作为重点检查。

  全查法主要是指对全部企业经济活动的资料逐一不漏加以全面审查的方法。该方法一般适用于较小单位的账务检查。

  (二)在工商执法办案过程中我们还要采取验证账实的方法,对书面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地反映经济活动进行验证、主要有四种:

  盘存法:是用以核实实物资产与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借以证实账户余额是否真实、准确。该方法适用于对原材料、燃料等重点物资的检查,从而发现“账外之账”,“账外之物”等有关情况。

  询证法:是对有疑点的往来账目采用查证的方法,包括查询和函证两种。查询是指发现财务账目疑点,有目的地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函证是指为弄清某项业务而发函查对的方法。

  调节法:是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的验证方法,通过验证银行存款日记账看是否准确真实。

  鉴定法:是对需交专业技术部门化验鉴定证实书面资料真伪的手段。

  例如:丰华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收受商业贿赂行为的案例及查账。丰华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自1998年1月至1999年12月,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采购过程中,收取武汉市施德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市玉华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正常商业折扣以外付给的赞助费、宣传费、会议费共计429,476.18元。本案当事人将在购销活动中收取的款项以捐款名义计入其他收入,没有冲减采购成本。因此接受的款项虽然记入单位会计账,但没有如实入账,不能认定是正常的折扣。事实上,支付回扣往往不是绝对不入账,而往往是以其他名义记假账。以此平账、掩盖回扣,这种行为并不能改变其为“账外暗中”的违法性。丰华市工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29476.18元,罚款20万元。

  根据本案要着重明确会计分录①②③

  ①借:银行存款146,569.26

  贷:其他收入一赞助费146,569.26

  ②借:银行存款135,715.85

  贷:其他收入一宣传费135,715.85

  ③借:银行存款147,191.07

  贷:其他收入一会议费147,191.07

  四、执法中的查账应注意搞好三个结合

  1、查“死账”与查“活账”相结合。所谓“死账”是指财务账面记录等书面资料;所谓“活账”是指知情人对业务经营活动的记忆。我们知道,任何经济活动都是在人的操纵下进行的,总是先有“活账”,然后才有财务账面记录,因而我们在查账的同时应多向知情人做调查,将财务检查和询问证人结合起来。这样做好处有三点:①验证查账结果,形成证据链条,书证和证人证言相印证。②利于确定查账重点,提高查账效率,常常还能发现作弊手段。③利于发现新的案情和线索,扩大战果。

  2、查账与外调相结合。即在查账过程中发现问题和疑点,经过分析,确属内部调查不易解决的问题,应到外地外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一般来说,查账进行到一定程度后,即可以外调,对于案情简单,问题明确的案件,也可以查账与外调同时进行。查账为外调提供方向目标,外调为查账提供证明和线索。

  3、查账与询问当事人相结合。即利用查账中发现的线索证据,经过研究之后,在询问当事人时搞清情况,扩大战果。在询问当事人时要注意方法,不能简单地同当事人算账、对账,这样容易暴露我们掌握的情况。在询问时要注意运用查账中所获取的证据,从当事人口中了解更多的情况。

  总之,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更加严格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障职能到位,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必须加强包括财务专业知识在内的各方面相关知识技能的学习掌握。

  

  查帐常用技巧

  为了保证查帐工作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检查目的,对一些特殊的情况,如被查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全和帐外“帐”等,必须相应采取一些较为特殊的检查方法与前面所介绍的基本检查方法配合。

  □三查三找法 对管理混乱,财务上建帐不全,记录零乱的企事业单位,可采用三查三找法突破查帐困境,具体内容是: 1.查银行对帐单,找钱款数量。当被查单位原始凭证残缺不全,只有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或甚至无日记帐可查时,银行对帐单就是唯一的银行存款收入、支出情况的完整记录。根据对帐单,确定每笔银行存款收入的来路,对于支出的款项,可以查证支出的数量及支出具体去向是否合理合法。经济案件查帐中, 诈骗、投机倒把团伙往往运用多单位户头转帐方法,最后将得来的赊款转入本单位户头。查帐时,只有用这种查帐追踪方法,方能一查到底。

  2.查其他往来帐,找业务关系对象。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帐户往往是舞弊者掩盖舞弊事实, 隐瞒各种收入或虚增支出的重点实施对象。如企业或单位将销售收入不入销售帐,而作为其他应付款入帐,转移收入偷漏税收等。通过往来帐户的查证,既可以摸清舞弊者的舞弊手段,又可以查明资金的去向。 3.查应收销货款和应付购货款,找款项的去路。企业或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资金占用总额衡等于来源总额,应收销货款是一个债权帐户,它说明了流动资金的去向:应付购货款是一个债务帐户,它说明流动资产中部分款项占用的来路。这些方向和来路是否正常,应通过对具体经济业务的会计资料查证后,方能说明原委。

  □发现疑点法

  检查能否顺利进行,实现既定目标,检查人不但要掌握并熟练运用各种检查方法,更重要是能否发现问题,找出疑点。根据我国会计基础检查的工作实践经验,有8 种发现问题的方法。即从异常数字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从异常业务往来单位发现问题的方法;从帐户之间异常对应关系发现问题的方法;从异常时间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从异常地点发现问题的方法;从有关人员异常生活变化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从逻辑矛盾中发现问题的方法和从异常结算方式中发现问题的方法等。这8 种方法主要是根据会计资料的8 种基本要素的特点和检查人员实践经验提炼产生的,检查时应适时交叉运用。 1.从异常数字中发现问题的方法。主要是根据企业或单位某一类型经济业务涉及金额或数量的正常变化范围,从中发现超过这一范围之外的特殊业务,作为检查的重点。寻查异常数据一般可从以下3 方面着手: ①从数字价值的大小(金额大小)变化发现异常数字。每一类经济业务的发生在一定时期内有一个正常的量的界线。如:某集体建筑施工企业 1 至9 月累计开支企业管理费12000 元;上年同期为75000 元;本年年度计划支出数为100000 元~120000 元。在管理人员、管理费上交标准和工程量没有大的增长变化的情况下,该企业当期实际开支的企业管理费120000 元,这个数字,就是异常数据。而同时期支出在75000~90000 元(120000 元÷12 个月×9 个月)间,就是业务的正常量的界线。发现企业管理费异常数据这一疑点,然后再逐项检查该企业的企业管理费中各项具体支出的内容,就很容易查找出详细的疑点和具体的问题来。

  ②从数字的正负变化方面发现异常数据。有些数据有固定的变化方面, 或为正数、或为负数,或有两种可能,但变化总有一定规律。如材料按计划成本总分类核算时,采购材料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可能是正数(即超支差),也可能是负数(即节约差)。若检查某生产企业某种材料成本差异率上月为-5%,本月则变化为5%,这就是一种异常数字,从中进一步查证, 就有可能发现在材料采购等环节的问题。

  ③从数据的精确度发现异常数字。会计核算的数据比财务计划的数据更为准确,但这种精确也有一定的规律。如检查中发现一经理旅差费报销上总金额为2679.91 元,出差地点是一大城市。这个数据粗看有整有零,但详细斟酌,破绽就出来了,车船票、住宿费和补助费一般不会出现以分为单位的零星金额,从中进一步查核,很可能从住宿费用发现问题。

  2.从异常业务往来单位发现问题的方法。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联系广泛、复杂,有购销业务关系,也有其他往来关系。但就某一类经济业务而言, 其业务是相对稳定的,如机床厂生产的机床,主要购人单位是各种机械加工厂和机电公司;棉纺厂生产的棉纱,主要销往各类棉织厂和床单厂。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更加深入,经济交往范围更加广泛,总会有一定规律,很多经济业务往来只在一定范围、一定对象和一定时间中进行。由此,我们从异常业务往来单位发现问题也可从3 个方面入手: ①从购销单位的业务范围发现异常的购销单位。每一个经营实体均有一定的经营业务范围,若超出这一范围,就是应查证的疑点。如某副食品商店, 其进货渠道主要是各副食品加工厂和副食品公司或批发部,若发现一张购货凭证是非经营或生产副食品单位开出的,明显出现经营业务范围与出具凭证单位异常情况,就是查帐的疑点。

  ②从购销单位和货款结算单位的矛盾发现疑点。如甲销售单位销售一批产品,付款单位是购货单位乙,结果实际付款单位是丙单位,且金额又不相符,这就是应查证的疑点。

  ③从结算的期限长短发现疑点。正常经济业务的发生、往来与结算都具有一定频率,若在往来帐户中发现有的往来单位名称陌生,长期无业务往来, 挂帐数额又大,如机床厂1991 年度的应付货款帐户金额达540000 元,较1990 年度增长了150000 元,其中仅应付某钢铁厂材料款就120000 元,又如某基层供销社 1992 年度应收货款金额108000 元,其中一笔销往云南某地的应收货款78000 元。这两笔均是查证的疑点,进一步查实,可能是虚列客户和呆帐。 3.从帐户之间异常对应关系发现问题的方法。任何一笔经济业务都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帐户,具体内容的变化需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帐户中进行全面的反映,形成帐户对应关系,并在会计凭证中表现出来,而异常的帐户对应关系则不能正确反映经济业务内容,查帐人员可从凭证(主要是记帐凭证)审核人手,发现异常帐户的对应情况,就不难找出疑点,一般可从以下3 方面入手:&y R A9] w5T z a'i ①从资金运动的方向发现异常帐户对应关系。每一项资金运动均有来龙去脉,因此每一个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均有一定的正常对应帐户,若某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帐户的贷方与银行存款帐户的借方直接发生对应关系,则为异常,应进一步查实。 ②从资金运动的来路发现异常帐户对应关系。每笔业务都有来路和去向两个方面。如产成品人库业务,一方面产成品增加,这就是去向;另一方面生产费用减少,则是产成品的来路。若某企业产成品帐户借方直接与银行存款或材料帐户贷方发生对应关系,这就不是产成品的正常来路。 ③从没有原始凭证的应收、应付款的转帐中发现异常的帐户对应关系。这类方法主要针对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的非合法性业务。如某企业虚列应收、应付款户头,转应收款套取现金,用应付款帐户过渡截留利润。

  

  “查账专家”--田兆顺

  

 

 

 

  在我市工商系统,一提起田兆顺,人们就会不约而同地夸他是个有着一手绝活的“查账专家”。田兆顺常说,作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不光要政治过硬,还要有才干。只有通过学习,才能汲取营养,增长才干。

  凭着一手绝活,田兆顺先后被评为大连市建设学习型机关先进个人、大连市劳动模范等。他从一名普通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即担任大连市工商局法制处副处长后,仍然用挤出的时间广泛汲取知识。

  随着房地产开发市场的不断升温,房地产开发销售的违法案件也逐年增多。查处这类案件财务专业性较强,他硬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建筑企业施工会计学等并很快掌握了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各种查账技巧。现在,进行案件查处时,哪怕遇到企业恶意提供几十本账,他也可以在短时间内确定哪些账目是所要查的,并且能够在短时间内对违法证据进行认定。

  把学习当作毕生的事业

  1987年,田兆顺进入甘井子工商分局,从事经济检查工作。起初,他不仅不会办案,甚至面对企业的具体违法行为,也弄不懂到底触犯了什么法规,至于怎么处罚更是一窍不通。

  怎么办?田兆顺凭着不耻下问的态度,虚心向年龄比他小很多的同事请教。工作间隙,他常常拿出书来,一条一条地看,一条一条地学,一条一条地记。就这样,在很短的时间里,他熟悉了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了办案方法和程序。

  但是,当他接到违法举报前去办案时,面对企业拿出的账册,却常常感到无从下手。有一次,他和两位同事到一家企业检查,这家企业的会计主管拿出一大堆会计账册,扔到了桌子上,说,你们找吧。结果,他们翻腾了半天,也不知道人家的账上有什么问题。他说,他当时的感觉是灰溜溜的。

  回去后,连续很多个晚上,田兆顺总是失眠。有时一闭上眼,就会出现那个会计主管蔑视的眼光和冷笑的嘴角,他的身上一阵阵地冒冷汗。也就是从那时起,田兆顺暗下决心:“我要学习,我要学习查账,只要你违法了,我就决不能让你逃过法律的制裁!”这是他心底的呐喊,更是刺激他进一步学习的动因。于是,他自费报名参加了大连理工大学的会计专业自考班,从此走上了一条艰难的学习道路。

  要学习就要踏踏实实

  十几年来,田兆顺每天都要拿出两三个小时用于自学,学习的内容包括工业企业会计、房地产企业会计、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会计学原理、会计财务处理规范、财务造假防范与财务凭证鉴别、企业家查证财务黑洞大会诊等。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开发市场的不断升温,房地产开发销售方面的违法案件逐年增多,查处这类案件财务专业性比较强。但是,此时的田兆顺再也不是刚参加工作时的田兆顺了,他感觉企业财务越是复杂,就越有挑战性。结果,他硬是利用两个多月的业余时间,自学了建筑企业施工会计学和房地产企业会计学,并在实际工作中,一边办案,一边摸索,很快掌握了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各种查账技巧。

  工作中需要什么就学什么,办完一个案子就应成为这种案件类型的行家里手。这是田兆顺对自己的要求,但是,要做到这一步,办案人必须付出很多代价。1999年8月,从银行的一张进账单里,田兆顺发现了大连某咨询服务中心开发区分公司擅自对外从事工程咨询和预算审查等违法经营活动的迹象,决定立即办理此案。

  他和科里的同事冒着酷暑,先后十几次到案发单位,找证据,查账目。没有办案车辆,他们就乘公共汽车,下了汽车还要步行,由于天气过于炎热,田兆顺和同事们几次中暑。查账工作更不顺利,开始,企业以种种借口拒不交出账目接受检查,经过反复宣传教育,企业有关人员很不情愿地把20多本账目和30多本会计凭证往桌子上一扔,就再也看不到人影。田兆顺和同事们顶着3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一本本、一张张地查,光案卷就形成了厚厚的两大本。按照以往的规律,查账要查销售部分,只能从财务的销售收入等相关账目中入手。但是,在查处这起案件中,他们采用了逆查法,很快发现了该企业设立了两套账,隐匿了11万元的违法所得。最后,这个企业的会计主管不得不说:“没想到你们的财会业务也如此专业。”

  学习的目的是指导工作

  2000年,田兆顺调到市工商局工作,他在原先编写的《办案查案的五大步骤》基础上,倾力编写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案查账方法与技巧》。

  为了构思和编写这部书,田兆顺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在这一年里,他每个双休日都不休息。平日里,他早来晚走,中午也不休息,晚上常常加班到9时多才回家,饿了就吃方便面,渴了就喝口白开水。回到家里,他时常急急忙忙对付一口饭还要接着写,一写就写到凌晨两时多。田兆顺本来就有严重的萎缩性胃窦炎,在写作中,时常胃病发作,疼痛难忍,他就趴在桌子上,用手顶住胃部坚持写。有一次,他感冒发烧近40度,为了按时完成稿件,就把医生请到家里,一边打吊瓶,一边坚持写。就这样,当这部书完稿时,田兆顺的体重掉了好几公斤。

  去年7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案查账方法与技巧》一书由工商出版社出版,全国发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国屏为这本书作序,给予了充分肯定。去年12月,这本书又荣获大连市第十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专著二等奖。在这一刻,田兆顺哭了,因为这本书凝聚了他十几年学习的辛苦,也凝聚了无数工商干部的心血。

  如今,田兆顺通过学习,已成为工商查账的行家。1998年以来,田兆顺累计办案89件,其中大要案52件,特大要案7件,罚没款入库额125.8万元。对于他的努力付出,组织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田兆顺连续两年被甘井子区委评为学雷锋标兵和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三等功,甘井子工商分局党委还作出了向田兆顺同志学习的决定。2000年,他又被市工商局评为经济卫士。

  2001年,他分别到全市工商系统14个分局讲解办案中的查账方法和技巧,对全市工商系统基层科、所长、办案骨干进行培训。他先后接到辽宁省工商局、营口市工商局、黑龙江省工商局、佳木斯市工商局、苏州市工商局等的邀请,向工商干部们讲授办案查账的技巧。目前,田兆顺又投入了供全市纪检干部使用的《纪检监察办案查账技巧》一书的编写。

  田兆顺的座右铭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端正的态度,这才能主动去做,并且能够做好。

  ●不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要学习就要踏踏实实地学,要做事就要勤勤恳恳地做。

  ●坚信天道酬勤,功夫不负人,有付出就会有回报,有耕耘就会有收获。

  ●成功的轨迹其实并不复杂,只要有一股精神,树立一个信念,再坚持不懈地追寻,成功就一定会向你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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