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拟定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修正案?(范本)
章程修正案 经研究,同意 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 条原为:“……… ………”。 现修改为:“…… …………”。 二、第 条原为:“…… …………”。 现修改为:“………… ……”。 (出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范本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企业章程的,应当提交企业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新修改后并经出资单位签署的整份章程; 2.“登记事项”系指《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出资人变更的,应由变更后的出资人盖章或签名; 5.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范本: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企业经 批准成立,由 投资设立的 所有制企业,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住所: 。 第三条 本企业的宗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四条 本企业是独立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章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经营方式: 。 第三章 注册资本、投资者名称、地址、投资额和投资方 第六条 本企业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投资者名称为 ,住所: 。投资额 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 第四章 投资者职责 第八条 企业的下列事项必须由投资者作出决定: (一) 任免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 审议批准企业的章程; (三) 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 审议企业转让出资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六) 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和清算; (七) 对企业的财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企业设置如下机构 第十条 经理是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任命。 第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 (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九)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第六章 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条 本企业劳动用工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用工形式。 第十四条 本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本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医疗、养老保险等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七章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第十六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一) 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二)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 资产负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三) 企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份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益金。 企业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投资者批准,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企业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注册资金。 (五) 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职工的集体福利。 (六) 企业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于企业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八章 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十七条 企业因无偿还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法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宣告解散; (一) 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者; (二) 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者; (三) 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解散的。 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应报经投资者批准解散。 第十九条 企业破产或解散时,企业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并成立清算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事项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提出清算报告报投资者确认,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回营业执照、印章。 第九章 章程的修改和解除 第二十条 企业章程修改,应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方能生效。 由于不可抗力至使章程无法履行或由于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报原审批单位批准后,解除本章程。 第十章 章程的订立和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规定与国家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涉及到企业法人登记注册事项的,以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订立。 本章程自出资单位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资单位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注: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变更登记的文件范本: 出资人(或主管部门)决定 本单位为 的出资人(或主管部门),经研究,同意其作如下变更: 一、同意其经营范围由“……… ………”变更为:“…… …………”。 二、同意其 由“…… …………”变更为:“………… ……”。 …… (出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范本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变更登记。 2.出资人变更的,应由变更前的出资人盖章或签名; 3.要求用A4纸、字体较小(如四号或小四)的字打印,页数多的可双面打印,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住所使用说明: 住所使用说明 兹有深圳市 区 路 大厦为我自有(租用)物业,现无偿提供给的深圳市 作为该企业的住所,特此说明。 物业主(承租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物业主(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需亲笔签字,物业主(承租人)为企业的需盖章 Copyright ©2000-2007 北京慧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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