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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艮與泰州學派

 LM0318 2010-12-11

王艮

泰州人王艮創立的學派,因地而名,稱「泰州學派」。地以人聞,「派」以地名,這是人傑地靈、人地底蘊深厚的體現。

王艮,本名銀,字汝止,號心齋。艮名及汝止字,均為其師王守仁給他改的,取《易艮卦》「道止於至善」之意。明南直隸泰州安豐場(今江蘇東台市安豐鎮)人。生於成化十九年六月十六日1483年7月20日),卒於嘉靖十九年十二月八日1541年1月2日),享年五十八歲。

王艮與泰州學派的主要思想觀點,散述如下:

一.王艮的「百姓日用是道」,是王艮思想的閃光點和泰州學派思想的主旨和重要的進步命題,具有鮮明的人民性。他具體地形容「僮僕之往來,視聽持行,泛應動作,不假安排」就是「道」,此乃「即事是學,即事是道」。說:「百姓日用條理處,即是聖人之條理處」,「聖人之道,無異於百姓日用,凡有異者,皆謂之異端」。這樣,「百姓日用」就成了檢驗是「道」還是「異端」的標準。充分體現了小生產者、小市民階層的要求和願望,維護了勞苦大眾的利益。他的人民性的觀點,是具有反封建統治的進步意義的。

二.王艮的「格物說」,構成他講學傳道的思想基礎,具有鮮明的反抗封建壓迫的積極意義。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之說,始見於《禮記大學》。前人說「格物」就是「窮理」,也有人說「格物」就是「格心」。他們分別說,「通過格物的方法,達到窮理的目的」;「格物者,格其心也。正其心者,正其物之心也」。王艮對於「格物」,卻與上述不同,他有自己的獨特的見解。他創立了自己的「格物說」,因泰州地處淮南,故明末清初碩儒黃宗羲稱王艮的格物說為「淮南格物」。王艮對「格物」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格物致知四字本旨,二千年來未有定論」。他認為「格,如格式之格,即後挈矩之謂」。「挈矩」,意為度量。他說:「吾身是個矩,天下國家是個方」。「挈矩,則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這就是說:「身是本,天下國家是末」,「格物」必先「正己」,「本治而末治,正己而物正」。王艮的這番話,明白地指出「正人必先正己」。「正己」就是「正身」。正身應人人平等,包括統治階級在內,概莫能外。這樣的觀點,與那些封建統治者只要平民百姓「正心」,而他們卻可以為所欲為的觀點有天淵之別。王艮的這種尊重人、重視人的價值觀的思想觀點,正是平民哲學、布衣學者恰好的表現,是維護勞動人民利益的「絕唱」。

三.王艮的「明哲保身」說,是他與封建統治者消極、不合作的體現,起到了反抗封建統治政治壓迫的積極作用。王艮主張尊身、安身、保身、愛身。他說:要「以身為本」,「修身立本」,「立本安身」,「明哲保身」,「身尊則道尊」。王艮的這些觀點,是他的「淮南格物」論的延伸,都是「以身為本」思想的體現。黃宗羲以為王艮的「安身」說,不免開了「臨難苟免」之嫌。王艮果然是一位「貪生求安」的極端個人主義者麼?不!在封建專制極端殘酷暴虐的明代中後期,出的明哲保身以及出、處、進、退、隱、見等策略,形似消極,實質是以退自保、以退求進的一種手法,是一種反映社會悲劇矛盾(既有變革因素而其因素又不成熟),有志改革者尋求政治解脫或出路的吶喊和辯解。

四.王艮對於社會政治類型作出「三種景象」的區分,即羲皇景象、三代景象、五伯(霸)景象。他十分憧憬、嚮往「羲皇」、「三代」聖世,深惡痛絕「五伯」社會。鋒芒所指,不言自明,矛頭直指當時的專制社會。他說:「為人君者體天地好生之心,布先王仁民之政」。

五.王艮的「以孝弟為本」的「孝悌觀」,既繼承了中國相傳數千年優良傳統,又突破了「五經傳注」的倫理傳統,提出了自己獨特的見解。王艮自稱學的是「總經」(「五經」乃中國傳統的經典,「總經」卻人所未聞)。這就是說,他學的東西為人所未學,他有一套自己的主見。他說:「蓋聞天地之道,先以化生,後以形生。化生者,天地,即父母也;形生者,父母,即天地也。是故仁人孝子,事親如事天,事天如事親,其義一也」。又說:「事親從兄,本有其則,孝悌其心,其理自識」。在這裡,王艮把事親和從兄提到了很高的高度。他認為大家對父母孝、對兄長悌,犯上作亂的人就沒有了,社會就安定了。但王艮主張的「孝」和「悌」,不是絕對盲從,而是堅持獨立思考,有所選擇。他說:「父兄所為,不可不識;父兄所命,不可不擇」。這就是說:對的,當然要尊敬從命;不對的,怎麼辦呢?他說:「所為未是,不可姑息」;「所命未善,反覆思繹」。這些都說明王艮不僅能真心誠意地事奉他的父兄,但絕不是「愚孝」、「盲從」,而且能做到抵制和糾正他們的一些錯誤的東西。因此說,王艮的「孝悌觀」和傳統的「孝」和「悌」是有原則區別的。

六.在教育思想方面。王艮的「有教無類」的教育學風以及「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學習和教學態度,也是值得後人學習的。

 

李贄

李贄(1527-1602),字宏甫,號卓吾,又號溫陵居士,溪美人,明代傑出思想家、文學家、史學家。出於泰州王門王襞(1511-1587)與羅汝芳(1515-1588)兩人的門下。他曾任國子監博士、姚安知府,以思想富含反傳統的批判精神,成為晚明「左派王學」中最具爭議性的人物。有明儒稱許他:「所著大快人心」、「千古之至言」(明.袁宏道,1977b:200);「求實用」、「見神骨」、「大有補於世道人心」(明.袁中道,1977:111)。當時「李氏《藏書》、《焚書》人挾一冊,以為奇貨。」(明.朱國禎, 1973:4567)。這可見李贄的思想,在當時文教界與思想界是有突破性和影響性的。但是反對他的人也不少,批評他「惑亂人心」、「狂誕悖戾」、「刺謬不經」、「不知遵孔子家法」(清.顧炎武,1997:827)。李贄的思想,對傳統儒家學說確有衝擊作用,站在保守立場,他被視為「異端之尤」、「名教之罪人」是可以想像的(黃文樹,1999:9)。

嘉靖三十一年(1552),李贄參加鄉試中舉。但他看不起用八股文考試的科舉制度,嘲笑考官無能,說自己參加考試,只是當一名謄錄生,以後便不應進士考試。30歲時迫於生計,到河南共城(今河南輝縣)任教諭。嘉靖三十九年,調任南京國子監博士。到任數月,父去世,回家守制。適倭寇侵閩廣,李贄不顧辦喪事,率領弟侄,日夜守城抗倭。三年守喪期滿,到北京任國子監博士。沒多久,祖父又去世,李贄在共城買幾畝地,讓妻子黃氏帶三個女兒務農為生,隻身回泉州料理喪事。三年後回去時,兩個女兒已先後在災荒中餓死。嘉靖四十五年(1566),李贄攜家眷回北京,補了禮部司務。五年後又調任南京刑部員外郎。萬曆五年(1577)出任雲南姚安知府。在任期間,勵精圖治,革舊鼎新,反對封建倫理教條的「君子之治」和歧視、欺壓少數民族,提倡「至人之治」,對官場烏煙瘴氣深惡痛絕。
  李贄在北京任禮部司務時,接觸以「反傳統」姿態出現的王陽明學說,並對王學進行改造,藉以發揮民主性的內容,反對封建說教,認為「堯舜與途人一,聖人與凡人一」。在南京任刑部員外郎期間,結識了返尋理學的泰州學派著名學者王畿、羅汝芳,並拜王艮(泰州學派的創始人)的兒子王襞為師,頗受影響。又因王畿和羅汝芳而接觸禪學並受其影響,提出儒、道、佛三家無異同,倡「童心說」,反對孔孟之道。由於李贄的思想體系和官方推崇的程朱理學格格不入,兼他性格鯁直,不堪受上司欺壓。姚安知府三年任期未滿,即向上司辭職,未獲准即住到大理府雞足山佛寺,專心研究佛學,從此告別仕宦生涯。
  萬曆九年(1581),李贄從雲南到湖北黃安,住在朋友耿定理家,撰寫一些讀史的文章,並教授耿家子弟。萬曆十二年耿定理去世,他移居麻城。第二年派人送家眷回泉州,自己一人住在麻城龍芝佛院,致力於讀書、講學和著述,歷十多年,完成《初潭集》、《焚書》等著作。收入《童心說》、《贊劉諧》、《何心隱論》及與道學家耿定向反覆論辯而撰寫《答耿中丞》、《答耿司寇》等書答、雜述、讀史短文和詩共6卷。揭露道學家們的偽善面目,反對以孔子的是非觀為是非標準,批判的鋒芒直指宋代大理學家周敦頤、程顥、張載、朱熹。
  公安派主張作詩應獨抒性靈的「性靈說」明顯受李贄倡導的絕假純真、真情實感的「童心說」影響。李贄在麻城還多次講學,抨擊時政,針砭時弊,聽任各界男女前往聽講,並受到熱烈的歡迎。萬曆十六年(1588)夏天又剃頭以示和鄙俗斷絕。這一切都引起封建衛道者的嫉視和仇恨,視為「異端」、「邪說」,群起圍攻,要把他驅逐出境。李贄旗幟鮮明,堅強不屈,宣稱自己的著作是「離經叛道之作」,表示:「我可殺不可去,頭可斷面身不可辱」,毫不畏縮。
  萬曆二十五年(1597),李贄應巡撫梅國楨之請往山西大同,著《孫子參同》,修訂《藏書》。秋,到北京,住在西山極樂寺,撰成《淨土訣》,次年春天到南京,將自己的零星著作匯成《老人行》,並再度研究《易》,撰寫《易因》,最後編訂其巨著《藏書》。《藏書》共68卷,系紀傳體史論,論述戰國至元亡時歷史人物約800人,對歷史人物作出了不與傳統見解苟合的評價,旨在反對儒學。如他讚揚秦始皇是「千古一帝」,武則天是「政由己出,明察善斷」的「聖后」。萬曆二十八年(1600),在山東濟寧編成《陽明先生道學抄》、《陽明先生年譜》。
  萬曆三十年 (1602),禮部給事中張問達秉承首輔沈一貫的旨意上奏神宗,說:「李贄壯歲為官,晚年削髮,近又刻《藏書》、《焚書》、《卓吾大德》等書流行海內,惑亂人心。」神宗以「敢倡亂道,惑世誣民」的莫須有罪名在通州逮捕李贄,並焚燬他的著作。李贄入獄後,聽說朝廷要押解他回福建原籍,他感慨地說:「我年七十有六,死以歸為?」於是憤而以剃刀自刎。死後,馬經綸把他收藏於河北通州北門外馬寺莊迎福寺側,今墓地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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