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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道德观 ——人性善

 香花供养 2011-01-27
 
 
 
 
             孟子道德观 ——人性善

  性善论是孟子整个道德学说的基础。与他的“四心”说相一致,孟子在对人性的根本看法上持“人性本善”的观点。

  战国时期,各种人性理论纷纷争鸣。告子认为,人性的善恶不是先天就是固有的,而是后无形成的。他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意思是说,人性好比是急流的水,你往东方引导,它就往东方流,你往西方引导,它就往西方流。人性没有天生的善与不善,它的趋向善还是趋向恶,完全是由社会环境决定的。孟子反驳说:“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以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这是说,人性本善,犹如水性天然就下,人性没有天生不善的,如同水性没有天然不就下的。至于有些人做不善的行为,不是其本性不善,而是犹如水流遇到山石阻挡而上行,是由于自己主观努力不够,被形势左右的结果。

  孟子主张“性善”,是力图强调“仁义”道德是与人的本性一致的。顺着人的本性,人的行为是善的,但是孟子的性善论,并没有否认后天环境对人性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降才尔殊也。其所以以隐溺其心者然也。”意思是说,人的天赋材质没有什么差别。丰年懒惰的人多,灾年暴虐的人多,是由于环境分割了人的善心。孟子的性善论,认为善的本质是先天就有的,为他的以仁义为最高原则的道德论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他承认恶的品质是后天人为的结果,承认人的品性的可变性,重视后天的社会环境与教育对人性的影响,具有其合理因素,这也许与他的母亲对他从小严格教育,为了他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断机梭”、“三次择邻”,有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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