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路局文件
京铁运〔2010〕287号
关于公布《北京铁路局
直属站、车务段标准化车间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车务段,各直属站,各客运段:
为落实路局《2010年“五标工程”建设推进计划》(京铁企管〔2010〕111号)、《“五标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纪要》(〔2010〕52号)要求,特制定《北京铁路局直属站、车务段标准化车间管理指导意见》,请各直属站、车务段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客运段参考。同时《北京铁路局直属站、车务段车间管理指导意见》(京铁运〔2009〕397号)文件废止。
二○一○年六月八日
北京铁路局站(段)管一等站
及直属站标准化车间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车间管理是车务站段管理的关键环节,为落实“五标工程”建设要求,加强站(段)管一等站及直属站标准化车间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2条 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部、局、车务站段有关规章、标准、制度、命令、办法,结合车间具体情况,制定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现场控制。
2.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运用效能,优化作业流程,圆满完成运输任务,实现安全、正点、高效、畅通、优质。
3.加强技术管理,强化安全基础,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4.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敬业爱岗精神。
5.加强班组建设,狠抓“两纪一化”,强化基础工作。
6.完善劳动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岗位人员,保证作业需要,加强对职工的选拔、考核,提出职工提改职、培训、奖励和处罚的安排和建议。
7.认真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开展技能比武、劳动竞赛、安全攻关、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
第3条 站(段)管一等站按车间管理,实施车间、班组两级管理。车间根据工作量大小和业务性质可按运转、调度、客运、货运、货检等分系统管理。
第4条 车间设车间主任(站长),结合业务性质及定员标准设副主任(副站长)、管理人员和一定数量从事生产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可设运输、客运、货运组织员、办事人员。班组可按场别、分班次设置,可单设调度、设备或综合班组。根据工作量可按班次或作业性质设置客运、货运班组。调车人员可与其他运转人员合并为运转班组或单独设立班组。
第5条 车间实行车间主任(站长)负责制,在车间主任(站长)领导下,副主任(副站长)负责分管工作。根据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可按运转、调度、客运、货运、货检等分工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明确分工。细化制定车间各级管理人员的《干部履责说明书》和《管理责权界面表》,根据本岗位职责,明确工作项目,量化工作内容,分解工作项点,细化落实标准,做到有岗有责,权责匹配。
第6条 配齐配强车间干部。车间正副主任(正副站长)岗位学历逐步达标,二等及以上车站正职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他干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车间正副职需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因特殊原因未经培训先任职的,要在任职一年内参加岗位职务培训。三等及以上车站干部逐步实现配有一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第三章 基本工作制度
第7条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主任(站长)主持,副主任(副站长)、管理岗位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传达上级要求,总结本月安全情况,进行班组评比、考核,研究、布置次月工作重点,并形成书面月度安全分析、工作总结、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分析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月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分析,包括:①违章违纪情况的分类分析。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安全攻关开展情况,穿越正线调车、非正常接发列车、防溜、人身安全等关键作业卡死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项作业标准执行情况。③货物装载、危险品运输、货检作业、货场防火、装卸作业等安全情况。④防火防爆、危险品查堵、乘降组织秩序等。⑤本月安全生产存在的倾向性、关键性的问题。
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情况。
⑶安全形势及条件变化分析预测。
⑷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具体措施。
第8条 运输生产分析会制度。按月、季、年召开,由主管运输副主任(副站长)主持,有关人员参加,针对薄弱环节、客货运量的变化,研究制定挖潜提效、增收节支、客货营销、确保畅通的措施,形成分析材料。(无客货业务的车间可不召开)。
第9条 站区联劳协作制度。车站成立站区联劳领导小组,由车站站长任组长,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密切各单位间的协作配合,负责协调解决站区安全生产、运输组织、文明共建等方面的工作。一、二、三等站每季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日常运输生产和安全工作中结合部问题,并有会议记录。
第10条 交接班制度。组织职工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交接班时按规定着装,对号交接。调车人员固定位置,列队交接。客、货、装工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
第11条 现场作业联系互控制度。行车、货运、客运外勤人员现场作业前,必须与集中楼(行车室)联系确认作业区域内列车运行、调车作业情况,确保人身安全。
第12条 运输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细化班组、岗位量化考核办法,按月对班组进行考核、评分,实施奖惩。
第13条 值班制度。细化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和工作标准,车间领导、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间断值班,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第14条 文电管理制度。执行文电管理办法,文电要按规定收发、登记、批阅、传达和分类保管。
第15条 考勤制度。按照站段考勤制度要求,正确、及时填记职工考勤簿,落实请假制度。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16条 主任(站长)安全生产职责
1.在站(段)的领导下,负责车间(车站)的全面工作。接受专业科室的业务指导,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完成运输生产任务,保证安全畅通。
3.组织制定站(段)各项制度、办法、措施的具体落实办法,制定班组劳动竞赛及安全考核、评比等办法,并抓好实施。
4.加强自控型班组建设,做好班组长的培养、选拔工作,落实班组自控、互控、他控,不断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5.负责调配职工的班次和岗位,负责奖金分配和向站(段)提出职工提职、提级、调转、入学和奖惩等方面建议。
6.针对车间安全生产的关键和薄弱环节,经常性组织职工进行业务学习、对规、对标和实作演练,提高作业标准化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7.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设备及生产、生活用品和备品进行全面检查,提出维修、更新需求和建议。
8.加强军、特运工作组织,亲自布置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盯控关键作业过程。
9.严格值班纪律,落实现场检查量化要求,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问题。
10.对于性质严重的违章违纪问题,主持召开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
第17条 安全管理制度
1.点名会制度。由车间领导或管理岗位人员主持,召开班前点名会,内容和程序包括:点名考勤,传达上级有关文电、通报,布置班计划及运输重点工作,开展班前规章试问和安全预想。班后总结会要对本班安全、运输、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2.安全关键卡控。对非正常行车、接发列车、调车作业、车辆防溜、货物装载、篷布苫盖、人身安全、车门关闭、货检、“三品”查堵、站台乘降等关键作业有卡控措施和检查盯控制度,并抓好落实。
3.安全预案。制定本站非正常行车预案,包括汇报联系,上岗人员,上岗时机,非正常行车提示卡等内容。
4.安全信息。建立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和上报制度。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登记、整理与上报。
第18条 车间干部检查写实工作制度
1.车间干部(指主任(站长)、副主任(副站长)、行车、调车运输组织员)实行跟班作业制度。每月至少参加1批调车作业全过程,至少参加2个班(白班、夜班各1个)的接发列车作业。通过跟班作业,发现并解决现场作业中的问题。
2.加强现场检查。车间干部每日对行车主要岗点(行车室、集中楼、调度室、人工扳道房、驼峰楼、道口房,峰尾楼、列尾作业室等)检查巡视1遍,其中夜间(0:00-6:00)每月不少于10次;每次检查接发列车繁忙干线不少于20列,其它线检查不少于1小时,巡视检查情况在《干部巡视检查登记簿》内记录。客运干部按照分工对关键岗位(售票厅、广播室、计划室、查危口、检票口、行包房承运交付口等)进行检查,其中每日白班不少于2次,夜班不少于1次。
3.关键作业盯控、抽查。遇下列情况车间干部须进行盯控或检查:⑴穿越(占用)正线调车;⑵非正常行车;⑶施工;⑷雾、雪、暴风雨等不良天气;⑸当班班组第一次接发有停点的临客;⑹CTCS-2级区段发送数据格式限速命令;⑺站内车辆防溜每班、专用线车辆防溜每周必须检查一次(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对保留列车每隔不超过5小时检查1次);⑻站内道口交通繁忙时段;⑼动车组及直达特快列车接发作业每周不少于3次。
设调车转储查询设备的,值班干部每日检查1(批)次,并设专本记录。旅客列车密集到开时段及办理客运业务的动车组,客运干部要现场盯控。重点品类货物装车实行货物装载质量“三级签认”制度。
4.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稳定职工情绪,消除不稳定因素。
第19条 车间应建立以下资料:
1.车间工作日志。根据需要可分设××(站)车间运转工作日志、客运工作日志、货检工作日志、货运工作日志等,逐班记载,内容应包括班组长交班会记录,班前传达、学习内容,干部现场巡视检查记录,重点事项,运输生产指标情况等。
2.月度工作安排、总结,安全分析记录。
3.红牌及以上问题分析记录。
4.职工考勤簿。
5.行车事故、事故苗子及违章违纪登记簿。
6.车站、班组安全天数台账。
第五章 生产管理
第20条 调度指挥标准
1.车站调度员必须及时、准确向路局计划调度员提供车站6点、18点车流结存情况,计划员根据结存车流及列车到达位置,按照有关技术作业标准,组织车站编制日班计划。
2.加强机车出入库组织,压缩待出、待入及库内作业时间,按照班计划要求,组织机车上线运行。
3.编制开车计划及分界口交车计划必须做到流线结合,机列衔接,禁止编制无车流保证的空头计划。
4.对重点列车、重点运输及挂运有特殊要求的机车车辆,必须纳入班计划。
5.班计划一经确定,不准随意变更列车车次和整列方向别的编组内容,要求6点~10点及18点至22点计划兑现率达到100%;0点及12点前不停运(特殊情况除外)。
第21条 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1.做到按图行车。严格执行《接发列车作业标准》和《站细》规定的程序和用语,声音洪亮,字正腔圆,吐字清晰,干脆利落。切实做好自控、互控、他控,严把闭塞关、进路关、信号关、凭证关,确保接发列车安全正点。
2.按规定认真填记(核对)《调度命令》、《行车日志》、《运统-46》、有关行车凭证和各种本、簿、册,要做到规范、清晰、整洁。
3.开放信号时,严格按照接发列车作业标准,认真执行“一看、二按(点击)、三确认、四呼唤”及“眼看、手指、口呼”制度。
4.遇施工或非正常接发列车作业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接发列车。
5.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车机(车调)联控制度。建立车机(车调)联控的检查、考核制度。
第22条 调车作业标准
1.调车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铁路调车作业标准》,做到计划清楚、联系彻底、进路正确、发出信令准确及时,线路、停留车检查彻底、准确掌握停留车位置。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效率。
2.认真执行车调联控制度。利用和穿越正线调车作业时,落实“红键锁闭”制度。
3.加强防溜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防溜器具使用登记管理办法,执行“五号制”,即器具编号、存放对号、使用按号、用后消号、交接点号,做到使用有登记、有互控。
4.到发线、货物线、专用线停放车辆全部落实防溜措施。
5.落实人身安全制度,执行上下车速度和“八禁止”规定及卡控措施。
6.搞好调车环境整治,调车作业上下车通道平整,无障碍、无侵限。
第23条 扳道作业标准
1.扳动道岔时,要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制度。扳动道岔准备调车进路时,先确认道岔开通位置,再扳向所需位置,确认尖轨密贴、闭止块(锁闭块)落槽、道岔表示器、手柄正确以及确认管辖区域内调车进路上的道岔开通位置正确后,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2.扳道员在显示道岔开通信号时,要先显示股道号码信号(有股道号码表示器装置除外)。
3.扳道人员要按调车作业通知单的作业钩序进行扳道,在每钩调车作业计划完成后,应立即画横线抹销。
第24条 道口作业标准
1.道口看守人员坚守岗位,精神集中,认真瞭望列车运行状态,注意信号显示,注意报警音响,适时开闭栏杆(门),显示规定信号,保证铁路运输和车辆行人安全。
2.注意检查道口设备,轮缘槽清理及时,经常保持信号、工具备品齐全有效。
3.道口作业严格执行“十项作业程序”,道口发生故障时,按规定及时进行防护,并迅速组织力量排除故障。
第25条 货运检查作业标准
1.货检站货运检查员应专人专职,不允许与其他各工种混岗。
2.对货物车辆进行货运检查时,应双人双面作业。
第26条 货物交接检查。建立车站各工种之间、车间与企业、车站与列车之间相应交接制度,制定实施办法,明确责任。
第27条 监装卸作业管理。加强监装卸作业管理,确保“三检”作业制度落实。
第28条 集中监控平台作业管理
1.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严格执行《北京铁路局货检集中监控系统作业办法》,确保作业质量。
第29条 统计工作
1.车间统计是铁路统计的基础和信息源点,要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统计工作,并明确统计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标准。
2.加强车间统计管理,严格执行铁路统计规则、规章和铁道部、路局、站段统计管理办法,保证统计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完整,并按规定方式上报传输统计数据和报表。
3.认真贯彻上级制定的有关统计质量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将统计质量与经济奖惩挂钩。
4.加强统计原始资料管理,建立相关统计台账,并按规定的保管年限和管理方式妥善保管。
5.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统计调查任务。
第30条 作业纪律标准
1.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作业程序。
2.班前点名:着规定服装,按时参加点名,学习、传达上级文电、命令,接受任务,明确职责,开展预想。
3.班后总结:按时参加班后总结,对照岗位责任制和作业标准进行总结分析,找出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
4.岗位纪律:不准班前、班中以及间休期间饮酒,不准离岗串岗、扎堆聊天,不准嬉笑、打闹,不准打盹睡觉,不准闲杂人员进入行车岗点,不准在作业中接打、查看手机,不准看书、看报、看电视、听广播、干私活,当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以权谋私、违反运输纪律、乱收、乱补、乱罚,不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旅客货主。
5.各岗位、工种岗位交接交接班,调车组列队对号交接班。
第31条 作业环境标准
1.调车作业信道常态化管理。各站段对调车作业上下车信道进行平整,建立常态管理制度。调车作业上下车信道无障碍物。对调车作业上下车地点铺设碎石硝(劳保砟),冬季及时清除调车作业通道和道口、平过道铺面的积雪、积冰。
2.施工路料常态化管理。由于施工等原因需占用调车作业通道时,须经主管安全站段长批准,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施工设备、工具路料等必须码放整齐稳固,不得侵限,距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小于1.5米。
3.设置防护栏杆、安全警示标志。提速区段车站靠近正线不足4米的窄站台,外勤接车位置应加装防护栏杆;邻近线路不足5米的生产房舍面对线路的门口,门前应设防护栏并安设警示标志。
4.夜间照明满足作业需要。保证车站调车作业区、咽喉区夜间照明充足,照明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门修复。夜间调车作业推进运行时,推广使用“顶送作业灯”。
5.上线作业佩带防护备品。所有室外上线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着防护服(夜间带反光条的黄马甲),夜间必须携带作用良好的照明设备。要充分利用无线电台防护,二等及以下车站至少配备2部防护电台, 固定地点存放,保持状态良好,供上线人员防护专用。
6.外勤接车地点统一规范。外勤助理值班员在《站细》规定的地点迎送列车,原则上在基本站台接车,在中间站逐步安装“接车亭”,防止接车人员被异物打伤。
第六章 技术管理
第32条 站(段)管一等站根据运输生产条件变化和上级要求,及时组织车站能力查定,采取挖潜提效措施。
第33条 规章管理
1.车站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要分类集中保管,按客运、货运、收入、行车分别建立卷目,汇编成册,并及时修订。
2.对上级下达的命令、文电、指示,及时传达,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做好记录。对规章性文电的学习、传达建立签认制度。
3.遇上级颁发新规章或进行规章修订,以及技术设备、作业组织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修改《站细》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好学习。
4.规章管理实现电子文本动态管理。车站按年度建立文件夹保存技术规章的电子文本,根据建、修、补、废情况及时更新。
第34条 施工管理
1.施工资料专卷管理,齐全完整。各运统-46、调度命令按规定编册编页,填写规范。施工有关资料严格按规定填记、统计、分析、保管。
2.根据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及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车务段(直属站)审批,并组织作业人员培训,做到全员达标,作业中抓好措施落实。
3.按规定程序及内容组织召开或参加施工预备会及总结会,并做好记录。
4.专人负责施工文电传达落实,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命令的接收与核对,各项施工作业干部按规定上岗盯控。
第35条 临客管理
1.设临客管理专卷,值班干部及时签收临客电报,亲自批阅、推算、登记、传达。妥善保管临客电报。
2.临客管理严格执行“一表一卡”制度。
3.车站值班员严格执行“四核对”制度,即:与列车调度员核对;与“三、四小时阶段计划”核对;与“临客时刻表”、“临客明示卡”核对;与邻站核对。对临客及时消记,按规定进行交接。
4.对有停点的临客(包括技术停车)、变更图定运行方向、图定停车变通过、通过变停车的旅客列车,第一次接发时,值班干部行车室盯岗并有记录。
第36条 列车运行图管理
1.遇列车运行图发生变化时,须根据新的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结合本站技术设备及作业组织条件,制定新图实施安全措施。
2.运行图技术资料专卷管理,齐全完整,传达学习到位。
3.根据运行图变化及时修改各行车岗点揭挂。
第37条 设备管理
1.设备技术档案齐全、规范,用、管、修办法严密,有完善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配置存放设备的架(柜),定置码放整齐。
2.列尾设备技术档案齐全有效,执行《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标准Q/BT260-2006,封面、安装验收报表、综合台账、设备技术台账、技术数据规范。
3.平调设备台账(簿)与实际相符,执行《无线调车设备管理》标准Q/BT204-2008,验收报告、综合台账、技术台账、维修登记簿、电台电池使用交接登记簿保管规范。
4.减速顶设备技术档案和台账齐全、完整,竣工文件、产品说明书、维修手册、相关标准、规章文电、大修、更新计划、故障月度统计、分析等管理到位。
5.停车器技术档案专人管理,竣工档案、使用维修说明、相关技术标准、管理规章文电、月度故障统计分析台账定置保管,修订及时准确。
6.列车无线手持台、平调电台、列尾设备、减速顶等车务设备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及时,设备状态良好,大修、更新按规定落实。
7.集中监控平台和商检电台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及时,设备状态良好。
第38条 行车室、扳道房、道口看守房等主要处所按规定配齐行车备品,统一配置备品柜,实行定置明示化管理。常用备品、应急备品、手摇把分别存放,应急备品、手摇把应加封(加锁)管理,严格按照《行规》备品表规定的种类数量配备,做到齐全良好、定置存放、加封及时,表物相符。设有外勤行车室的车站,还应在外勤行车室设置备品柜,并配备相应备品。
第39条 按照《技规》规定和特殊任务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行车设备进行联合检查,填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设备隐患。
第40条 严格落实军运工作要求。有军运任务的车站,要建立军运工作领导体系,明确站长、车站值班员以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并纳入岗位责任制。要细化军运作业程序和标准。将军运规章、办法纳入学习计划和考试内容,并作好学习记录。军运备品、设施专人负责,出入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堆放整齐。
第41条 图表揭挂
站长室、学习(点名)室、行车室、站调(场调、区长)室、扳道房、道口房、货运室、装卸派班室、装卸办公室、售票厅、候车室、行包房等处所,按下表揭挂或保存。
处
揭
挂 所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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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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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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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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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调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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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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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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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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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派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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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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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票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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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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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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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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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隐患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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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抢险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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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室(信号楼)除揭挂列车时刻表、岗位责任制、电分段示意图、安全日历外,其它一律塑封入柜保管。安全日历统一制成电子日历,显示路局、车务段下个安全百日日期,车站已实现的十八点安全天数。
第42条 车间应建立的技术资料:
1.线路平面示意图(包括专用线、段管线平面示意图)。
2.与企业签订的各种协议、合同等。
3.《技规》、《行规》、《站细》、《货管细则》、《装卸管理细则》、作业标准、文电及客、货、运有关规章。
4.军事运输有关资料。
5.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
6.月度施工计划及施工安全措施。
7.运输分析资料。
8.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台账。
9.文件、电报收发登记簿。
第七章 职工培训
第43条 培训组织。建立站段、车间、班组三级教育网,职能作用发挥到位。车间建立职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车间主要领导负责,明确一名车间领导分管职工培训工作,配备专(兼)职技教员。建立数量充足、专业合理的兼职教师库,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第44条 培训场所、教材。车间配备培训教室,教室规模应满足本车间主要生产岗位职工日常培训需要。主要生产车间要具备满足本车间主要工种作业人员实作技能训练需要的演练场所及设备。逐步配备网络教室,满足网络培训教学的需要。配齐满足主要生产岗位职工日常学习所需的相关培训教材并妥善保管。
第45条 学习计划。根据站(段)安排的学习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安排月度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组织完成各种专项培训及考试任务。对具体技术业务和政治学习情况有考勤、有记录。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技能演练;管理并履行新职人员师徒合同;督促检查班组日常技术业务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班组负责落实月度技术业务学习计划,组织班组职工开展日常学习,坚持开展班前“问一条、留一条”的应知应会抽考制度。每周技术业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登记班组管理台账;开展岗位标准化作业相关培训;管理《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执行持证上岗。
第46条 检查制度。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逐级检查制度,定期对车间、班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站段每月检查车间数不少于车间总数的50%,检查班组数不少于班组总数的20%;车间每月检查班组数不少于班组总数的50%。强化月抽考制度,站段每月抽考职工数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抽考结果纳入对车间班组的月度考核。
第47条 技能竞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每月对接发列车、调车作业、货检作业、装载加固、旅客运输标准化作业情况进行一次对标写实、诊断、规范,每月结合任务指标、标准化作业、安全生产情况等内容开展班组劳动竞赛、安全考核。
第八章 班组管理
第48条 班组的基本任务。以提高班组综合管理水平、加强作业纪律、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职工作业指导书》、落实作业标准为中心,形成勤奋好学、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互帮互助的内部氛围,质量良好地完成各项运输生产任务。
第49条 建立健全班组长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班组长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班组长的管理作用,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不断增强班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第50条 建立健全班组长选拔制度。选配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精、组织能力强的生产骨干担任班组长,同时建立后备班组长选拔培训制度。班组长逐步达到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高速铁路区段的班组长逐步达到大学本科文化程度,技能等级达到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有较强的管理和号召力。推进班组长申报考评技师工作,保证主要工种班组长技师、高级技师比例达到80%。
第51条 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明确分工,每月召开一次班务会,总结全月安全、生产、学习、考核、民主生活会等情况。按站(段)、车间安排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
第52条 开展自控型班组评比奖励活动。每季组织自控型班组验收、评比,对不合格班组进行帮促和调整,对优秀班组进行表彰奖励。
第53条 强化互控联责考核。落实班前安全预想、班中互控和班后总结基本制度,利用学规背规、案例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利用安管系统,将自控型班组的考核与职工安全业绩考核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形成安全考核信息资源共享、升级达标共享的自控型班组互控联责机制。
第54条 车间应有班组考核资料,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事故(苗子)及违章违纪情况、技术业务学习情况、各类技术比武情况等。
第55条 班组管理本必须规范填记,按规定使用,妥善保管。
第九章 文明生产
第56条 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仪容整齐,举止大方,用语规范,携带规定用品。
第57条 车站有辖区、岗位卫生管理办法。划分卫生责任区并定期检查考核,做到站容整洁,环境优美。各处所设备和用品按规定分类存放,定置管理,做到种类齐全、位置合理、方便操作、整齐清洁。
第58条 后勤服务设施齐全,点名室、间休室、食堂、卫浴设施、主要行车场所取暖和防暑设备良好,管理规范。
第十章 其 他
第59条 财务管理
1.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的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资产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实物资产与财务部门账、卡相符。
2.完善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技术台账和档案;掌握本部门主要生产设备配备情况、运用情况和技术状态,明确班组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承担领导及监督、检查责任。
3.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和维修责任制。资产使用保管人应清晰记录资产使用状况和动态,熟悉设备的性能及设备的操作规程,精通养护和修理,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生产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与接替人员办理财产管理交接手续。对因管理失职致使固定资产丢失、毁损、报废的,应追究责任,并提出改进措施。
4.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建立备查簿,保证账实相符,低值易耗品保管、请领、使用按照路局相关规定执行。
5.车间原则上不得开立银行账户,但客货营业车站报经账户审批部门批准后可开立运输收入专户,账户和资金的管理必须符合铁道部和路局的相关规定,确保进款资金安全。
6.对符合铁道部、路局规定(非独立核算的车站、车间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且管辖铁路里程在300公里及以上的,或者与站段不在同一城市、且职工人数在2000人及以上),经批准后可开立备用金专户(业务支出专户)的,必须配备1名及以上持有铁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进行管理,否则不得开立账户。
7.经批准开立的账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其他单位或其他业务使用,收入专户不得发生支出业务。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铁道部和路局的相关规定。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已开立账户的正确使用和资金的安全承担领导和监督、检查责任。
8.完善成本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站段下达的费用预算及开支标准,实行成本科目负责制,建立成本管理基础资料台账,落实铁路局、站段增收节支措施的具体任务,完成本部门目标成本计划。
第60条 物资管理
1.制定和落实车间班组物资管理办法、检查考核制度,记录详实完备。
2.设置专(兼)职材料管理员或核算员,加强物资管理、检查及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3.按需、按时准确提报物资需求计划,计划外发生率不超过10%。
4.建立进料、消耗、库存物资台账,使用去向登记、物资质量跟踪管理台账,废旧料回收记录等基础账、表资料。
5.严格执行车间班组分库、分存、盘存盘点制度,账、卡、物相符;领发料登记、单据填写清楚,使用去向清晰、可追溯。
6.明确修旧利废品种范围,指标分劈下达到班组,实行退旧领新制度。
7.积极开展物资消耗定额管理,消耗定额实施覆盖率达85%以上,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分析资料及台账。
第61条 环保管理
1.贯彻执行路局、站段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结合本车间实际制定环保管理的实施措施。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2.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配合环境监测站对车间污染源实施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准确、规范报送各种环境统计报表和其他报表,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原始记录和台账。
3.制定铁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货场应有喷洒、覆盖等抑制扬尘措施。货场装卸作业应考虑周边环境,避免噪声扰民。
4.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车间,要制定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工作标准和相关的工艺记录,确保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废水达标排放,运行记录、化验记录和相应台账规范齐全。
5.有燃煤锅炉房的车间,要使用低硫优质煤,依据《燃煤锅炉湿式脱硫除尘设备应用技术》(Q/BT274-2003)运行、维护、管理脱硫除尘设备,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和相应台账。同时,要按规定设置废气监测孔及监测操作平台,保证锅炉具备监测条件,确保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第62条 节能管理
1.贯彻执行路局、站段有关能源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结合本车间工作实际制定节能管理的实施措施。设置专(兼)职节能管理人员,建立节能管理统计台账,定期向站段报送有关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2.根据站段下达的能源消耗指标计划,针对本车间生产用能实际,合理确定耗能设备能源消耗定额并严格进行用能监督管理。定期对本车间能源消耗进行经济分析,制定节能降耗整改措施。
3.配齐、配全能源计量器具,建立本车间用能设备管理台账,随生产变化及时进行能耗动态监控。
4.建立设备用能管理责任制,开展日常、定期能源检查和责任制考核,杜绝能源“跑、冒、滴、漏”、私拉乱接和违禁用能现象。
北京铁路局标准化中间站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落实“五标工程”建设要求,加强标准化中间站管理工作,使车站管理规范有序,适应运输生产需要,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2条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车务段(直属站)管辖的二等及以下车站。
第二章 基础管理
第3条 管理人员和管理层次
1.二等及以下车站均应设置站长,二、三等站还应配备副站长及少量管理岗位,干线或办理客货运业务并有调车作业的四等站应配备副站长。
2.二、三等站按车间管理,按班次或作业性质设置班组,车站直接管理班组。客(货)运量较大时设客(货)班组。
3.四等及以下车站由车务站段按班组直接管理。
第4条 配齐配强中间站干部。要求干部岗位学历逐步达标,二等站正职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其他干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车间正副职需先培训,后持证上岗,因特殊原因未经培训先任职的,要在任职一年内参加岗位职务培训。三等及以上车站干部逐步实现配有一名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按照中间站站长资格准入、淘汰制度选拔、考核中间站站长。
第三章 基本工作制度
第5条 会议制度
1.交接班会。中间站站长(副站长)每天要主持交接班会。
2.站务会。每月5日前召开,主持人为站长,参加人员:车站干部,班组长和有关人员。站务会内容:
⑴总结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①上月重点工作及各项活动开展情况。
②车站安全、运输、关键作业、“两纪”及其它问题分类分析。
③安全攻关开展情况,安全关键(接发列车、调车、防溜、人身、消防、道口、车机联控、设备、货物装载加固、危险品运输、“三品”查堵、旅客乘降组织等)落实情况。
④本月安全生产存在的倾向性、关键性的问题。
⑤运输生产任务分析,包括:上月指标和实际完成情况,任务超额(亏欠)的原因,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
⑵防止事故及好人好事和违章违纪讲评(包括奖罚),进行班组评比和其它评比。
⑶贯彻路局、站段运输安全工作要求。
⑷安全形势及条件变化分析预测,明确下一步的安全运输重点及措施。
⑸研究、制定或通过车站的重大措施、办法、决策、规定等。
遇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或发生事故、事故苗子时,由站长主持,及时召开安全专题站务会,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
3.职工大会。每月8日前召开,主持人为站长,参加人员应为全站干部职工。会议内容:
⑴总结上月工作。
⑵公布评比结果(包括站务公开内容)及相关制度、办法及措施。
⑶布置当月工作重点、落实措施及要求。
4.民主生活会。二、三等站每季召开一次,四等及其以下车站每半年一次,会议由工会负责人主持,参加人员:正、副站长、支部书记、职工代表及有关人员。会议内容:
⑴职工代表针对车站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运输任务、职工生活等)进行评议,提出建议或意见。
⑵车站对建议、意见进行研究、解决,当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提出计划安排。
⑶结合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季度(半年)民主管理工作重点。
民主生活会应记录每个人的发言情况。
5.路内外联劳协作会。二、三等站每季度召开一次,四等及以下车站根据需要召开。由站长主持,参加人员为站区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路外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及支部书记、副站长。会议内容:
⑴总结前一阶段站区、路企间的协调配合情况。
⑵分析存在的不足。
⑶结合设备、季节变化,商议解决站区、路企联劳协作中存在的问题。
联劳协作会应记录每个人的发言情况。
第6条 学习制度
车站的日常学习由站长(副站长)负责,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考试。
1.按车务段(直属站)下达的学习计划,结合车站实际,制定本站月度职工技术业务和政治学习计划。
2.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两个小时。
3.每月进行一次闭卷理论考试,每季进行一次实作考核,成绩记入台账,试卷备查,与奖惩挂钩。
第7条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按规定着装,固定位置,列队点名。班前会的程序为:点名考勤;传达文电和上级指示;传达班计划;安全预想;规章试问;站长讲话。
2.召开班后总结会,总结全班工作。
3.行车职工现场对号交接班做到“五清”、“五不交”。
“五清”:列车运行计划清;站内停留车位置、空重去向、防溜措施清;装卸车计划清;各种行车备品清;有关命令注意事项清。
“五不交”:不在规定地点不交;接车时,自列车接近至列车进站停妥或通过列车整列未出清出站信号前不交;发车时,自待发列车的出站信号开放或交付行车凭证至列车整列通过出站信号前不交;调车作业一批未完不交(必须交班时,应停轮并重新传达计划);备品不清、卫生不好不交。
4.客、货、装工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
第8条 值班制度。落实中间站站长值班制度和工作标准,落实段(站)站长、副站长邻站间隔值班安排,不间断值班,及时处理班中各类问题。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9条 车站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第10条 车站有明确的安全隐患控制点,根据车站设备及作业特点、人员素质、历年事故及违章违纪等情况,找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切合实际的控制措施,并做到职工人人清楚。
第11条 严格事故、事故苗子及违章违纪分析处理,大力表彰防止事故的有功人员,做到奖惩分明,登记齐全。
第12条 中间站站长主要职责
1.领导全站职工执行国家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落实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质量良好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2.组织编制、修订《车站行车工作细则》,制定车站、班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开展自控型班组建设,加强班组长培训、选拔,发挥班组长的作用,定期考核。
4.加强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定期组织考试和演练,并进行考核。
5.加强现场作业控制,严格日常作业质量考核。
6.按时召开站务会、职工大会;适时召开联劳协作会、运输分析会,按规定组织设备联合检查。
7.加强军运基础工作建设,组织和领导职工安全、准确、保密、及时完成军运任务。
8.关心职工生活,合理安排和调配好职工的岗位与班次,负责分配奖金和向上级提出职工提职、升级、入学和奖惩的建议。
9.掌握车站行车设备、站场环境、客运设施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13条 中间站站长(副站长)一日重点工作
1.提前了解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巡视站内重点岗位,查阅有关行车指示及命令等。
2.主持交接班会,根据班前了解的情况,对接班人员提出要求,与交班人员进行班后总结。
3.检查和掌握运输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等情况。
4.及时处理日常站务工作。
5.落实安全关键卡控措施。遇下列关键作业时按路局规定到岗监控或检查:⑴穿越(占用)正线调车;⑵非正常行车;⑶施工;⑷雾、雪、暴风雨等不良天气;⑸当班班组第一次接发有停点的临客;⑹CTCS-2级区段发送数据格式限速命令;⑺站内车辆防溜每班、专用线车辆防溜每周必须检查一次(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对保留列车每隔不超过5小时检查1次);⑻站内道口交通繁忙时段;⑼动车组及直达特快列车接发作业每周不少于3次。
6.每日对行车主要岗点(行车室、信号楼、扳道房、道口房)检查巡视1遍,其中夜间(0:00-6:00)每月不少于10次;每次检查接发列车繁忙干线不少于20列,其它线检查不少于1小时,巡视检查情况在《干部巡视检查登记簿》内记录,发现并解决作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7.每月至少全过程参加1批调车作业,至少参加2个班(白班、夜班各1个)的接发列车作业,并进行写实。
8.认真填记《站长日志》等管理资料,检查班组管理本的填记情况。
9.落实重点货物装载加固质量检查签认制度。
第14条 行车设备检查制度。二等站每季、三等及以下车站每月定期进行技术设备联合检查,并在“运统-46”(故障本)登记,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限期解决。
第15条 严格执行防止车辆溜逸的有关规定,防溜器具使用管理落实“五号制”, 严格按协议做好专用线防溜交接、签认。
第16条 制定“非正常行车预案”,并在有关行车岗位明示。遇非正常行车时,站长(副站长)按规定上岗,认真填记“非正常接发列车控制卡”,并监控作业。
第17条 结合季节变化,搞好人身安全教育,制定完善人身安全卡控重点和卡控措施。
第五章 技术管理
第18条 规章管理
1.车站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分类集中保管,汇编成册,并及时修订。
2.对上级下达的命令、文电、指示及时传达,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做好记录。对规章性文电的学习、传达建立签认制度。
3.遇上级颁发新规章或进行规章修订以及技术设备、作业组织等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站细》和有关规定,并做好学习。
4.规章管理实行电子文本动态管理。车站按年度建立文件夹保存技术规章的电子文本,根据建、修、补、废情况及时更新。
第19条 施工管理
1.施工资料专卷管理,齐全完整。各“运统-46”、调度命令按规定编册编页,填写规范。施工有关资料严格按规定填记、统计、分析、保管。
2.根据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及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车务段(直属站)审批,并组织作业人员培训,做到全员达标,作业中抓好措施落实。
3.按规定程序及内容组织召开或参加施工预备会及总结会,并做好记录。
4.专人负责施工文电传达落实、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命令的接收与核对。对各项施工作业干部按规定上岗盯控。
第20条 临客管理
1.设临客管理专卷,值班干部及时签收临客电报,亲自批阅、推算、登记、传达。临客电报妥善保管。
2.临客管理严格执行“一表一卡”制度。
3.车站值班员严格执行“四核对”制度,即:与列车调度员核对;与“三、四小时阶段计划”核对;与“临客时刻表”、“临客明示卡”核对;与邻站核对。对临客及时消记,按规定进行交接。
4.对有停点的临客(包括技术停车)、变更图定运行方向、图定停车变通过、通过变停车的旅客列车,第一次接发时,值班干部在行车室盯岗并有记录。
第21条 列车运行图管理
1.遇列车运行图发生变化时,须根据新的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结合本站技术设备及作业组织条件,制定新图实施安全措施。
2.运行图技术资料专卷管理,齐全完整,传达学习到位。
3.根据运行图变化及时修改各行车岗点揭挂。
第22条 严格对“三新”人员进行培训,签订师徒合同。考试不合格及无正式任职令者,不准顶岗作业。
第23条 车站应积极提出改善技术设备的建议。在新技术、新设备使用前,应对职工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24条 科技质量管理
1.有专(兼)职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管理办法、科技工作计划。
2.积极开展科技节支活动,统计方法合理,数据翔实、准确。
3.按要求开展标准化、合理化建议活动,有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4.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记录齐全,小组有注册,课题有登记并逐级组织成果发布。
第25条 统计管理
1.车站统计是铁路统计的基础和信息源点,要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负责统计工作,并明确统计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标准。
2.加强车间统计管理,严格执行铁路统计规则、规章和铁道部、路局、站段统计管理办法,保证统计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完整,并按规定方式上报传输统计数据和报表。
3.认真贯彻上级制定的有关统计质量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将统计质量与经济奖惩挂钩。
4.加强统计原始资料管理,建立相关统计台账,并按规定的保管年限和管理方式妥善保管。
5.按上级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统计调查任务。
第六章 生产管理
第26条 接发车作业
1.做到按图行车。严格执行《接发列车作业标准》和《站细》规定的程序和用语。切实做好自控、互控、他控,严把闭塞关、进路关、信号关、凭证关,确保接发列车安全正点。
2.按规定认真填记(核对)《调度命令》、《行车日志》、“运统-46”、有关行车凭证和各种本、簿、册,做到规范、清晰、整洁。
3.遇施工或非正常接发列车作业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接发列车。
4.接发列车和调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车机(车调)联控制度。建立车机(车调)联控的检查、考核制度。
第27条 计划指挥(适应于设有车站调度员岗位的车站)
1.车站作业计划:按照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等要求认真实施,执行部颁“调规”和车站各项技术作业过程标准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技术设备,最大限度地组织连续、均衡、协调和平行作业,努力提高计划质量和运输组织指挥水平。
2.调车作业计划:由调车区长负责编制,调车作业通知单必须填写正确,并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布置。
第28条 调车作业
1.调车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铁路调车作业标准》,做到计划清楚、联系彻底、进路正确、发出信令准确及时,线路、停留车检查彻底、准确掌握停留车位置。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效率。
2.认真执行车调联控制度。利用和穿越正线调车作业时,落实“红键锁闭”制度。
3.加强防溜器具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防溜器具的使用登记管理办法,执行“五号制”,即器具编号、存放对号、使用按号、用后消号、交接点号,做到使用有登记、有互控。
4.到发线、货物线、专用线停放车辆全部落实防溜措施。
5.落实人身安全制度,执行上下车速度和“八禁止”的规定及卡控措施。
6.搞好调车环境整治,调车作业上下车通道平整,无障碍、无侵限。
第29条 扳道作业
1.严格按照车站值班员的接发列车命令、调车作业计划,正确及时的准备进路。在扳动道岔时认真执行“四程序”。
2.于列车、车列到发或通过前,在规定地点手持信号灯(旗)接车。
3.对站内非集中区道岔应经常清扫,保持道岔清洁。
第30条 道口作业
1.道口员应严格执行“道口作业十程序”,熟练掌握道口作业技能,熟悉道口故障应急处理程序,清楚旅客列车通过时刻;有两人及以上作业的道口,要有明确分工。
2.列车通过道口前,车站值班员要及时通知道口员(有自动通知的除外)。
3.关闭为定位,间断看守的道口,应在道口两端的公路右侧设置看守间断时间牌,车站要制定看守间断期间确保道口安全的措施。
第31条 保留货物列车的检查巡视。中间站保留货物列车发车前,必须由车站指派胜任人员对货物列车的装载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检查人员确认无误后报告行车人员,行车人员方可组织发车。
第32条 客运管理
1.严格执行运输政策和部局客运有关规章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旅客、行包运输,完成旅客和行包运输任务。严格票据和进款管理制度。
2.搞好安全宣传,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加强危险品的查堵,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防止漏接车。
3.组织好旅客购票、候车、进出站秩序。遇有列车待避、邻线有列车通过和旅客通过平交道口有专人防护。严禁旅客钻车、扒车和横越线路。站台面、天桥、地道无积水、积冰、积雪。
4.贯彻落实《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标准》,落实《车站旅客运输作业标准》。按照《路局车站等级管理办法》,做好旅客服务工作,重视旅客意见,及时处理旅客投诉,消灭责任性不良反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33条 货运、装卸管理
1.认真贯彻国家运输政策及货运规章制度。加强货源组织,提高作业效率,高质量完成运输任务。
2.认真执行货运基本作业制度、货装职工守则,加强货场管理,严格执行爱货条例和货场消防、治安保卫等项安全制度,防止货物丢失、损坏,确保货场安全。消灭刁难勒索货主和内盗现象。
3.认真执行“装卸管理细则”和“委托装卸管理细则”,加强装卸组织管理。
4.落实装卸劳动力使用计划,建立、健全委托装卸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加强委托装卸管理。
5.加强装卸作业组织,改进装卸工艺,压缩装卸作业时间,增加一次装卸作业能力,提高装卸车效率。
6.加强装卸机械、设备的用、管、修,保证装卸机械、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不断提高装卸机械化水平。凡是在装卸市场范围内使用装卸机械,必须经路局装卸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并核发场内装卸机械《准驶证》,方准进行作业。
7.加强专用铁路和专用线的货运工作管理和货物装载加固质量,严格落实专用线共用工作的有关规定。
8.车站备有完整的货运和装卸规章,并及时修改。设备、备品工具齐全。按规定填记和保管票据、表簿、台账。严格票据和进款管理制度。有关处所图表揭挂齐全。
第七章 班组管理
第34条 建立健全班组长选拔制度。选配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精、组织能力强的生产骨干担任班组长,同时建立后备班组长选拔培训制度。班组长逐步达到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有较强的领导和号召力。推进班组长申报考评技师工作,主要工种班组长技师、高级技师比例达到80%。
第35条 班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车务段(直属站)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管理培训,不断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第36条 班组管理以加强作业纪律、劳动纪律和落实《职工作业指导书》为重点,质量良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1.组织班前安全预想、班中联防、班后总结分析。
2.认真执行和落实作业计划,努力提高作业效率。
3.严守劳动纪律,听从指挥,当班做到“八不”:不看书、不看报、不闲谈打闹、不打盹睡觉、不擅离职守、不做与行车无关事宜、不回家吃饭、不让闲杂人员在岗位逗留。
4.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5.定期召开班组民主生活会,关心班组职工生活,做好思想工作,搞好团结。
6.认真填记《班组管理本》(四等及以下车站为《站长日志》)。
7.车站应有班组考核资料,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事故(苗子)及违章违纪情况、技术业务学习情况、各类技术比武情况等,并以此做为奖金分配的依据。
第37条 积极开展自控型班组建设
1.建立完善班组自控、互控、他控制度,明确班组作业过程中的自控区、互控区,实现作业过程的全面控制。
2.根据车务段(直属站)自控型班组标准和考核办法,做好月度班组评比工作,有考核有奖惩。
3.优化班组设置。按照作业集中、规模适度、流程合理的原则设置班组,做到有利于运输生产指挥、有利于科学管理、有利于发挥生产组织能力,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4.强化班组互控联责考核。班组必须落实班前安全预想、班中互控和班后总结的基本制度,并利用学规背规、案例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综合素质水平。充分利用安管系统,将自控型班组的考核与职工安全业绩考核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形成安全考核信息资源共享、升级达标共享的自控型班组互控联责机制。
第38条 每月由班组长(四等及以下车站由站长)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以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关键作业互控为主要内容,召开讲评会。(四等及以下车站为职工大会)
第八章 车务设备(备品)管理
第39条 车站对列尾主机、列调手持台、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备用发电机、风力除雪机、燃气热除雪机、铁鞋、紧固器、防溜脱轨器、钩锁器等车务设备建立管理使用台账,对设备数量、使用日期、故障及修复情况、报废原因等进行登记,并做到使用交接有记录,内容齐全,备品定置码放,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40条 行车室、扳道房、道口看守房等主要处所要按规定配齐行车备品,统一配置备品柜,实行定置明示化管理。常用备品、应急备品、手摇把分别存放,应急备品、手摇把应加封(加锁)管理,严格按照备品表规定的种类数量配备,做到齐全良好、定置存放、加封及时,表物相符。设有外勤行车室的车站,还应在外勤行车室设置备品柜,并配备相应备品。
第41条 监控设备、商检电台要落实用、管、修制度,确保设备质量。
第42条 行车备品箱由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扳道员等岗位负责日常保管,须保证能够随时使用。交接班时,要认真核对,记入交接班本内。站长(副站长)每月检查一次行车备品,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九章 图表揭挂和台账资料
第43条 站长室、学习(点名)室、行车室、站调(场调、区长)室、扳道房、道口房、货运室、装卸派班室、装卸办公室、售票厅、候车室、行包房等处所,按下表揭挂或保存。
处
揭
挂 所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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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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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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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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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调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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扳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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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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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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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派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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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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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票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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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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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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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评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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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线路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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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凭证填写样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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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线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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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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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隐患控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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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铁路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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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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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品流程追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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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抢险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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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留言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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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交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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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包托运领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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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条 车站安全管理资料:
1.车站安全生产综合台账。一月一填,一年一本。
2.站长日志。由站长(副站长)及时认真填写,封面填写站名、日期,一月一本,按以下内容填记:
①当月工作重点内容,当月生产任务指标。
②当日工作重点栏。包括:传达上级文电和领导指示,结合当日车站实际,确定重点工作和安全关键。
③交班内容。包括:班次、班组长姓名(四等及以下车站为车站值班员姓名),一班作业任务完成情况,车站值班员交班中汇报的问题,各级干部检查情况。
④其它事项:其他应填记的内容。四等及以下车站填记“班前一题、答题人、成绩”。
⑤当天向段(站)请示、汇报的事项。
⑥车站当天召开的各种会议。
⑦关键作业情况包括:值班站长姓名、值班时间和上岗盯控内容。
3.班组管理本。由班组长填写,一月一本,月末交站长保存。四、五等站由站长填记《站长日志》代替。
4.历年事故台账登记本。记录从建站到当年发生事故的件数、时间、内容、责任者、原因。
5.事故苗子和违章违纪登记本;红牌及以上问题分析记录,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定性定责,整改措施必须切合实际。
6.防止事故好人好事登记本。
7.会议记录本。按顺序记录,综合使用,内容清楚。
8.交接班本。按工种岗位分别建立。
《车站值班员交接班簿》填写规定:
①封面要写明车站和年月。
②安全天数是本站安全天数。
③班计划及列车运行情况栏:班计划填写与本站相关的内容,列车运行按实际交接。
④停留车去向及待卸车情况:应写明股道、保留列车车次、停留车等情况。
⑤行车备品:应急备品柜交接封条,破封时交接使用情况、破封原因;通信记录装置良好(故障)则填记“通信记录仪良好(故障)”;其他备品按实际情况交接填记。
⑥有关命令及注意事项栏:填写命令号码,隔离开关状态及现场作业需注意的内容。
⑦路票计数器栏:计算机联锁车站可只交接计数器总号码和当班变化号码。
⑧交接班时间、姓名按照实际交接时刻、人员填写。
9.职工考勤、考核记录表。
以上本簿保管期限除综合台账、事故台账长期保存外,其他本簿由次年起保存1年。
第45条 车站技术管理资料
1.《技规》、《行规》、《站细》(摘录)。
2.月度施工计划及施工安全措施。
3.生产指标统计簿。
4.自管设备台账,客、货运设备履历簿。
5.车站、专用线、段管线纵断面图和平面示意图,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合同。
6.有关行车设备使用方法的说明。
7.有关军事运输办法等技术资料。
8.文件电报收发登记本。
第十章 职工培训
第46条 培训组织。建立站段、车间、班组三级教育网,并发挥职能。车间建立职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技教员,由车间主要领导负责,明确一名车间领导分管职工培训工作。建立数量充足、专业合理的兼职教师库,定期进行知识更新培训。
第47条 培训场所、教材。车间配备培训教室,教室规模应满足本车间主要生产岗位职工日常培训需要。主要生产车间要具备满足本车间主要工种作业人员实作技能训练需要的演练场所及设备。逐步配备网络教室,满足网络培训教学的需要。配齐满足主要生产岗位职工日常学习所需的相关培训教材并妥善保管。
第48条 学习计划。根据站(段)安排的学习计划,结合车间实际安排月度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组织完成各种专项培训及考试任务。对具体技术业务和政治学习情况有考勤、有记录。每季度组织不少于1次技能演练;管理并履行新职人员师徒合同;督促检查班组日常技术业务学习制度落实情况。班组负责落实月度技术业务学习计划,组织班组职工开展日常学习,坚持开展班前“问一条、留一条”的应知应会抽考制度。每周技术业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2小时,并做好学习记录,登记班组管理台账;开展岗位标准化作业相关培训;管理《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执行持证上岗。
第49条 检查制度。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逐级检查制度,定期对车间、班组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站段每月检查车间数不少于车间总数的50%,检查班组数不少于班组总数的20%;车间每月检查班组数不少于班组总数的50%。强化月抽考制度,站段每月抽考职工数不少于工人总数的5%,抽考结果纳入对车间班组的月度考核。
第50条 技能竞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每月对接发列车、调车作业、货检作业、装载加固、旅客运输标准化作业情况进行一次对标写实、诊断、规范,每月按任务指标、标准化作业、安全情况等内容开展班组间劳动竞赛、安全考核。
第十一章 军运管理
第51条 加强军运工作领导。有军运任务的车站,要建立军运工作领导体系,明确站长、车站值班员以及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并纳入岗位责任制。
第52条 军运工作管理纳入《站细》、《货细》,并根据本站担负的军运任务特点及时补充、修改。
第53条 有军运任务的车站应建立军运作业程序和标准,并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54条 军运规章、办法纳入学习计划和考试内容,学习有记录。
第55条 军运工作纳入车站经济考核。
第56条 军运备品、设施专人负责,出入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堆放整齐。
第57条 认真完成军运任务,无军运事故,无军运差错,军运任务统计登记完整、清晰。
第十二章 文明生产
第58条 站容美观整洁,站场环境平整,无障碍、无侵限,搞好绿化、美化,站舍窗明地净,标志齐全、完整,内容准确,逐步改善中间站生产和生活条件。
第59条 岗位标准化
1.岗位物品定置摆放,各种本簿资料(备品)用后随时归位,岗位上不得有其它杂物。
2.上岗人员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衣着洁净平整,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换服装。
3.室内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地面、桌面、墙面干净整洁,卫生随时清理。
4.上岗人员必须做到文明礼貌,提倡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
第60条 车站有岗位卫生管理办法,划分卫生责任区并定期检查考核。
第61条 基本后勤设施齐全,点名室、间休室、食堂、卫浴设施、主要行车场所取暖和防暑设备良好,管理规范。
第十三章 其 他
第62条 财务管理
1.按照铁道部和路局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资产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实物资产与财务部门账、卡相符。
2.完善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技术台账和档案;掌握本部门主要生产设备配备情况,运用情况和技术状态,明确班组和经办人员的责任。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承担领导及监督、检查责任。
3.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和维修责任制。资产使用保管人应清晰记录资产使用状况和动态,熟悉设备的性能及设备的操作规程,精通养护和修理,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生产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与接替人员办理财产管理交接手续。对因管理失职致使固定资产丢失、毁损、报废的,应追究责任,并提出改进措施。
4.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建立备查簿,保证账实相符,低值易耗品保管、请领、使用按照路局相关规定执行。
5.车间原则上不得开立银行账户,但客货营业车站报经账户审批部门批准后可开立运输收入专户,账户和资金的管理必须符合铁道部和路局的相关规定,确保进款资金安全。
6.对符合铁道部、路局规定(非独立核算的车站、车间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且管辖铁路里程在300公里及以上的,或者与站段不在同一城市、且职工人数在2000人及以上),经批准后可开立备用金专户(业务支出专户)的,必须配备1名及以上持有铁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进行管理,否则不得开立账户。
7.经批准开立的账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其他单位或其他业务使用,收入专户不得发生支出业务。备用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铁道部和路局的相关规定。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已开立账户的正确使用和资金的安全承担领导和监督、检查责任。
8.完善成本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站段下达的费用预算及开支标准,实行成本科目负责制,建立成本管理基础资料台账,落实铁路局、站段增收节支措施,完成本部门目标成本计划。
第63条 物资管理
1.制定和落实车站班组物资管理办法、检查考核制度、记录详实完备。
2.设置专(兼)职材料管理员或核算员,加强物资管理、检查及考核,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
3.按需、按时准确提报物资需求计划,计划外发生率不超过10%。
4.建立进料、消耗、库存物资台账,使用去向登记、物资质量跟踪管理台账,废旧料回收记录等基础账、表资料。
5.严格执行车站班组分库、分存、盘存盘点制度,账、卡、物相符;领发料登记、单据填写清楚,使用去向清晰、可追溯。
6.明确修旧利废品种范围,指标分劈下达到班组,实行退旧领新制度。
7.积极开展物资消耗定额管理,消耗定额实施覆盖率达85%以上,建立健全定额管理分析资料及台账。
第64条 环保管理
1.贯彻执行路局、站段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结合本车间实际制定环保管理实施措施。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
2.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档案,配合环境监测站对车间污染源实施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时、准确、规范报送各种环境统计报表和其他报表,建立健全各项环境保护原始记录和台账。
3.制定铁路运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货场应有喷洒、覆盖等抑制扬尘措施。货场装卸作业应考虑周边环境,避免噪声扰民。
4.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车间,要制定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工作标准和相关的工艺记录,确保设施运行状态良好、废水达标排放,运行记录、化验记录和相应台账规范齐全。
5.有燃煤锅炉房的车间,要使用低硫优质煤,依据《燃煤锅炉湿式脱硫除尘设备应用技术》(Q/BT274-2003)运行、维护、管理脱硫除尘设备,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和相应台账。同时,要按规定设置废气监测孔及监测操作平台,保证锅炉具备监测条件,确保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
第65条 节能管理
1.贯彻执行路局、站段有关能源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结合本车间工作实际制定节能管理的实施措施。设置专(兼)职节能管理人员,建立节能管理统计台账,定期向站段报送有关能源消耗统计报表。
2.根据站段下达的能源消耗指标计划,针对本车间生产用能实际,合理确定耗能设备能源消耗定额并严格进行用能监督管理。定期对本车间能源消耗进行经济分析,制定节能降耗整改措施。
3.配齐、配全能源计量器具,建立本车间用能设备管理台账,随生产变化及时进行能耗动态监控。
4.建立设备用能管理责任制,开展日常、定期能源检查和责任制考核,杜绝能源“跑、冒、滴、漏”、私拉乱接和违禁用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