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查禁赌博活动,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赌博违法案件的量刑指导意见(草案)》,并于昨天下午进行听证,来自全省各行业的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将个人打麻将单次赌资超过200元设定为起罚点,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激烈争论。
【动态】
我省对“赌资较大”给出量罚标准
在听证会开始前,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恽爱民介绍了草案出台的幕后。
据恽爱民介绍,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2006年初,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要求,省公安厅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违法行为的相关情节进行界定,并下发了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赌博“情节严重的”情形,但对“赌资较大”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是由各市公安机关根据本地情况把握尺度。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山东等部分省级公安机关规定了“赌资较大”的数额,我省一些市公安机关制定了赌博案件的裁量标准。参照外省做法,汇总各市标准,制定全省的指导意见,将使《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参与赌博”违法行为的认定更具有确定性。“以前各地处罚标准不同,有的地方对于群众间带有小彩头,输赢不大的赌博也进行处罚,老百姓很有意见,有了这个‘指导意见’,解决了民警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罚不公的情形。”
【规定】
处罚共分3个档次,最高可拘留15天
据恽爱民介绍,草案对参与赌博的“起罚点”作了规定,区分不同的赌博方式有两种规定:一是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地下“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的,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达到100元以上的才给予处罚;二是参与其他赌博活动(指几个人打麻将、玩扑克等,带有娱乐性质)的,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达到200元以上的才给予处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0元以下罚款: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的;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3000元以上的。
“我们制定这个标准,主要参照我省各地实际把握的标准和外省制定的标准。”恽爱民介绍说,此前,北京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上海规定个人赌资100元以上的为“赌资较大”;山东规定人均赌资100元以上或当场赌资400元以上的为“赌资较大”;广州规定(在非公开场所)个人赌资300元以上不足1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除了参照了外省的标准外,我们还参照了我省城镇和农村人均收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省2009年人均月收入约1189元。我省目前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342-428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155-210元。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如果拿相当于我省困难群体一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去赌博,可给予500元以下罚款处罚;拿相当于我省所有人平均一个月的收入去赌博,可以给予5日以下拘留处罚。”
明知他人赌博仍提供场所,棋牌室要受罚
草案除了对参赌人员明确处罚标准外,对提供场所的人群也作出了规定。据恽爱民介绍,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为他人赌博提供赌具、场所、赌资等便利条件。相对于参与赌博而言,其社会危害性更大,因此应当严肃查处。草案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非法获利200元以下或累计为不满5人次赌博提供条件的,处500元以下罚款。没有规定非法获利的下限标准,正是区别了其与参与赌博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社会危害不同。但草案也规定,提供棋牌室等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明知他人赌博的除外。提供场所但没有抽头渔利,且不明知他人赌博的,不构成违法行为。
【专家意见】
打麻将单次不超过、累计超过200元也要处罚
对于草案规定的起罚点200元,一些代表认为,这样会不会造成遍地都是麻将桌的情形?苏南、苏北经济发展不一,为何没有指定不同标准?记者特意采访了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张兰青。
记者:这个200元不处罚是什么意思?是一天输赢不超过200元,还是一次输赢不超过200元?如果这样计算,那我每天都打麻将,每次都在你们设定的200元内,会不会被处罚?
张兰青:我国法律都是累计处罚的,比如说盗贼,你这次偷了300元被抓到了,不能说你以前偷的就不计算了,那还是要累计的。赌博也是一样,第一次我们抓到了,你是在200元内,我们不处罚,那我们第二次抓到你,你还是在200元内,但只要两次加起来超过了200元,我们一样会处罚。这样就杜绝那些长期赌博的人钻这个空子。
记者:有代表提出,各地的赌博方法不一样,各地的经济发展不一样,为什么不定几个标准?
张兰青:200元标准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在全省范围内,应该是平等的。但各个市也可以根据草案,在量刑的标准内自己再细化,但需要报到省厅备案。
记者:如果我们亲戚朋友间打麻将玩,也适用这个草案吗?
张兰青:亲戚之间不适用,但朋友之间适用。两高司法解释和公安部通知,规定了不以赌博论处的情形,即亲属之间进行的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
记者:什么样的情形从重处罚?什么样的可以从轻处罚?
张兰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1、因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而引发其他治安、刑事案件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同时,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赌博的;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组织、招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也在从重处罚范畴。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或不予处罚:一是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二是被胁迫、诱骗参与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三是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的等。
个人打麻将
起罚点200元是否太低
听证会上,参会代表谈的最多的就是个人输赢超过200元处罚是否设置偏低?
“我觉得这个标准不算低了,就南京目前情况看,我觉得设置在100元都不算低。”首先发言的是在南京白下区开了家棋牌室的梁长富。“我们家开了间棋牌室,不大,也就是3张台子,但如果按照南京一般赌法,200元‘进园子’的话,那一天输赢也会在500元,这个人如果长期赌博,那一年的输赢是可观的,我觉得200元有点高。”梁长富表示,在没有这个标准前,他自己规定的就是不超过100元,就是这个标准,对于条件不好的人,我还是劝他们不要赌,我开了这么多年棋牌室,还没有见过谁赌博会赢钱的。”梁长富说,棋牌室小来来,就是为了给退休的老年人娱乐的,不能赌资太大,他还建议到棋牌室打麻将的人员,年龄界定在45岁以上。“年轻的别去棋牌室打麻将,这样风气不好。”
梁长富的话刚说完,就遭到了来自扬中某棋牌室代表万所之的反对。“你们南京认为200元‘进园子’标准高了,可我们认为太低了,应该设定在300元以上。”万所之说,扬中麻将的打法虽然和南京不一样。“我们是按照时间的,如果是打200元‘进园子’,那就是说,只要坐下来打麻将,直到散了,你都不需要再掏钱了,而南京的‘进园子’,快的话,200元在15分钟就没了。”万所之认为,由于我省各地打麻将的方法不一样,设定标准就应该有区别。
认定含糊
是否身上带的钱都算赌资
草案规定:个人赌资,以有证据证明该参赌人员用于赌博的款物计算。随身携带的财物,必须根据赌博方式、赌注大小、参赌时间等具体案情,判断是否属于赌资,无证据证明属于赌资的,不得收缴。多人参与的赌博活动,确实难以查清各参赌人员个人赌资时,以查获参赌财物价值总额除以参赌人数的平均值计算,即人均赌资。
“我觉得这个赌资认定很含糊,没有可操作性。”律师代表刘宝认为,这个规定把随身携带的财物也算进去,是没法操作的。“什么叫财物,就是除了钱,还有物品,比如说,我们随身的手表、手机算不算赌资?还有,我们打200元‘进园子’,那我碰巧带了2万块钱在身上,那算不算赌资?”刘宝认为,草案中称先判断是不是赌资,首先就是主观意见,让民警有了自由裁量权。“这个是不是赌资,还是需要证据的。”
怎么认定棋牌室
是否明知赌博而提供便利
草案规定,提供棋牌室等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明知他人赌博的除外。提供场所但没有抽头渔利,且不明知他人赌博的,不构成违法行为。
“这个规定很含糊,这会给警方的查处带来困难,什么叫明知?那每次来查处了,我棋牌室里的人都在赌博,我完全可以说我不知道他们在赌博。”对于这条规定,同样是开棋牌室的一位代表称,他们开设棋牌室,一般不会去干涉客人赌多大。只要来了客人,做好服务就是了,但现在规定如果出台了,对于他们来说,如果民警查处,没有一个明确界定什么叫“明知”,那他们可能真的不知道而被说成是“明知”被处罚。
在听证代表中,除了棋牌室代表和政府代表外,还有一些来自基层的居民,大家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在小区批准开设棋牌室时,应该听取居民意见。“有的棋牌室太吵了,影响居民休息。”
作者:沈宫轩 王业全 宋宁/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