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制订合理、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工资管理系统,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非计件岗位 3、职责分工: 3.1 人事部负责薪资制度的起草,新进人员工资的洽谈和确认,岗位异动后薪资的调整 3.2 各部门负责人制定下属岗位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按规定对部下进行考评; 3.3 管理部负责建立副职以上的干部的绩效责任书、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组织考评。 3.4 总经理:批准新进人员和异动岗位的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 4、工资发放形式: 月度工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月度考评分数 年度总收入=月度总工资+年终绩效工资+总经理奖金+其他 5、基本工资:根据薪资等级表中的职务级别发放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纳入考核;
职务等级:从低到高分为9个档次 A9:总经理 A8: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长 A7:总经理助理、事业部副部长、总监 A6:部长和分厂厂长 A5:部门/分厂副职、线长、销售点经理等 A4:科长、主管、工段长等 A3:一级科员:采购员、检验员、流转员、技术员等 A2:普通科员:保管员、发货员、文员、统计员等 A1:后勤人员:清洁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 总经理特批的人员除外。 6、绩效工资级别: 从B1~B10分十个级别,在职务等级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整体薪资水平只能在绩效工资级别上进行调整。 7、加班工资与调休: 周六、日工作经审批后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的基础为基本工资。周六、日加班经审批后按200%,法定节假日按300%计算加班工资。部门/分厂副职及以上人员的加班工资在年终绩效中体现,其他人员(A1~A4)每月加班最多不超过4天,超过的由负责人安排调休,确属无法休息的,需要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由总经理批准。 8、 绩效工资: 根据岗位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对下属进行月度的绩效考评,满分为100分。绩效奖金=绩效工资标准*考评分数。 副部长/厂长及以上岗位的绩效由管理部组织统一评定。按照签订的年度绩效责任书或者工作标准/考核标准进行考评,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纳入考评。连续三次或者累计四次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换岗或者辞退处理。 无法在每月进行评价或者适合在年终进行评价的,由管理部组织统计相关的数据,年终汇总计算年终绩效。 针对生产分厂的超产奖金在年终按分厂绩效责任书进行计算、汇总、发放。 9、工资发放方法:部门/分厂副职以下人员(A1~A4)每月工资发清,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工资,年终不再有绩效或者奖金,特殊岗位(签定绩效责任书的)除外;部门/分厂副职以上(A5~A8)按月根据工作标准与考核标准或者绩效责任书进行考核,年终累计发放。 10、总经理奖金 总经理根据年度公司目标完成情况,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可以发放总经理奖金。 11、试用期工资: 针对以下三种情况设立试用期工资: 1、外部招聘新员工:试用期工资不低于转正工资的80%,转正工资是指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试用期不进行绩效考评; 2、员工晋升:晋升造成职务等级的调整,晋升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按照原岗位的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根据考核和评价情况由分管副总确定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按相应职务等级执行; 3、内部招聘或者岗位调动,原则上不涉及职务等级。不同种类的岗位变动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等同于原岗位的工资水平,试用期后薪资水平根据试用期考评情况确定; 12、薪资异动: 所有的薪资调整,包括职务等级和工资等级,都需要由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13、薪资调整: 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调整的水平根据物价指数变化的情况及公司目标、岗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由总经理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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