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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五章》古今正解

 人教版高中语文 2011-08-23
[原文]  
  [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古文正解]  
  道可道也,非常道也,术而已;名可名也,非常名也,谓而已。故,常道者,恒无为也,复归于无极;常名者,恒无象也,复归于混一。  
  名于天地之始者,无也;名于万物之母者,有也。故常无欲也,以观其妙;常有欲也,以观其所徼。无而或常有之,有而或常无之,是以皆不可以物观之者,玄也;亦无亦有,亦有亦无,是以不可分而合一者,道也。合常无有而观于道,以知众妙。  
  是以道者无物之物,天地之始复万物之母。知之者莫不通矣,从之者莫不治矣,执之者莫不成矣,失之者莫不殆矣。  
  故字之曰道。  
  [今文正解]  
  道可以阐述,不是“恒常之道”,术用而已;名可以命名,不是“恒常之名”,指称而已。所以,称之为“恒常之道”者,总是无所行为,复归于无极莫测;称之为“恒常之名”者,总是无所征象,复归于混沌纯一。  
  “天地出现之始”,则命名为“无”;“万物发源之母”,则命名为“有”。所以,以其总是无所欲求啊,来观知作为“天地出现之始”而称为“无”的存在运行之微妙;以其总是有所欲求啊,来观知作为“万物发源之母”而称为“有”的规律制约之要求。“无”却又总是存在,“有”却又总是虚无,都不可以用具体事物来认识这两者,可称为“玄”;既虚无又存在,既存在又虚无,因此两者不可区分而合一,这就是“道”。结合永远虚无和永远存在为一体来观知道,能够以此知晓一切奥妙。  
  因此,道是没有物象的物,既是天地之始又是万物之母。知道它就没有不通晓的,依从它就没有不治理好的,执守它就没有不成功的,失去它没有不衰亡的。  
  所以给它取字为“道”。                   
《道德经》古今正解 第二
  [原文]  
  [二 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之相生,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形,高下之相倾,音声之相和,先后之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辞,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古文正解]  
  生,动,唯道。有道之妙,以其常无。  
  合常无有者道也,阴阳分而万物生矣。故天下正反莫不同出矣:既知所美,即知所恶,是不以其为美也;既知善,亦知不善,是从其反。莫不然而道生之然。  
  道常无物,虽作万物而不辞,莫知其作矣;生万物而不有,为而不恃,万物生荣而功成弗居,莫知其在矣。  
  道之徼也,化于物而成之天性,作于物而任之自然,故物莫不顺道而自在也莫知其宰。功无所居,故能不去。  
  是以,万物莫不生乎道,同乎道,自然而然也治乎道。  
  同乎道而致乎德,是为圣人。教有伪,言有失,行有迹。事而不取其为,教而不取其明,功成名遂而不敢得已居。常法于道焉,无为乎天下而天下常自治然,是为道莅天下。  
  [今文正解]  
  天下万物的生息运动,都是道的左右。道是永恒存在的物,而它的奥妙之处,又在于它是永恒的无有任何的具体物性的物。  
  因此,常无和常有在于道是合一的,道是没有对立的。阴阳分化万物生成是道的衍化,所以与道相对立着的天地万物则无不存在于对立转化之中。因此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莫不如此,都是大道生化所定。  
  大道隐而万物显。虽然道生作万物而不辞,而万物却不知道它的生作;生了万物,成就万物,而万物都不知道它的存在。  
  道永恒不去的规制着万物。它的规制就是生化了万物成为万物的天性,生作于万物而仿佛听任万物自己生作自己成就,万物莫不在道的左右中生化反而自在不觉道的宰制。道如此隐藏而作,又何来居功何来去功呢?  
  所以,万物都是大道生成,都与道相通,都以顺应天性自己生作自己成就的方式在道的左右之中。  
  既与道相通,又能够与德相符,这就是圣人了。教化不免孳生伪诈,言语不免有所疏失,行为不免有所遗留弊端。圣人为事而不采用有为的方式,教化万民却求顺应其天性的蒙昧纯真,如此而功成名就却不敢藉以自居。圣人知道天下万物都是大道的左右生化,因此无为于天下,让百姓顺性而作,天下自得太平,这就是以道治理天下。  
  [订正与辨析]  
  1.“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意在表述“负面的事物是正面事物的必然伴生物”,而且下面引证了诸多对立伴生现象,意在说明“取消不必要的言行,可以根本杜绝由此产生不良事物”。  
  2.“有无之相生”,仍然承接开篇,并不与“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相出入,后者侧重于逻辑推导把握。道在物质形态上合并从而超越了“有”“无”。天地万物之前纯粹单一的道本无可体现于“有”“无”。称之为“无”乃是根据于而今的实体世界而言。  
  3.按帛书《道德经》皆作“先后之相随恒也”,兹沿用通行本而未予采纳。  
  《道德经》帛书后世版本均无此“恒”字。  
  按帛书原文字当为“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可见此六句应该是同样结构的,可是在帛书文字“相随”之后没有直接跟“也”字而是多一“恒”字,据此推断:“恒”乃“随”字形近字讹谬所多余。大概古金文上下排列,且字体书写下斜偏,导致“随”字右侧与左偏旁“耳”部分开,从而被讹谬为“恒”字。                   
[原文]  
  
  [十九章]绝礼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父不足,故另有所嘱:现素抱朴,少私寡欲。  
  [古文正解]  
  为者无功。  
  有无之相生,难易之相成。夫彰仁义则有废于道,明智慧则教伪于世,举孝悌则乱亲于民,榜忠贤则昏政于国。纷扰既起,安之能止?  
  故,以道治国者,为之于无为,教之于不言,常使民顺天自然。是以,标之于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本之于现素抱朴,少私寡欲。  
  夫无为之世,无所仁义,无所真伪,无所孝逆,无所忠奸。而莫不治者,谓之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也。是谓解脱其纷。  
  [今文正解]  
  有为是不会有真正的成就的。  
  有和无相生,难和易相成,相反的事物总是一起的;为了得到正面而生出负面,怎么算是完善?彰显仁义就把大道废弃了,明晓智慧就教会了世人伪诈,举荐孝廉必然意味着百姓亲情丧乱,标榜忠贤说明国家政治昏暗,把纷扰搅动起来,又怎么能够阻止负面的必然出现?  
  所以,以大道治理国家的人,以无为来行事,用不言来教化。这就是让天下百姓顺着天性自在生息。所以,从直接目标上要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不扰乱民心天性;从根本因素上要保持百姓的天然素朴,自己也弃绝私心欲望。  
  无为的社会,无所谓仁义还是不仁义,无所谓真还是伪,无所谓孝悌还是不孝悌,无所谓忠良与奸诈。反而一切都大顺大治。  
  这就叫在没有发生之前处理,在没有混乱之前治理。这就是超脱了对立和纠纷。  
  [订正与辨析]  
  1。通行本“绝圣弃智”今依据帛书订为“绝礼弃智”。  
  逻辑上讲,首先,圣人本身韬晦,维护大道敛藏大德,而非不祸乱天下,是修行所在,而不是绝弃目标。  
  其次,后文有注解“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始也;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首也”,由此,“礼”“智”才是绝弃目标。  
  古金文字体“圣”与“礼”形近,故而易讹谬。  
  2。帛书本作“大伪出,有智慧”,似乎“大道废,有仁义;大伪出,有智慧;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排布工整,象征“世衰”。今则按通行本订作“智慧出,有大伪”。  
  二者从描述社会现象并存上实际一致。然而《道德经》主张“绝礼弃智”“不以智治国”,故而叙说逻辑上应以“智慧出,有大伪”为佳。  
  况且,社会现象上“智慧”不但较“大伪”明显,而且“智慧出”是“大道废”的重要标志,是“大伪”的始源。  
  再如后文“人多智,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民之难治,以其智多”等都体现了“智慧”生“大伪”的逻辑。
 
 [七十八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伤之也。故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不知,而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诟,是为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  
   [古文正解]  
  行道不殆,知道不惑。贵生,贵全,贵久,贵安。  
  道者,天下宗;生者,天下性;和者,天下正;平者,天下势。  
  大物,惚恍;大强,柔弱;大方,自然;大象,清静。夫唯常,故能宗也;夫唯无,故能极也。是以,大智无为,而无不为之;大德无欲,而无不载之。夫唯道,故能为大而不败也;夫唯柔,故能载大而不伤也。是以,受国之诟而非誉,是为社稷主;受国之不祥而非福,是为天下王。同道乎无私而后得,报怨以德。  
  是以,圣人之于己也,不蹈危,不取福,不挠心,不嗜欲,恬淡而内宁。内宁,故能外不争,循常性,因天然,行大道,契大象,平素而德。故能体健身安,心明德浑,物我两全,是谓完善。  
  本道而行,含真而生,与众相宜,与物相济,知行并一,玄通而至极。  
  [今文正解]  
  依行大道不会衰败,知晓大道不会迷惑。重视生命,重视周全,重视长久,重视安定。  
  大道,是天下的宗主;生息,是天下的本性;合和,是天下的端正;均平,是天下的趋势。  
  最大的物体,却无可捉摸;最强的力量,却无比柔弱;最大的方法,却是任物自然;最大的形象,却是清虚平静。正因为大道的恒常,所以能够宗法;正因为大道的无物,所以能够极致。因此,有大智的人无为,反而无不有所作为;有大德的人无欲,反而无不能够承载。正因为依从大道,所以才能够作为大事而没有失败;正因为修习柔弱,所以才能够承载大众而没有伤害。因此圣人说:承受国家的耻辱而不贪求于荣誉,这才是社稷的君主;承受国家的困苦而不贪求于安逸,这才是天下的君王。圣人与大道一致于无私而后才有所获得,用大道玄德来对待天下的怨责。  
  因此,圣人对待自己,不踏入危险,不谋取福得,不扰乱内心,不嗜好欲望,恬淡而内心宁静。内心宁静,所以能够对外无争,遵循常性,因循天然,依行天地大道,契合天地大象,平常朴素而怀藏大德。所以能够机体盈健而处身安全,内心洞明而德性昏闷,做到外物与自我的共同周全,这就叫做完善的境地。  
  根据大道而行动,含藏精真而生息,与众人相适宜,与万物相辅助,知晓大道并笃行大道,玄微通达而到达极致境地。  
  [订正与辨析]  
  1。“木强则折”句中“折”字王弼本作“兵”,帛书甲本作“亘”,乙本作“兢”,还有版本作“共”。  
  《列子·黄帝》有“老聃曰:兵强则灭,木强则折”。  
  古文字字体“折”“兵”“亘”“克”“共”书写极为形近,因而多有讹谬。  
  2。通行本“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句中“而”字似乎对仗于上文“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然而兹按帛书本订为“以”,且与下文“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下”有所照应。  
  “损不足以奉有余”意思即“损夺生存贫艰者来奉养富贵豪强者”,“以”字则准确的表达了这种关系,即“统治者对人民的剥削关系”。  
  对此理解,可照应前文“狎其所居”“厌其所生”“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等句。  
  3。或有版本“孰能损有余而补不足于天下”,如此表达不切合《道德经》本义,甚至有人认为是在说“夺富济贫”“均贫富”。  
  “孰能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下?唯有道者”,其中含义可以照应于前文“俭,故能广”以及后文“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道德经》里对于天下贫富不均的处理方法是“圣王”“既以与人”,治理““小国寡民”,最终教化淳朴而“自化”,齐同于“自然”“自得”。  
  4。各版本都作“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也”,句中“易”字实为“伤”字讹谬,属偏旁讹谬。该字讹谬来源较古。  
  因为水的质地柔弱,所以在对付任何质地坚硬的物体时都不会受伤害,因此最能够战胜坚硬物体。  
  水的柔弱,不仅其他物体无从伤害它,而且水也不会妨害其他物体。这是双向的柔弱,彼此无伤,所以最为妥善“无尤”。  
  对此前文有照应“上善,若水……夫唯不争,故无尤矣”。  
  5。“受国之诟,是为社稷主;受国之不祥,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句中“诟(耻辱)”字有版本作“垢”字,属于讹谬。  
  文章含义乃是“无道的君主总是觉得自我高贵,希望应该得到举世赞誉,而圣人却去承受住国家的诟辱;平庸的君主总是自我主宰,冀求应该举国奉福,而圣人却去承受住国家的困苦”。因此说“正言若反”。  
  此前文所谓“致数誉无誉”,“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6。“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句中“大怨”除一般性含义之外,还意指“被统治者与统治者的对立以及怨恨”。  
  如此,一旦大的怨恨产生了,即使维系住,和的住,也必然有得者有亏者,有“余怨”,终归不如没有过怨恨好。因此“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也就没有怨恨产生。  
  这才是“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无为”,才是最佳,才是最“善”。  
  7。有说“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当为“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实为失察之识。  
  整章“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论述内容正符合“报怨以德”!  
  其次,前文“大小多少,报怨以德”乃完整一句,且含义与本章照应,意思是“大者小之,多者少之,以此报怨以德”,切不可拆开。  
  8。“左”礼仪上是“尊贵的;高尚的,好的”,“契”意思是“欠条”,“左契”即“债权契”。“左契”所指,乃是前文“有余而有以取奉于天下”,照应后文“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这正是“利而不争”的“善”。所以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对此前文有照应,“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勤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矣”。 
 
[原文]  
  [八十章]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佰人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古文正解]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  
  是以道德而为之天下者,道贯天下而天下自化:绝礼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小其国,寡其民,政为憩,事为歇,交为息,兵为绝。  
  故,淳朴天下而社稷自解,混沌世界而清静自得。教不教,同浑伦,故但惧之于为奇;治不治,齐自食,故但保之于不虞。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大象无形,大德无为,大正无事,大顺不殆。  
  [今文正解]  
  玄道生成了万物,玄德畜养着万物,万物有了形体,态势使之长成。  
  因此,依据大道大德来治理天下的,在于把大道贯彻天下而天下自行顺化:绝弃礼仪贵贱,抛弃聪明知识;绝弃仁爱贤明,抛弃尊卑正义;绝弃技巧才能,抛弃财宝物利;把各国疆土分划的很小,使各国人口相对很少,政治由此清闲,事务由此消歇,邦交由此停息,战争由此灭绝。  
  所以,使天下淳朴而社稷自会散解,使世界混沌而清静自会形成。教化于不教化,百姓混同于淳朴天性,所以但求威慑住妄图作乱的个别人而已;治理于不治理,百姓齐同于自食其力,所以但求保障好不可预料的困难而已。百姓都甘淡而食,素淡而衣,安定居住,怡乐风俗。邻国即使相互望见,鸡鸣狗叫声相互听见,两国百姓直至老死也不会往来。  
  最大的形象无形,最大的德行无为,最大的常正平静无事,最大的通顺不会败殆。  
  [订正与辨析]  
  1。关于“小国寡民。使有什佰人之器而不用”句。  
  历来版本不一,或者作“小国寡民。使(民)有十百人之器而不用”,  
  或者作“小国寡民。使(民)有十百之器而不用”,  
  或者作“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佰之器而不用”,或者作“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对于“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河上公甚至如此作注:“使民各有部曲什伯,贵贱不相犯也。‘器’谓农人之器。而不用,不征召而夺民良时也”。实牵强讹谬之解。  
  “什佰”相当于现代语“十百”,然而专用于指人的数目或编伍。“伯”则为“佰”字讹谬。  
  “什佰人之器”直接字面意思即“满足十人共用的器物和满足百人共用的器物(侧重饮食炊容器等,如大鼎,大锅)”,一般意思为“大型公共用具及设施”。  
  过去这些“什佰人之器”属于国家或集体机构才有,而不是“个人”或“百姓”拥有,故而“民”字多余。  
  同时,“什佰人之器”也只有在军队,徭役,祭祀,集会等场所才派上用场。因此,“使有什佰人之器而不用”正对应“小国寡民”,其含义在于影射于“政治无为,社会无事”。  
  或有说:“人之”乃“兵”字讹谬。也未尝不无依据,则“器”当为一般含义“工具”。然而原句为“使有什佰兵器而不用”,则叙述逻辑上承接“使民重死而不远徙”尚可,承接“小国寡民”略突兀,且与后文“虽有甲兵,无所陈之”稍重复。  
  “什佰之器”,与“什佰人之器”含义一致。要之,不影响章节思想,又不至于歧义,并取其广泛含义,兹特订为“什佰人之器”。  
  2。本章节所描述的不是“原始共产社会状态”,而是“自给自足的简单小农经济模式”。  
  只不过是“不以智治国”“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的知识政策,有所影射于“原始社会”,然而作者还是审慎地使用了一个“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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