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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孟德斯鸠

 小袤 2011-09-03

 

 

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孟德斯鸠
 

夏尔·德·塞孔达,孟德斯鸠男爵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181755210)是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社会学家,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拜占庭帝国”这个说法的流行,孟德斯鸠出力甚多。

1689118日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布雷特庄园的贵族家庭。1716袭男爵称号,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波尔多法院院长。常去巴黎居住,目睹路易十四晚年朝政混乱的衰败现象,路易十接位,由母后摄政,法国社会动荡依旧,孟德斯鸠记录其见闻,积稿十年,于1721整理成《波斯书简》。1728旅访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他情况。返国后专门从事著述,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院士、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174827年的光阴出版《法意[1](或译为《论法的精神),全面分析了三权分立的原则。伏尔泰夸赞这本篇幅巨大包罗万象的著作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1755210日病逝于巴黎

孟德斯鸠虽为贵族,他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突破“君权神授”的观点。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的《美国宪法》、1791-1795的《法国宪法》和1792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贵族

他以专制政体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态之一,使得专制政体成为18世纪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核心主题。他也是西方思想家中第一个将中国划入“专制政体”的。他的这个说法强烈影响了西方对中国的印象,一针见血地总结中国政治制度的细节和特点,以“专制”二字描述。

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孟德斯鸠还有《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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