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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老子的战争观

 信言 2011-09-23
转自平安光明的博文

         我们都知道西方一位军事家的名言:“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他在为“战争”下定义的同时,也是在为“战争”开脱。战争是不讲人性的,而政治则不然,它即能演变为战争,也可化解战争,关键看其操控政治的人的道德水平,亦可判其人心背向。而两千多年前的老子,骑乘青牛西去之际为后人所留下的《道德经》,将宇宙大道以文字表现形式展现与后人,其思想精妙、观察洞彻可谓空前绝后、博大精深。不仅涵盖了宇宙演变、阴阳互换、物种起源、对立转化,乃至治国用兵、世间兴衰、待人处世、修身养性等诸多玄理,而对战争本质的透视也是高屋建瓴,对战争的批判及用兵方策和韬略也给我们以极大的启迪与警示。
 
      老子是不提倡用战争手段解决政治纷争的,而倡导“以道佐人主,不以兵强天下”。即从政者以道来辅佐君王,不要以军队称强于天下。因为“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告诫世人就是最好的军队、精良之师,也是不吉祥的东西,天下万物都厌恶它,所以修道的人是不取的。老子明确指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军队所到之处,荆棘丛生。大军过后,必有荒年。大军所经之地,必攻城掠地,杀戮征伐;所到之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大的征战过后,灾荒遍地,瘟疫流行,必然是灾年。所以老子再三强调“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但凡兵者乃不祥之物,非君子所用,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它,还是看淡一些为好。劝告为臣者要应天理,顺民意,以自然之道辅佐君王治国安民,不可崇尚武备,滥用刀兵。
 
      老子是非常厌恶战争的,“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因杀人太多,我们用悲哀祭奠他,对打了胜仗的,就用丧礼来对待处理。因战乱骤起,农耕必废、田园荒芜、残壁断垣、荆棘丛生。两军对阵、横尸遍野,天人共愤、万民同怨。所以老子再三强调“胜而不美,而美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打了胜仗也不是美事,它的美,就是乐于杀人。对于乐于杀人的人,他是不可能取得天下的。
 
      老子在反对战争的同时,他也知道有些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他由此而提出的一系列军事思想及用兵之道,也为后世的兵家所弘扬。他特别推崇“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的理念。认为弱的能战胜强的,以柔则能克刚。他所得出的结论“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器。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即兵强的打败仗,木强则作器皿。兵强则灭,木强则折,用兵逞强者必亡,强大的走下坡路,柔弱的走上坡路。强兵虽处高亢强劲之势,却难能取胜,因为强大的事物其发展趋势是向下,柔弱的事物其趋势发展则是向上。因此老子反复强调“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借以说明柔弱的要战胜刚强,鱼不能离开水,国家的武器不能拿来向人民示威的道理。当今世界的某些国家常以自己的“利器”示人,就是在某种程度展示其霸权政治,以武力炫耀、威慑他国,妄图用最野蛮也是最简便的方式来处理政治纠纷和国际争端,而忘记了物极必反、强者易败的道理,貌似强大却外强中干,焉能修齐治平,易遭倾覆败丧。
       而怎样才符合以弱胜强的用兵之道?两军对决首先要做到“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于打仗的不要乱杀,善于战胜敌人的不给以正面冲突。用兵之道宜于含虚自敛,晦迹韬光,正所谓“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既用兵时有句话,我不应该主动进攻而应防御为主。不敢进攻而招致失败,这就叫做要进必先不进。无故用兵,恃强妄进者必败,恃勇轻敌而好杀者必亡。故“祸莫大於无敌,无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争,哀者胜”。最大的祸害莫过于忽视敌人,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法宝。所以对抗的军队相互争战,悲观的一方胜,也就是哀兵必胜。
 
       在具体的战略与战术的运用方面,老子主张“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以奇袭的方式出兵,以无为作为用兵的主导思想,不太看重,若无其事的就可取得天下。这是因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提示君王将帅要想取得天下,不要经常想到打仗。经常想打仗,就不会治理国家,一是不能得天下,二是得了也会很快失去的。应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为善策,将军事行为与政治目的紧密相接,尽量做到少耗材资,少伤性命,攻心为上,攻城为下,知兵而非好战,用兵须先慎思,不战则胜,不战而得天下。反之,若穷兵黩武,失道离德,必然是天下纷争,民不聊生,国家难以治理,天下难能太平。
 
      而今纵观天下,巡视周边:台澎未归,藏南暂弃,外蒙离异,南海遭分,钓鱼岛为日占,白头山赠北邻。叹神州厚土,金瓯残缺;美日舰炮,虎视眈眈。更深感老子军事思想之要妙,使《道德经》的理念得以发扬,常怀忧虑意识,忘战者危,好战者亡,正确处理战争与和平二者间的辩证关系。还是那句老话,对于战争一是反对,二是不怕,以战备防范战争,借道义抑制战争,用必要的战争手段去消灭战争。
 
                                


 
                                                                                                    2010年7月2日

注1:文中黑体字皆为《道德经》原文
注2:所引用的原文及解释均选自吾师孙享林教授所编著的《道德经破译.谱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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