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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包拯铁面清廉

 舒雯斋 2011-11-07

黑包拯铁面清廉



舒雯 



宋朝清官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即今天的安徽。他生于乡村农家,5岁识字,13岁读完《四书五经》。农忙时下田做农活,农闲时寄居在古庙钻研学问。特别对儒家治国安邦的思想和历代清官贤臣的事迹有兴趣。28岁考取进士,但他信守“父母在,不远游”,直到36岁才正式出任知县。任上因断了一个奇案而声名远播。38岁升任知州,累迁监察御史。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等,再次入朝后,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


景祐三年,即1036年,包拯任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他公正地断了好多积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声。不久,升任端州知州,就是今天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中国文房四宝之一。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多加几倍,作为贿赂京官的本钱。包拯上任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后来,包拯升任,离开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峡口遇到一阵奇怪的大风雨,他亲自下舱检查,发现船舱里私藏了一块端砚,这是当地百姓悄悄送给他的。包拯默默地将那块名贵的端砚丢入江心。民间传说,那里有一个名叫“墨砚沙”的沙洲,就是当年包公掷端砚的遗迹。


皇祐二年,即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馈待制,成了一名谏官。他以唐代著名谏官魏徵为师,对朝政发表许多意见,让皇帝在许多重大的决策中避免了严重的失误。他的奏章朝廷多采纳施行。当年九月,大涝之后天气放晴,仁宗皇帝认定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举行祭祀天地的盛大庆祝外,还下诏大赦天下罪犯,给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晋升一级。这就是所谓“覃(tán)恩”。包拯对仁宗说,罪犯服刑,那是对他们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给予的惩罚,怎么可以因为洪水退去而减轻对他们的惩罚呢?至于官员晋升,更是要考核他们的政绩。假如随便升迁,对那些确有政绩的官员不是太不公平了吗?以后谁还会勤勉地为朝廷出力呢?


“三司使”张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有一次,东京城一个名叫刘保衡的商人,开了一间酒坊,经营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麦,折合现钱一百多万贯,他一时拿不出,张方平下令刘保衡变卖家产抵偿欠债,同时,又趁人之危,用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刘保衡的家产。包拯获悉之后,大为震怒,认为张方平作为朝廷命官,却利用职权,巧取豪夺,罪不容恕,于是上书皇帝,参了张方平一本。张方平因此被罢了官。


  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利用职权,贩卖私盐一万多斤,这在宋代是一项很严重的罪行。案情揭发后,张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审理。按法例,贩卖私盐的罪行轻重,是依照查获私盐的数量来定刑的。数量越多定罪越重。张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贩卖私盐,数量虽多,但是转手迅速,从来不留仓储,被查获的数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时,也无计可施。包拯主张不能过分拘泥成法,要严判张可久。他说,张可久身为转运使,竟然目无法纪,公然贩卖私盐,这种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须重判。在他的建议下,张可久受到严厉惩罚,被流放到边远的荒蛮之地去了。


  王逵是出名的绘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时,横行不法,随意增派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万贯。他把搜刮来的钱财,大量贿赂京官,谋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残忍,并且随意杀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转运使时,百姓闻风逃散,纷纷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宠信,官运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转运使的高职。包拯为民请命,七次上书朝廷罢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陈利害,甚至无意之间把唾沫喷到了皇帝的脸上。在包拯的不断弹劾下,王逵终于被罢免了。


嘉裕六年,就是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清明廉洁,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包拯对自己总结是:“披肝沥胆,冒犯威严,不知忌讳,不避怨仇”。包拯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臣,他的故事早在北宋时期就在民间流传。包拯为官清廉、言行一致、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的形象深入人心,特别是他嫉恶如仇、执法无私、为民请命的精神,千百年来获得无数民众的好感和钦佩,是老百姓敬仰、崇拜的少数几个大清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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