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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病证的饮食禁忌

 三味书馆123 2012-01-04

不同病证的饮食禁忌

(2012-01-04 11:56:36)

  临床上病证有寒热虚实之不同,因此,在运用食物疗法时必须考虑病证的具体性质,遵循:“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的治疗原则。

  1.寒证 治疗原则为益气温中、散寒健脾。宜食温性热性饮食物,忌用寒凉、生冷食物。

中医提醒 患病期间的饮食宜忌

  2.热证 治疗原则为清热、生津、养阴。宜食寒凉性质的食物,忌食温燥伤阴的食物。

  3.虚证 治疗原则为补益正气。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阴虚者宜清补,宜用清淡凉润的食物,忌用温热。一般虚证患者忌吃耗气损津、腻滞难化的食物。阳虚患者不宜过食生冷瓜果、冷性及性偏寒凉的菜肴食物;阴虚病人则不宜吃一切辛辣刺激性食物,如酒、葱、大蒜、辣椒、生姜之类。由于虚证患者多数有脾胃功能的减退,难于消化吸收,因比也不宜吃肥腻、油煎、质粗坚硬的食物,食物应清淡而富于营养为宜。

中医提醒 患病期间的饮食宜忌

  4.实证 是指邪气盛实而言,如热证、寒证中都有实证,在虚证中也有正虚邪实的。饮食宜忌也要根据辨证情况标本兼治,或者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配合药治而获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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