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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的用人标准:具备忠义血性是上上之选

 csg1616 2012-01-15

曾国藩的用人标准:具备忠义血性是上上之选(4)

2012-01-13 14:55:45 中华网论坛

    武职官员的标准也有四项。

    第一要“才堪治民”。就是你的才能能够服众,能够让下面的人由衷地钦佩你,这与文职官员不一样。武职官员必须到第一线去,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成绩来,把山头打下来,这就必须得服众。

    第二是不怕死。

    第三是不急名利。

    第四是耐受辛苦。

    之所以如此排列,曾国藩回答说,一个人要治理他的辖地,首先要才堪治民,就是能不能让下属、让所有这个团队心服口服,非常钦佩你。才堪治民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不外乎公、明、勤三字,不公不明则人肯定不服气,不勤则业务必然荒疏,故第一要务在此。敢打敢拼就是身先士卒,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这样下属才能追随你,因此作为第二个条件。为名利而出的人提拔稍迟则生怨,稍不如意再怨,与同辈争薪水,与员工争毫厘,因此列为第三个条件。身体弱过劳则病,精神乏短的人久用则散,因此作为第四个条件。他还提醒说:

    下级弁勇对于本营将领,其他事尚不深求,惟银钱是否干净(清廉),保举是否公道,则众目眈眈,以此相伺,众口啧啧,以此相讥。惟自处于廉,公私出入款项,使阖营共见共闻,清洁之行,已早服弁勇之心,而小款小赏,又常常从宽,使在下者恒得沾润膏泽,则惠足使人矣。明之一字,第一在临阵之际,看明某弁系冲锋陷阵,某弁系随后助势,某弁回力合堵,某弁见危先避,一一看明,而又证之以平日办事之勤惰虚实,逐细考核,久之,虽一勇一夫之长短贤否,皆有以识其大略,则渐几于明矣。

    大抵拣选将材,必求智略深远之人,决不能选用没有生气的人。他力求从书生中选拔人才,强调“秀才带兵”,希望借助于他们的知书明理,练习韬略。

    以上四条只是一般标准,文官也好,武官也好,这四条标准只是一般性用人标准,而重要的、关键的岗位,仅有这四条标准是不够的。为此他提出一个最高的衡量人才的标准,用他的话叫“上上之选”。那么,这个最高标准是什么?曾国藩用了四个字——“忠义血性”。“忠”与“义”在先秦之前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在儒家的概念里,“忠”指的是尽心为人办事,不分对上与对下。如孔子说:“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而》),“教人以善谓之忠”(《孟子·滕文公》);而“义”指的是办事准确,几乎包括处理一切人际关系,如“不义而富贵,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使民也义”(《孟子·梁惠王》)。

    后来“忠”的含义表达的是为人不贰,为人忠诚,更多的是对国家而言,要公忠体国,尽心王事。“义”也演变成行侠仗义,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义行。血性,是忠义赤诚的性格。一般而言,有血性的人疾恶如仇,敢说敢做,敢作敢为,不向邪恶势力低头。尤其是当别人有危难时能够挺身而出,而丝毫不顾及个人得失。曾国藩提出,忠义血性才是上上之选,是最好的人才。这就是说,人要有激情,有持久的激情,不能五分钟热血,虎头蛇尾,更重要的是敢于担当,有承担。他说:古往今来的英雄,并非一开始就一定要成为一个大英雄,而是有所激、有所逼而成就的。这就是说,“忠”是对一个组织而言的;“义”是对个人而言的;“血性”是有激情,有担当,敢作敢为。曾国藩挑选的接班人也好,重点提拔的人也罢,都是从“忠义血性”这个视角当中选择的。

    曾国藩说,表面上看来,如果一个人具备了四条标准,但不具备忠义血性,则不是最好的人才。最好的人才必须具备忠义血性这个上上之选的最高标准。如果一个人具备了忠义血性,即使前面的四条只具备三条、两条或一条,但也能够逐渐地将四条都具备了。相反,一个不具备忠义血性的人才,即使具备前面的四条,但最后临大难,在重大、关键的时候,还是不可靠。所以曾国藩说,忠义血性是上上之选。

    他说,湘军之好处,全在无官气而有血性。若官气增一分,血性必减一分。若打仗能出则向前,入则殿后,此一端已有可为统领之质。又有血性而不忘本,有诚意而不扰民,若加意培养磨炼,将来或可成大器也。

    而忠义血性大多具有朴实廉介的特点。因此曾国藩又延伸了他的用人思想,指出:大概观察人的办法,以朴实廉介为本质,有这样的品质再加上特殊才能,这样的人是最可贵的。如果没有品质,就是有长处也是靠不住的。“甘受和,白受采”,古人所说的人无本不立,其意义就在于此。

    方宗诚观察到,曾国藩“平日取人,皆诚朴厚重一流,而不喜才华浮薄者。若德行文学之儒,则奉为上宾,出入谈论而不肯烦以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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