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不规范使用序号、标点符号、汉语拼音举例 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要从事文字工作,但是,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公文、论文、计划、总结、试卷、证书、奖牌等文字材料中,存在不少使用不规范的序号、标点符号、和汉语拼音,以及年月日应用的不规范。那么,如何规范使用?请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或“首先、”、“其次、”等用顿号不规范,应该用逗号,即“第一,”、 “第二,”、“首先,”、“其次,”等。 4 .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不再加标点符号。 5.文章的层次顺序应依次是: 第一级标题序号:一、二、三、…… 第二级标题序号:㈠㈡㈢……(“插入”菜单的“数字序号”) 第三极标题序号: 1. 2. 3. …… 第四级标题序号:⑴⑵⑶……(“插入”菜单的“数字序号”) 第五级标题序号:①②③…… 6.用“一是”、“二是”、“三是”表示顺序时,可在“一是”、“二是”、“三是”之后分别用逗号,也可以不用标点符号,直接连接下文。用“甲”、“乙”、“丙”、“丁”表示顺序时,在“甲”、“乙”、“丙”、“丁”之后分别用顿号。在“一方面”、“另一方面”之后,可以分别用逗号,也可以不用标点符号,直接连接下文。 二、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 1. 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六年八月”,则中间的“○”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而应该用圆“○”(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或“几何图形符”中选择,或者直接在“插入”栏内选择“期和时间”即可),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该用长“0”表示,如:“2005年10月”。 2. 按“国家标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的日期应该用汉语表示。 3.各类通知、告示、奖牌、证书等上的日期的书写,要做到汉字和阿拉伯数字不混用。如:二00六(错误)、二OO六(错误)、二○○六(正确) 三、公文的年份中”括号”的正确使用 印发公文时,年份外的括号应该用中括号“〔 〕”(也叫六角括号),而不应该用小括号“( )” 或方括号“[ 沪语 【2006】 5号 (“﹝﹞”可在“插入”菜单“标点符号”中找到) 四、汉语拼音注音字母的正确使用 1.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 母大写;标题、标语可以全部大写。 2.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以上未按《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标注,属不规范。 以下标注规范: “公 共 场 所 请 勿 吸 烟” 五、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 1.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该使用“~”,而不使用“——”或“——”。 2.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该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连线“——”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短线“—”或两个短线“——”表示。(选取破折号,一般在电脑“插入”栏“标点符号”中查找) 如:再接再厉,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2007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五、关于“月日”在专项名词中的用法。 月、日之间,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加”·”(间隔号),再外加引号,以避免歧义,如“一二·九”运动、“一·一七”批示。 事件或文件等现象的月日简称,如果知名度大,可不加引号和“·”,如:五四青年节、九一三事件、十一国庆节等用法都是正确的。用阿拉伯字母表示月日时,中间加“·”(间隔号),不用“.”(齐线墨点)。 六、标题中标点符号的用法 公文的标题,即一级标题的末尾,一般不加标点符号。公文内部的标题,即二、三级标题的末尾,如果是居中标题,一般也不加标点符号;如果是缩两格标题,并且标有序号(“一、”、“二、”、“三、”,“第一,”、“第二,”、“第三,”),可以加句号。公文内部的段首题,即用公文自然段落的第一个句子所作的标题,其末尾可以加句号;如果不加句号,可以在段首题与其后的公文内容之间空一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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