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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者的协调艺术与方法

 太阳下的森林 2012-05-26

 内耗在相当一些单位里存在,有的还很严重,这对搞好工作极为不利。对此,领导者绝不能掉以轻心,而要真正解决好这个问题,领导者拿捏好协调艺术,是一个重要的条件。笔者认为,掌握协调艺术,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虚怀若谷

  “谦受益,满招损”,这条至理名言,在协调共进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谦和待人者被称为“仁”,自满自足者被视作“骄”,取仁去骄,莫不从焉。领导者在协调成员之间的关系时,一般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不可恃权,不能把领导分工当作个人特权,把使用权力当作纯粹个人的事。二是不可傲才,不能以为自己当上了领导,就“才高八斗”。三是不要“落寡”,要有群体意识,要把协调共进当作一个领导干部所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职能。 

  凡有心于共进的人,胸怀必然是开阔的,他们不仅重视人的能力,而且更加重视群体的力童。他们乐于为他人工作创造条件,也能乐于接受他人的意见,把协商共事的氛围搞得浓浓的。他们掌握的原则是:对老同志,要先敬几分;对同级干部,要先让几分;对下级干部,要先帮几分;对自己,要先严儿分。一事当前,如果别人有意见、有要求,要听得进、想得开、改得了,处理相互关系要多用心,少用气。如果发现班子别的成员在协商共事中处置失当,要多给一点理解,容人之短,扬人之长,在虚心待人的情况下,转化他人的立场和态度。除此之外,还要正确对待别人的误解。被人误解是一种很不愉快的事,但是有时解释往往不能奏效,对抗更是于事无补,只能是一如既往,宽以待人,假以时日,功到自然成。

  当然,宽以待人并非要求做谦谦君子,守中庸之道,不过不及,不辨是非,一味地迁就他人,那也是搞不好协调的。如果缺少真诚,单靠“和颜悦色”来消除内耗、那还是很不够的。虚怀若谷,并且是真诚而不是装假,贵神而不贵形,才能真正做到“腹中天地阔,常有渡人船。”

  二、如履薄冰

  做协调工作时,必须有充分的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把协调的难度估计得足一些,“临事而惧”,有备才能无患。经验证明,在下列问题上如果早有筹谋,那么对协调共进肯定是有益的。

  一是主谋者一定要胸有成竹。对于所要协调的问题,情况要清,办法要明,自己要有主见,心里要有预案。

  二是要在领导层通气。对于凡是与协调之事有关的领导者,都要事前通气,告诉大家需要研究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自己有什么想法,交换交换看法,征求征求意见,这就在领导层提前做好了协调工作。对于关键人物,最好当面谈一谈。“拒绝一个人,最好用电话;说服一个人,最好是面谈”。如果粗心大意,协调前连个招呼不打,或者仅仅依靠秘书去发个通知,那么起来带头反对的往往不是别人,很可能就是那个没有通气的领导者。

  三是有关方面要准备好解决问题的“钥匙”。如果让内耗各方充分强调他们的分歧意见,而不提出解决分歧的办法,那么协调就会一无所成。因此,不仅要让矛盾双方提出互相转化的方案,而且要让主管部门拿出主导意见,作为协调共进的依据。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领导者唱“独角戏”、其他人看“整脚戏”的难堪局面。

  四是单个做好关键人物的协调工作。开协调会是必要的,但是不能指望把什么难题都带到会议上去解决。特别是对于矛盾比较尖锐的问题,如果不事前做好关键人物的工作,那么很可能出现议而不决的尴尬局面。因此,会下的协调往往比会上的协调更重要。

  五是民主协调、科学决断。在协调解决问题时,要鼓励大家充分发表意见,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同时给以正确的舆论引导,按照合理的意见办事。领导者要善于采纳各种方案的合理内核,完善自己的意见,果断决策,并且对这些决策的实施实行有效的监督,推动落实。

我们之所以认为以上这些环节是重要的,是因为如果一旦忽略了它,就会妨碍我们形成一致的认识和共进的行动,面临化内耗为共进这个难题;如果我们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那不仅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是完全必要的。

  三、以诚相待

  领导者做协调工作,无非是三种情况:一是同级协调;二是向下协调;三是向上也有个协调的任务,这个协调的目的是汇报工作,争取为领导创造一个有利的工作环境。不论是横向协调还是纵向协调,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待人以诚。

  以诚相待,就要开诚布公。要将自己的情况向人家介绍清楚。诚恳地表达自己的合作愿望,不打小算盘,不搞雕虫小技,使别人对自己感到可信、可亲。这是协调共进的一个很重要的基础。

  以诚相待,就要注意替别人着想。与上级交往,首先要想一想自己是否最大限度地配合了上级的工作,是否完成了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是否在实际工作中起了带头作用;与同级交往,首先要想一想是否为对方的工作创造了自己应该提供的条件,是否由于自己要求过高给对方工作造成了困难,检讨自己能够作些什么去努力帮助别人完成任务;与下级交往,首先要想一想怎样帮助下级解决困难,是不是理解了下级的苦衷,是不是调动了下级的积极性,等等。

  以诚相待,就要平等待人。特别是对下级干部和一般群众,要十分注意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大家平起平坐,交谈问题实事求是、不打官腔,不说空话,能办的实事要尽心尽力去办。这样,群众就会把你看成是“平民宰相”,充分的信赖,等到你去协调解决某些热点问题时,就会感到容易得多。

  以诚相待,并不是做“好好先生”。不能单纯为了改善关系,就来者不拒,有求必应,到处打招呼,写条子,把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变成个“开明绅士”,或者对工作要求不严,该批评的也不敢批评,碰到矛盾也不去解决,只重做人,不重做事。这种做法,并不是真正的以诚相待,人缘虽好但不可取,干部群众也不会真正地信服。

  四、循循善诱

  要善于放弃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工作上的意见、分歧,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矛盾双方代表着不同的利益。有些同志受局部利益驱动,往往只代表一部分说话,甚至把自己当作某一方面的代表人物,与其他方面甚至与组织上讨价还价。这种做法当然需要克服。要通过说服教育,甚至批评帮助的办法,使这些同志放弃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要善于改变对方的意见,但要保全对方的面子。意见和面子,本来是两事,彻底的唯物主义者要真理不要面子,这是高层次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同志往往把意见和面子当作一回事,当意见受尊重的时候,感到有面子;意见被否定了,就觉得面子难看,因此就往往感情用事,坚持自己的意见。要注意掌握这种特点,实事求是地做好转化工作。一般地说,如果要改变对方的意见,除了反复协调取得一致以外,还应采取相应的办法表示对他们的肯定和尊重,使他们乐于接受协调的意见而不留下后遗症。

  要善于作一些战术上的让步,争取战略上的支持。有时候,矛盾双方处于激烈的顶牛状态,如果相持不下,不仅对个人,而且对组织、对大局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倘若强行采取组织措施,甚至会引起人们对弱者的同情。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确保组织的决定能够贯彻执行,在具体方法上可以作一些变通处理,使他们理解组织的难处和对自己的关心,从而放弃自己的要求,维护整个大局要善于向前看,而不要感情用事。在班子内部,有时也会出现截然相反的意见,而且由于都是同级干部,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势,所以讨论起来互不相让,甚至形成僵局。在这种情况下,矛盾双方应该尽快冷静下来,千万不能打“持久战”,拖的时间越长,后果越严重;而且也不能指望依靠外来力量解决问题,只有靠班子自己,这个时候,要撇开个人面子,一定不能感情用事,只能是从头来,向前看。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矛盾双方都放弃自己的意见,平心静气地研究变通方案。往往会出现这种感觉:前迈一步,走投无路;后退一步,天地广阔。由于矛盾双方都后退一步,所以解决的途径就在眼前。到了这个时候,大家都会如释重负,握手言欢,庆幸自己在协调共进的道路上又迈出一步。

  五、刚柔相济

  消除内耗,协调共进,自然是和为贵,以怀柔为主。如果把怀柔政策片面地理解为不讲原则,那也是不对的。怀柔必须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进行,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常常看到这种情况:在领导班子研究调整干部的时候,常有一些同志强调客观原因,要求领导复议。而我们的领导班子往往又真的复议起来,于是服从分配的认为“吃了亏”,不服从分配的觉得“讨了巧”。长此以往,干部调也调不出,派又派不进,成了死水一潭。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对干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的决定,不能更改,不应复议。干部必须服从分配,个人必须服从组织,这是原则,不能动摇。但是,如果对个别干部的使用确有考虑不周的地方,组织上也可以作个别调整。不过这种调整必须放在这个干部服从分配、到职工作之后,而不是在这之前。有没有原则,是能不能真正协调共进的一个重要条件。

  经验证明,有效的做法是刚柔相济,这也叫“两手抓”,而且要两手同时抓,寓刚于柔之中。一定不要把这两手割裂开来。也不能两手轮流抓,一会儿抓原则性,铁面无私,一会儿抓灵活性,慈脸常笑;更不能对某些人、某些事只讲原则,对某些人、某些事专讲怀柔。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起来,在维护大局的基础上,寻找解决个别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消除内耗、协调共进的又一个有效办法。

  六、见异思迁

  内耗的矛盾运动虽然基本规律相同,但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却各不相同。处理这些矛盾,没有什么万能的办法,只能是一事一议,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要因人而异。一般来说,对老同志要敬,对年轻同志要亲;对熟悉的同志要严,对生疏的同志要宽;对“响鼓”不要重敲,对“闷鼓”不可轻叩;对经常表扬的要防止“翘尾巴”,对接受了批评的要适当予以安抚,等等。总之,要充分根据每个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说服转化工作,才能“活血化淤”,清除内耗。

  要因事而异。比如,对于处理人事矛盾,一般应着重于个别工作,范围越小,越可以深入一些,当然必要的人事调整也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不过这种办法易于治标,而难于治本,虽然可以减少班子的内耗,但不易提高人的素质。对于处理工作纠纷,一般宜于现场办公,在做好相应准备和沟通思想的情况下,提出协商意见,拍板定案,迅速了结。对于处理群众生活的热点问题,可以率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到现场看一看,在群众中走一走,然后坐下来商量一下,一般即可解决问题。对于处理经济纠纷,一般应采取法律服务的办法去解决,这比行政协调来得更快、更有效。这些工作上的内耗,往往与人事有关,对于协调中所暴露出的极端个人主义和狭隘的小团体主义,不能姑息迁就,要适时地批评教育直至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

  要因空间而异。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构成了不同的“存在”。存在不同,意识也就不同。在一个地方被认为是正确的事,在另外一个地方很可能被认为是错误的;在一个地方被判定违纪的事,在另一个地方可能习以为常。因此,协调处理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一些差异与矛盾,一定要注意到这种情况。

  七、朴实无华

  协调要注意形式,但不能搞形式主义。协调决定于内容,要实实在在,讲实效。领导者做协调共进的工作,一定要心胸宽,态度好,方法得当,注重实效。要防止单纯追求“人缘好”。在实际工作中,会做人与会做事是有区别的。只会做事不会做人,固然不好;只会“做人”不会做事则更不好。不能单纯为了追求一个好人缘,而不去接触难题,解决矛盾。人们需要的是两者统一起来,用良好的人际关系去做好协调共进的工作。

  要少把功夫下在协调之外。我们常常看到有的同志很忙,甚至很苦很累,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表层工作上,刻意追求面面俱到。因此不论当与不当,迎来送往力图场场必到,各种会议有求必应,给时间、给面子、给表扬、给鼓励;下基层检查工作也是重面不重点,摆平关系,联络感情。功夫多下在形式上,这样也就没有多少精力深人工作,克服重点,摆平关系,联络感情。功夫多下在形式上,这样也就没有多少精力深人工作,克服矛盾,排解困难,争取实质性的进步。看起来热热闹闹,实际上协调的功夫没有下到实处。

  协调不是请客送礼拉关系。我们有些同志为了搞好协调,过于重视感情投人,拜访看望,请客送礼,以求增进感情。这就不仅把协调共进定格在低层次的水平上,而且还可能给正常的协调注人了非理性的因素,造成不应有的失误。领导者在协调问题上一定要力戒种种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按科学和原则办事。

  八、自我反省

  协调人际关系,有两忌:一忌“猴气”太重。因恐协调不成,遇事讲软话,唯唯诺诺,不讲原则,自以为客客气气就可以解决问题,实际上有时候适得其反。二忌“虎气”太重。过于自信,协调相互关系时,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种做法,同样解决不了问题,有时候还得自己食苦果。

  我们有的同志处在进取状态时,是谦虚的、谨慎的。待到牛刀小试之后,就开始陷人盲目性。特别是在久居领导岗位、习惯于指挥别人的时候,就更加膨胀起来,总是指责他人,而很少想想自己,往往变成协调共进的阻力。这样的同志,在认识上往往有几种局限性:

  一是“头脑制造法制”。仿佛一切真知都是从自己的经验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实践中发源的,脱离实际,想当然的作出一些结论,造成认识上的差异,带来行动上的不统一。

  二是以个人好恶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凡认为听话的,工作中没有不同意见的,或者在关键时候帮自己说过话的,都视作正确。相反,对工作中发表过不同看法的同志,都视作谬误,在工作中和感情上隔膜起来。

  三是割断认识的链条,让思想静止或僵化起来。不是按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不断提高的觉悟来丰富自己的认识,特别是完善对人的认识,而是一次完成对人对事的看法,并且一成不变,甚至波及到相关的人和事,这样就把自己封闭孤立起来。这样的领导者,如果拒绝来自他人的协调,那么本身也就失去了协调他人的条件,这样做对人对已对革命事业都是不利的。力戒刚慢自用,也是领导者应十分注意的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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