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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

 孟贝妮 2012-06-03

亲公证死,公务员如此“孝心”真是天地可鉴啊!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丢的不仅仅是公务员的脸。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为了财产什么都不顾太可耻。真可谓“用心良苦”啊。当今社会,有多少亲情在利益面前荡然无存?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再次让我们不得不深思。

  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

  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新闻背景:

  在父亲病故后,儿子为了独霸房产,竟然假冒兄弟姐妹的签名,将尚未过世的母亲公证死亡。5月29日,记者从临川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涉及房屋继承权的诉讼已尘埃落定,当事人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事人名叫刘平爵,是抚州市某机关公务员。10多年前,他出资在抚州市区二仙桥附近为父母建了一栋4层小楼,而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刘子仁的名字。2000年刘子仁病故。2007年,刘平爵为独霸房屋继承权,在母亲冯赛花健在的情况下,来到临川区公证处(现文昌公证处),用冒充兄弟姐妹的假签名,办理了《继承权公证书》,上面注明“父母死亡时遗留的房产,兄弟姐妹均自愿表示放弃对父母的遗产继承权,应由刘平爵一人继承”。随后,依据这份《继承权公证书》,抚州市房产管理局为刘平爵办理了房产过户行政登记。

  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引网友热议:

  Happy:#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他出的资金,情理上是应该他得.只是方式不妥当.

  #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为了财产什么都不雇太可耻。前这样的人,不是人

  candice李:#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他出资建的,理应在他的名下,但是也不必这样啊。现在兄弟姐妹过来争房产,难道父母在世,兄弟姐妹不管,只有他一人尽了孝道。

  金牛:#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不合法但合理。他出资建房孝敬父母,值得称颂,现在他对母亲应该也不错吧。他后悔死了,当初房产证应写自己的名字。未出资的兄弟姐妹不应该争这份财产。

  岁谈恋爱:@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有点不明白,要告就只能告公证处,因为公证处在没有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单凭几个子女的签字就办理了公证,请问不用看公安局的死亡消户证?别人房管局有公证书能不给办理么?

  奇迹:#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这种道德败坏的人怎么能进公务员队伍的??

  争房产将母亲公证死,法院撤销了《继承权公证书》

  此事刘平爵的兄弟姐妹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今年他们才得知这一情况,于是向文昌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经核实后,撤销了《继承权公证书》。刘平爵的兄弟姐妹们随后又一纸诉状将抚州市房管局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抚州市房产管理局撤销其作出的房产转移登记以及颁发的房产所有权证。

责任编辑:NL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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