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其他兄弟姐妹同意放弃,办理过户时都需要到场吗?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父母留下的房产,其他兄弟姐妹同意放弃的需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办理公证时所有人必需到场在公证书上签名并照像,过户时继承人持公证书到房产部门办理,不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到场。 办理公证、过户流程: 一:到公证处领取公证所需要填写的表格。 二:父母有工作的到父母所在工作单位,父母没有工作的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档案部门,复印档案中有子女姓名的档案页,并由档案部门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盖章。以确认父母有几个子女。 三:子女有工作的到所在单位,没有工作的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档案部门,复印有父母关系的档案页,填写相关表格并由档案部门签字、盖章。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健在的相关证明。 四:与公证处预约时间,带齐公证处指定提交的资料,所有子女全部到场进行公证,在公证资料上签字并合影留证。 五:交纳公证费。 六:公证处对资料调查无误后签署公证书并通知继承人领取公证书。 七:继承人持公证书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证明。 八:继承人持公证书、免税证明、原产权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九:房管部门对提交资料审核无误后打印新的产权证。 十:继承人领取新的产权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