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网上宿迁在线访谈。今天我们演播室请到的嘉宾是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宪春,市国税局税政处处长沈启程和副主任科员张华明,3位嘉宾将就“落实增值税转型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个话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欢迎3位。
[主持人]增值税转型改革是国务院确定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请问:在全球金融危机时推出增值税转型改革,是基于什么考虑?这对促进经济发展有什么作用?
[孟宪春]去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已经在全世界各个国家、各个领域延伸,我国也深受其累,因为我国很大的经济组成成分是依靠出口,所以我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都在积极地想方设法,看如何采取措施,能够迅速地消除这些不利影响。

[孟宪春]在这种环境下,我国从今年1月1日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我们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的增值税是不允许抵扣的,而改革后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企业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从全国看,大概可以减轻纳税人负担1230多亿人民币。这项改革可以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提高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
[孟宪春] 2009年1-8月份,我市有740户企业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1.13亿元,主要集中在纺织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行业,其中最大的一户企业新投入固定资产8500万元,抵扣进项税金1450万元。从1-8月份的政策执行情况看,我市国税收入虽然因政策转型少收了1.13亿元的增值税,但减税政策有力地拉动了内需,促进了企业的技术进步;从长期看,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将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请孟局长介绍一下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内容是什么?
[孟宪春]这次改革的方案和具体内容是这样的。从今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有的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地区、所有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企业都可以抵扣其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可以结转到下一期继续抵扣。但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除外。
[孟宪春]同时,国家对增值税转型制定了配套政策。一是取消以前对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政策。二是由于转型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担有所降低,所以国家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以前工业的6%、商业的4%,统一降低到3%。三是将将矿产品的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主持人]为配套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国务院对增值税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请问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孟宪春]此次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修订: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原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新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
[孟宪春]二是为堵塞因抵扣固定资产可能带来的税收漏洞,新增值税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指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孟宪春]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原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从1998年起,经国务院批准,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新增值税条例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便利征收和纳税,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孟宪春]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了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相关条款。
[孟宪春]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降低征收和纳税成本,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了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调整了外汇结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的规定,补充了扣缴义务人的相关规定。
[主持人]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国税机关将如何加强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沈启程] 国税机关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一是要继续运用计算机系统加强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信息的审核检查。通过收入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手段不断加强税源管理;二是继续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和控制,深入开展以票控税、综合管理等工作。
[主持人]此次增值税转型改革取消了哪些优惠政策?国家为什么取消这些政策?
[沈启程]这次改革取消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之所以取消这两项政策是由于:一是免税范围过宽,不利于企业自主创新和设备国产化以及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难免会对我国自主产品的开发激励不足;二是税收政策不公平,企业在操作上比较繁琐,考虑到改革推行后企业购买的设备无论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原有的政策可以用新的方式替代,那么原有政策存在的必要性就消失了,因此国家取消了这两项政策。
[主持人]这次增值税改革是否涉及房地产企业,作为房地产投资的主要企业或行业,房地产企业有大量固定资产投资,什么时候将房地产企业纳入增值税的范围?
[沈启程]这次增值税转型并不是全面的转型,而是在原有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前提下,只就固定资产机器设备部分,规定原来不让扣除进项税额,现在允许扣除了。房地产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在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之内,因此谈不上扣除增值税的问题。
【网友提问】 辅导期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依照4%还是3%的征收率计算预缴增值税?
[沈启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性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
【网友提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沈启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友提问】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应如何计算。
[沈启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
【网友提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怎样计算。 [沈启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网友提问】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的具体变化是什么? [沈启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规定“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网友提问】如果我单位本月没有购进固定资产,纳税申报时还要填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吗?

[张华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的规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属于一般纳税人企业纳税申报的必报资料,无论申报所属期内是否购进固定资产,都应填报。
【网友提问】我单位属于工业企业,截至2009年8月销售收入已达到60万元,是否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张华明] 可以申请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规定:“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友提问】我单位2008年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享受国家的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为什么2009年改为即征即退50%了?
[张华明] 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调整和完善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财税〔2008〕156号通知第四条规定,销售自产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具体范围按《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执行)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网友提问】请问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具体有哪些?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能否允许纳入抵扣范围?具体时间要求是什么?
[张华明]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允许纳税人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网友提问】国家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张华明]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网友提问】商贸企业经过什么程序才能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张华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苏国税发〔2009〕102号)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凡新办小型商贸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4]37号)及《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的要求进行案头审核、约谈和实地查验等,对无证据证明企业存在骗取一般纳税人资格行为的,可直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在六个月内实行跟踪管理。
【张华明】在六个月跟踪管理期内,纳税人有1、未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报送纳税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的;2、有虚开或接受虚开增值税抵扣凭证行为的。从发现问题的次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应将其转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及其补充通知的规定实行辅导期管理。
【网友提问】混合销售行为如何纳税?如果是我单位销售自产电梯给房地产公司并负责安装如何缴税?
[张华明]原则上,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但有例外,即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售自产货物缴纳增值税,提供建筑劳务缴纳营业税。销售自产电梯并安装属于特例,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应一并征收增值税。
【网友提问】我单位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未分别核算应税收入的如何纳税?
[张华明]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业务未分别核算应税收入的,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销售额。应征收增值税的部分由国税局负责征收,应征收营业税的部分由地税局负责征收,不重复征税。
【网友提问】我单位是商业企业,前不久将一批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请问这笔业务是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呢?还是作视同销售处理?
[张华明] 商业企业将购进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如果将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网友提问】我公司是2009年初成立的小规模商贸企业,截止8月份我公司销售额已达100万元,现在要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请问销售额的标准是按180万还是80万?我公司能否申请?
[张华明] 从2009年1月1日起,对认定一般纳税的商贸企业销售额标准按80万元执行。你公司于2009年1-8月的销售额已超过认定标准,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网友提问】实行买一赠一销售方式的赠品不用做视同销售处理缴纳增值税吗? [沈启程]不用作视同销售处理。
【网友提问】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公司给领导购入一台轿车,领导自己开,又用于工作也可以开回家,请问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沈启程]不能抵扣。
【网友提问】商业企业服装低于成本价销售,差额还需作进项税转出吗?
[沈启程] 如果因市场原因而低于成本价销售,不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网友提问】购货方购买货物后取得专用发票,发票认证后,需要退货,请问销货方可以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吗?
[沈启程]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网友提问】企业一旦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可以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沈启程]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网友提问】我公司已将产品发给客户,并且已收客户30%预付款,由于客户尚未支付剩余的货款,所以我公司不想开发票给客户,请问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应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未开具发票栏填具销售额及销项税?
[沈启程]采取预收货款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限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纳税人必须如实申报并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可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未开具发票栏填写销售额及销项税。
【网友提问】我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国税局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需要带什么资料,如果能开是不是对方只能抵扣3%?
[沈启程]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审批表》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窗口提出申请: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②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提供《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③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证件。取得国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
【网友提问】可以做进项税额抵扣的运费发票只有通过认证的“公路运输发票”一种吗?由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可以做进项税抵扣吗?
[沈启程]公路、内河、铁路(部分)、航运、管道的运输发票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网友提问】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旧机器设备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沈启程]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并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现在销售按适用税率征税。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未抵扣进项税的,现在按销售额的4% 减半征收。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访谈就进行到这里。非常感谢市国税局各位嘉宾,也感谢广大网友积极参与今天的访谈!
[孟宪春]感谢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我们宿迁市国税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各位网友所提的问题,我们就答复到这,谢谢!
[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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