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纪委巧用“四个沟通”力促“教育办案”一是政策法规的沟通。针对许多基层领导及党员干部对政策、条规的认识不够充分、缺乏应有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的情况,加强与被调查人在政策条规方面的沟通是顺利查办案件的前提和基础。二是价值观念的沟通。抓住违纪人员追悔的心理,不失时机地与他进行价值观的沟通,使之主动配合调查,接受处理,痛改前非。三是良知感情的沟通。关心违纪者的身体、生活和家庭,用言行去感化他,动之情,晓之理,消除他情绪上的对立,让他真切感受到人性化的办案过程,主动说出了自己存在的违纪问题。四是人物案例的沟通。有些违纪嫌疑人在被调查期间,由于对党纪条规认识不清,对自己交代问题的性质把握不准,容易产生的不配合调查的心理和行为,这就需办案人员选择被调查人熟悉或发生在其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分析,使其从中得到启发,直接让其权衡、比较,解开他坦白交代问题的心结。(双牌县纪委陈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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