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在前期差错更正中的运用规律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 前期差错; 追溯重述法 企业产生前期差错的原因很多,但不论属于何种原因形成的差错,一旦发现就应对其进行更正。对于重要性的前期差错,更正方法应采用追溯重述法。在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前期差错时,其纠错程序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步骤:一是补记差错业务;二是调整所得税;三是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未分配利润;四是调增或调减盈余公积。其中:所得税的调整是更正差错的关键所在。在具体调整所得税时,应根据前期差错所形成影响数的性质不同,采用不同的处理原则,调整不同的会计科目。 一、处理原则 (一)如果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指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全部属于差额,则更正前期差错时,应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下同)”。 (二)如果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差异(暂时性差异),则更正前期差错时,应调整“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下同)”和“所得税费用”。 (三)如果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部分属于差额,部分属于差异(暂时性差异),则更正前期差错时,属于差额的部分调整“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调整金额=影响数中的差额部分×所得税税率);属于差异的部分调整“递延所得税”(调整金额=影响数中的差异部分×所得税税率);无论属于差额的部分,还是属于差异的部分,均应调整“所得税费用”(调整金额=前期差错影响数×所得税税率)。 (四)如果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全部属于永久性差异,则更正前期差错时,无需对所得税业务进行调整(因为此种差异既不会影响所得税费用,也不会影响应交所得税,更不会影响递延所得税,故不作调整)。 二、实例分析 某上市公司于2007年发现2006年的一项重要性前期差错,其具体内容如下:该上市公司2006年的收入为100万元,所得税率为30%,计提公积金的比例为10%。公司2006年应计提厂部用固定资产折旧10万元,但由于会计人员的疏忽大意,在2006年未能提取折旧,所得税申报表中也没有扣除该项折旧费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前期差错,并对差错形成的影响数作详细分析。 更正差错及分析过程如下: (一)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全部为差额时 (会计折旧10万元,税法折旧10万元) 由于会计折旧金额与税法允许的折旧金额完全相同,所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相等,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10万元,应全部属于差额。 1.补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 贷:累计折旧10 2.调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10×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3 3.转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 4.调减: 借:盈余公积 0.7(7×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7 (二)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全部为差异(暂时性差异)时 (会计折旧10万元,税法折旧为0) 由于会计折旧与税法折旧金额完全不同,所以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将产生1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此可见,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10万元,应全部属于差异。 1.补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 贷:累计折旧10 2.调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10×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 3.转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 4.调减: 借:盈余公积0.7(7×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7 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部分为差额,部分为差异(暂时性差异)。 (会计折旧10万元,税法折旧8万元) 由于会计折旧金额与税法折旧金额部分相同,部分不同,所以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将产生2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此可见,前期差错形成的影响数10万元中,8万元属于差额,2万元属于差异。 1.补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 贷:累计折旧10 2.调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4(8×30%) 递延所得税资产0.6(2×3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10×30%) 3.转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 4.调减: 借:盈余公积0.7(7×1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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