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留坝县纪委认真贯彻执行案件审理的“二十四字”方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审理工作,工作中坚持严把“四关”,每年审结率均达100%,无一起申诉复查案件。
一是严把事实证据关。在审理中,我们注重两个方面:一方面,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另一方面,注重审理谈话中的再核实工作。二是严把材料手续关。三是严把定性量纪关。在定性量纪时,案件检查人员和审理人员就定性问题展开讨论,相互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四是严把案件程序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做到“四个必须”:在审理阶段,必须做到与被调查人进行谈话;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初稿,必须和受处分人见面并听取其本人的情况说明和申辩;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在向违纪人员工作单位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必须告知有关政策规定,并及时提醒所在单位及本人按政策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其行政处分,使违纪人员得到合理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