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之举 ——文安县探索推行“四三二”机制筑牢农村堡垒喜迎十八大召开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和问题交织凸显,尤其在农村出现了许多村级自身难以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此,文安县在吸收借鉴“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出以“四会议事、三个公开、两组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四三二”村务运行机制,使村务决策、执行、监督做到了有效衔接。该县通过对此机制积极推广实现了村务运行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为十八大胜利召开夯实了农村基层基础。 一、“四三二”村务运行机制推出的背景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党组织领导农村发展的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农村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显现。具体表现为:一是村“两委”职责不清。在农村,“两委”工作不规范、关系不协调的现象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其主要原因是没有遵循严格的决策、执行程序,村“两委”干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影响了工作效率,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埋下了矛盾隐患。二是群众参与不够。目前,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渠道主要是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村民小组会等形式,群众对村务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参与不够,对村务管理的满意度普遍不高,个别地方干部群众相互猜疑,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三是监督不到位。对村级干部的监督,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平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不敢,监督机构太软”的现象,很多负责监督的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甚至没有监督机构,容易出现“问题出了打板子,矛盾大了才重视”的现象,给村集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为有效解决以上问题,文安县探索实行了“四议三公开两监督”工作机制,经过在全县两年多的推广运行,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二、“四三二”村务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 “四三二”机制核心是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保证群众在村务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村务运行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 1、“四会议事”:明晰“村官”权责,使村务决策程序化。对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公益事业的筹资筹劳方案、土地承包经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建设、宅基地的使用、征地补偿、处置村集体财产等重大村务事项的决策,按照党支部提议、村“两委”联席会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等“四会”的程序进行决策。(1)党支部提议。对重大村务的提议,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符合村情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提出决议预案,报乡镇党委审核后,提交村“两委”联席会商议。(2)村“两委”联席会商议。对村党组织提出的决议预案,在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进行沟通、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并具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以上方可通过,表决通过后提交党员大会审议。(3)党员大会审议。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半数以上,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审议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4)村民代表(村民)会议决议。参加会议的人员及人数须符合法律规定,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形成书面决议。形成决议后,由村党组织将表决情况和结果报乡镇党委备案。乡镇党委、政府在“四会议事”决策程序中负责指导监督,确保村务决策不出偏差。“四会议事”的决策方法,突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保障了农村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使村民由村务的旁观者、上访者变为决策者、管理者和监督者,初步形成了“村村组织议、户户参与议、大家之事大家管”的民主决策氛围。 2、“三个公开”:明晰“管家”过程,使村务公开流程化。通过对决策内容、过程、结果的全程公开,突出群众对决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1)实施决议内容公开,“四会议事”通过的决议,一律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告,公告时间5-7天。(2)实施过程公开,决议执行过程中,村“两委”对阶段性工作要形成公开报告,经执行监督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开。(3)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决议实施结束后,村“两委”要形成整体公开报告,经执行监督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开。同时,决议实施结果由村党组织负责向乡镇党委报告。实施“三个公开”,解决了当前村务公开中重财务公开、轻决议执行过程公开的问题,变遮遮掩掩的“雾公开”为全程透明操作的“流程化公开”,让村民从村务公开中理解村干部、支持村干部,调动起村民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3、“两组监督”:明晰“小组”职能,使村务监督科学化。就是通过设立村务执行监督和财务监督两个小组,对村务执行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两个监督小组成员由村党组织推荐,村“两委”联席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每个小组由3人组成。两个监督小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两委”干部执行决议的过程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接受村民监督。此外,两个监督小组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对本村“两委”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两次评议不称职的村“两委”干部,按照目标承诺制的要求自动辞职,村委会成员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程序终止职务。(1)执行监督小组,对“两委”干部是否廉洁高效,是否严格落实决议进行全程监督;(2)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收支是否合理,票据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财务票据由财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村委会主任签字,再报村党组织书记签批,方可入账。两个监督小组的设立,实现了在监督范围上由原先单纯的财务监督向全方位拓宽,在监督方式上由兼职监督向专职监督转变,在监督时限上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发展,在监督方向上由乡镇对村干部的垂直监督向村民自我监督延伸,从源头上堵塞了农村监督体制上的漏洞,提高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综合效果。 三、“四三二”村务运行机制推行产生的社会效益 “四三二”机制在该县383个村街运行的基础上,已在全市推广,运行两年多来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村党组织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作用明显增强。该机制理顺了乡镇党委、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级监督机构四者之间的关系,全面提高了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将村党组织领导农村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为村党组织主动开展工作搭建了平台。在今年开展的基层建设年活动中,针对全县39个帮扶村进一步规范了“四三二”工作机制的运行,全部建立的村务监督机构,为开展好活动打下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截止8月底,39个帮扶村共谋划帮扶项目343项,计划总投资5407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983万元。 二是群众对村务管理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在村务运行的各个程序上,最大程度地扩大了基层民主,群众对村务管理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两年多来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如该县大庄子村宗派矛盾尖锐,曾发生大规模集体访、越级访,是远近闻名的“老大难村”。该村推行“四三二”工作机制,逐步理顺了关系,化解了矛盾,村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为了增加集体收入,该村决定把村红白理事会对外出租,在党支部领导下,经过“四会议事”,很快形成了决议,由执行监督小组、理财监督小组组织,进行了公开招标,整个过程没有听到群众任何猜忌的声音。 三是农村干部谋事创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四三二”工作机制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把村干部从群众的猜疑中解脱出来,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效激发了农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该机制推行两年多来,全县383个村党组织实际谋划完成工作目标1210项,超过任期承诺目标165多项。群众参与村务事项260件,共新修村街道路478千米,新建农民公寓楼14.4万平米,解决农民焦点、难点问题1326个。 四是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初步形成。通过该机制的运行,使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诉求有回应、监督有保障”,有效预防了权力的滥用、乱用。同时,该县这种把监督权力交给群众的做法,消除了群众与干部之间的隔阂,化解了大量因干部办事不公、财务不清引发的干群矛盾。该机制运行两年多来,一批群众关心的农村饮水、村街道路硬化、农村环境整治等热难点为得到有效解决,村级信访量逐年下降,村干部违纪案件逐年较少,20个村实现了由乱到治的转变,切实为喜迎十八大胜利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层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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