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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广超法师弹指讲中观五 有我或无我

 智觉居士 2012-11-22

听广超法师弹指讲中观五:观本住品第九

有「我」或「无我」

    观本住品是第九品是谈到的问题。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五蕴和合之内是否有,还是另一个五蕴和合之外有个?就是说有人认为我们的身心组合成我,有人说不是,身心归身心,我归我,这个无量劫以来都是不变的,即所谓的灵魂不变,而这不变的灵魂随着因果轮回出现不同的身心受报,这样的我佛法称为神我,并不是五蕴和合的我。比方我们说,汽车里面没有,可是执着神我的人认为汽车里面虽然没有车,可是有个在外面你是看不到的,就是有个人翁,在影响着车。所以有些人就认为我们这个因缘和合的身心里面有个我,而另外一种见解就是认为身心之外有个

    若无有本住 谁有眼等法
   
以是故当知先受己有本住

    因此外道的人说,眼耳鼻等诸根,还有受苦受乐的心及想法,是谁在受这些苦乐,是谁在作这些东西?受这些果报?他说必定有个在做,他本来就在,而不必在受苦乐时才出来,这里所谓本住的我,即世间称的灵魂。 

    因此若没有本住的我,是谁在受眼耳等根的果报?因为眼耳等果必有人做它们才能出来。但我们佛法说我们有六根的果报是因为过去世所做的业力所造成,并不是有一个永恒的我所造。他又说,因为有六根的果报,所以知道一个做者现在来受这些果报,我们也时常有这种看法,认为过去有一个造业的人,那今天就来受果报,那个人就是。再说先有六根在受乐的果报之前就有个本住的我了,就从此知道,因为我就是做了些因果而得到今天的身心,现在就来就受报。

    若离眼等根 及苦乐等法
   
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论主就此破上述的观点:如果说如果离开眼耳等诸根,及所知的苦乐等法,先有我而后有我所知的法,那这个先有的我知道的是什么?根据佛法来说,能知和所知的不能分开的,而如果说有一个能知道的在知道,有一个被所知道的被知道,不可以。我们一般说法,我的心在这边,有东西出现,所以我知道。佛法不认为是这样,而是说每一个刹那一个境界出现时,那一刹那同时生出警觉的心,二个一起出来,并不是说有一个心常在那边,从佛法来说是属于常见。如眼识依靠眼根接触外景时,然后眼根知道外面外景的当时是一刹那的眼识知道一刹那的色尘。并不是有一个眼识停在那儿不动,然后色尘来了。所以能知和所知是一齐的,如母亲生孩子是一样。那么,如果你知道东西,你才能称为能知道,如果你不知道东西,就不能称为能知道,也没有知的资格,就是说当你知道一件东西时。你称自己为能知道,如果被知道的东西不见了,能知者还在吗?不能。因为没有东西让他知道,他也不是能知者,他也不知道他是能知者。好像有一种动物生下来是没有眼睛的,你不能说是他是看不见东西的动物,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没有眼睛)。除非说他知道有这回事,才能说他看得见或看不见。同样的,当一个能知的心,他没有知的作用的时候,他不知道他自己了,他也不是能知了。如果所知的法没有了,那个能知的我也不存在。 

    现在因为外道说如果六根还未生起之前就先有我,这个我能知道各种法,这不能发生,也不能存在。他用什么来知道?没有东西让他来产生知道,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我,或是什么,没有东西在里面。若离眼耳等而有本住者亦应离本住而有眼耳等前面是用知道的方式来说,不可能知道有个我。现在是以依靠我的眼睛耳朵等根来知道,(不是我来知道),那么就知道有我的存在。意思是说如果你认为有个灵魂,他本身不能存在,须要依靠身心来知道和感受,造业等,那这些眼耳等诸就应该而不必靠能知的灵魂(本住者)。那也应该离开这个灵魂。为什么呢?因为灵魂如俱有眼耳诸根的话,灵魂就它不必去转世投胎就有了。因为他本来就有了。肯定的是我们会认为我有灵魂,然后进入父母亲所生的色身,因此离开了眼耳鼻等诸根的话,有个独立的灵魂的话,相反来说,眼耳鼻等诸根可以自己独立了,而不必靠这个灵魂了也能知道,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离法何有人离人何有法

    就是说所知的法,和能知的人,因为法而知道有人在知道。比如说看东西,因为有东西被看,眼睛去看,所以眼睛知道他在看,如果什么东西都没有,眼睛也没办法看,他也不知道他能够看。再比如打你一巴掌,必然要由一个你,和我来打,没有你,我能打谁?没有打这一回事。就说,能够做,和所被做是一齐的,不可以分割的,所以法和其知道的人是一齐的,不可以说先有人,才有法,因为当他知道法的当时,他即知道他有这个人的存在。假设说真的有一个灵魂,他什么都没有,他说他是我,他能够知道什么?手脚眼诸根部没有,他说他知道什么?他用什么来当我来知道?不能,他必定要拿一个东西来知道,然后他才知道他存在。因此因为有诸根和心法,才知道有个能知的我,因为有能知的人, 他才知道有个能被所知的法,所以能知跟所知是互相为因缘。

    一切眼等根 实无有本住
   
眼耳等诸根异相而分别

    有人说眼耳等六根的作用,不是它们自己能作用,而是有我在作用。为什么这样说呢?有人指出一个人死了,他的六根都在,但是都不能作用,是什么原因呢?就是没有灵魂的关系。因此论主就破说,六根的作用实在没有同一体的我,因为眼耳等诸根各有自己不同的能知作用,怎么不同呢?眼睛只能看颜色,耳朵只能听声音,受的心只能感到苦乐,不能看不能听,想的心只能想形象不能受,念只能记忆而不能想等。他就说你认为的那个 是一体的六根作用是分开的。

    若眼等诸根 无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云何能知尘

    而外人反过来说:如果说眼耳等诸根,都是它们各自作用,而没有一个我在使用的话,那么这些器官那里有资格看和听呢?为什么呢?比如一个死人,他的六根那里能够作用呢?所以死人应该是有根没有我,外道这么说。那论主就破说,见者闻者受者等都是我,不是眼看耳听等,那么看的听的都是同一个人,那么看的眼根也能听,能听的耳根也能感受苦乐。意思是说,如果你认为不是眼睛看耳朵听的话,而是我在看我在听,那么可用眼睛来听,耳朵来看都可以了,因为他不靠六根而是靠我。即是说六根是被使用,如果不在六根就不能用了,好像死人。论主说如是这样的话,即我在听在看等,那何必要六根呢?而六根也能互相作用了,因为是在作用,眼睛也能听,耳朵也能看了。如果六根能够互相作用的话,那我们就承认有一个了。事实上不能。再说,如果你的能看能听,那你就不须要这个身体,也能看能听感受苦乐等。所以如此推理一个人死了,他的灵魂就不能作用了,这是自打嘴巴。

    若见闻各异 受者亦各异
   
见时亦应闻如是则神多

    又有人认为是能看的我和有听的话,感受和想的心念也有各别的我,那这样的就有很多个了。因为是你看东西的时候,也能听,灵魂就变很多了。就是说有灵魂在身体里面作用不能成立,很多灵魂在身体里面作用也不能,为什么呢,因为这跟灵魂的我矛盾。

    眼耳等诸根 苦乐等诸法
   
所从生诸大彼大亦无神

    另外一种外道又说,我们的六根是从五大(物质)所生,他们认为苦乐也是从五大所生出来的,那五大有个在上面作用,产生六根而能看听等,这就是唯物论。佛法说我们是五蕴和合而成,即物质心念的组合,但这种外道说通通是物质,可是在五大里面还有一个我。这样的说法,龙树菩萨说,不用去辩论,就是如前述的本住我的方法去破它,即问他这个神我是一体呢,还是分开的呢。其实就是说你如果执着你所知的各种因缘所凑成的法里面有一个另外不在里面的我,就是灵魂,都是一样的破法。

    若眼耳等根 若乐等诸法
   
无有本住者眼等亦应无

    就是说你认有本住(我)的话,他就用上述的方法破你,但是如果承认没有本住的我,但有眼耳等六根的法,也是不可能的,因如果没有六根的话,那能知的我也不能作用。就是说,知道东西,以为是眼睛在知道,或耳朵在知道,或鼻子在知道,据佛法来说,这也不能成立,因为知道这件事情是因缘和合,而不单是眼睛能知道。比如说没有光线,眼睛能知道吗?或你一出世,虽然有眼睛,但没有光线,你什么都没看见,你怎么知道?所以知道这回事,须要有眼睛、光线、目标、头等等因缘配合来产生看见这么回事,但我们不这么说。我们说眼睛看到,那么眼睛看到的实相是一刹那一刹那生灭的过程,眼识也是一刹那一刹那生灭的过程,眼识是一刹那生灭的心。所谓眼识,是眼根针对各种目标所生起不同的心识,如看到佛像和茶杯是不同的眼识的生灭,而不是有一个固定眼识停留在那边,它是一些心念在眼根作用,然后它才知道。所以佛法说如果心不在眼前作意,它没办法知道眼前的事。如果心不在耳边,他不知道耳边的事。比如我们常说的心不在焉就是如此。

    眼等无本住 今后亦复无
   
以三世无故无有无分别

    所以说眼睛本来没有那本住(能知的我),眼睛本身也不能看,甚至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也没有,本来也没有东西可以分别(分别只是一种过程)。如我们整天看东看西,我们就认定有一个功能叫,有一个东西能看,然后去找,要吗就是眼睛看,要吗就是看。不是,看是很多心念和因缘凑成,看不同的目标有不同的心念和因缘,而不是同一个人在看。如你看到家人和看到法师的因缘是不一样的,是不同的眼识在看。我起心动念打一个人,后来再起心动念打另外一个人,二个念是不一样的。 

    佛法说无我是讲种种的因缘,来破除我们的我执,但在本品,及观本住品里的我是指独立常在的灵魂的观念,这也形成很多人产生误会,如有些经所说的不变的能见者能闻者,就犯上了这个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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