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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敦基:坦荡的酷吏

 竹影在窗 2012-11-27

坦荡的酷吏     

    与南宋以来市井社会对官员划分为清官和贪官的一般认识不同,司马迁和班固将官员分为循吏与酷吏,而且其褒贬态度也与今日习惯大相迳庭。他们毫无疑问地称颂循吏,同时也有保留地赞扬酷吏,如班固就说:天下乱时,如果不“武健严酷”,如何又能胜任!此时空谈道德,只会玩忽职守。虽然从理想的角度看酷吏未必完美,但是从现实的角度看,酷吏又属必需。

    今日来读《汉书》中的《酷吏传》,可以发现他们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廉洁。列于传首的郅都,“公廉”,不拆私信,亲戚的馈赠从来不接受,熟人的请托也从来不答应。他有一句名言:“出了家门来当官,便当奉公职守死于位下,终不能顾妻子儿女矣。”赵禹,为了廉洁,家无食客,连别的高官造访,他都不遵循礼节回访,目的就在于断绝所有的应酬交往,可以一意孤行。张汤,一生杀人甚多,权势极盛,但他死后,家产所值不超过五百金,而且都是得于皇上的赏赐。跟随张汤的尹齐,死后家产所值不过五十金。

    二是气傲。宁成为吏员时,总是不服上司,甚至冲撞欺凌。周阳由生活在武帝时,对那位汉武帝见时还要正正衣冠的戆头戆脑的汲黯,他偏偏不买账,汲黯与周同车时总是偏身侧让,不敢有所冒犯。史书说周阳由当地方官,一定要除灭当地的豪强;他当太守,便把平级管武事的都尉当成下级县官一般使唤;如果他自己当都尉,就一定要爬在太守头上,独揽大权。

    有这两个基本的特点,他们得以严格执行法律,对一切不服从法律的人们特别是皇亲贵戚和豪门之后施以重刑。济南有三百余家组成豪族,横行不法,人不能制,郅都一到,马上将首恶抓来杀掉,豪门战栗;他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他都侧目而视,号为“苍鹰”。纵上台后就得罪了将自己从强盗转为官员的皇太后。皇太后外孙之子犯法,他依法办事,使皇帝对他刮目相看。宁成本为酷吏,治关时,商人有句民谣说:“宁见乳虎,无值宁成之怒”。义纵一到任,宁成住地之地方官,便不顾宁成前来迎接,将宁成抓拿,破碎其家;他任定襄(今内蒙呼林格尔以北)太守时,将狱中犯重罪的二百余人和私入探望的二百余人一网打尽,同日捕杀,真是鲜血淋漓。王温舒任河内(今河南武陟西南)太守时,当时只有秋冬两季可以杀人,王温舒就任时已是九月,他暗中令人备好私马五十匹,布置从河内到京城的驿站,一到任就展开大搜捕,将境内不法家族尽数捕到,而且连坐至千余家,罪大的族,罪小的杀,而上报的报告两天就从京城批复,众人皆惊为神速,到十二月,郡中无犬吠之盗。王温舒心尚不平,甚至越境到他郡去追拿逃逸的罪犯。适逢立春,不能行刑,王温舒顿足叹曰:“唉,如冬天再长一月,我的事就可以做完了啊。”

    这些历史上有名的酷吏,既廉洁,又严执法令,不畏权势,真个是坦坦荡荡,无所畏惧,比起小心谨慎、束手束脚、爱玩点儿小手腕的循吏来,他们真是痛快爽气,而其治下也大多夜不闭户,道不拾遗。如此说来,酷吏岂不成了官中楷模和后人学习的榜样?

    回答当然是不尽然。如要追索其中缘由,关键就落在酷吏们遵循的究竟是何种法律上。对此,杜周的一句话可谓泄尽天机。杜周为廷尉时,皇上想打击的人,他想法治倒;皇上想释放的,他长久拘留不处理而慢慢显露其冤。有人质问他:“我为天下执公平,而不循法度,专以皇帝的意思办案。案子难道是这样办的吗?”杜周回答说:“法度从哪里来?前头皇帝定下的为律,后头皇帝定下的为令。各当其时而为是,有什么不变的法度!”这就是说,在一个法律纯粹等于统治者意志的时代,就是严格遵循法律,天下仍无公平可言,因为法律已经没有了神圣的意味,只堕落为专制统治的简单工具。只有当法律是为保护公民的神圣权利而设立时,严格遵循法律才成为光辉灿烂的典型。

    天赋人权的学说出于十八世纪的欧洲,我们的祖先当然不可能据此来批评汉代的酷吏。但是在我看来,酷吏严延年母亲的一句话已经致命地击中了他们行为逻辑的痛处。她说:“天道神明,人不可独杀,滥杀人者必被杀。我将东归,为你整理墓地耳。”事情发展也果如严母所言。实际上,人皆有生存的权利,自己要生存,先得容得别人生存。如果蔑视别人的人身自由,不尊重别人的生命,那么,在同样的逻辑下,你的生命也势必不能为他人尊重。无数用鲜血和生命铸就的悲剧已经说明了这点,对此难道我们还需要读古书了解吗?

    与循吏相比,酷吏倒显得更加坦荡,更加爽直,从某个方面看更符合一般的道德认识。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人性中恶的方面更为天生、更为直接,而善的方面却需战战兢兢、勉力养成呢?这已经导入了一个深深切入、但又很难遽断的问题纵深。面对浩瀚的历史和现世,我们只能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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