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了好几年书法,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书法是什么?” 这似乎是个“天问”,就像美学中的“美是什么?”,一直争论不休,各执己见。有人干脆将它悬置起来。不过,一门艺术连自己是什么都说不清楚,总不合适吧。 我想,首先书法要写“字”,这是一个基本事实。无论是写一两个字,还是十几万字;写有意思的内容,还是梦呓般瞎写;写看得懂的汉字,还是用汉字部件再造“新”字。总之,得写汉字或是写出汉字那种味、那个形。这是书法的底线,不守住它,就没有书法了。 再者,书法总是要表现点什么、传达点什么的。什么呢?是书家的思想、感情、趣味等等。随手翻开一本书法字典,就看头一页的“一”字就有几十、上百种写法。“长相”各不相同,或方或圆,有粗有细;情趣大相径庭,苍茫、秀润、跳宕、雍容……就像看到一群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我们甚至还可以臆想:颜真卿该是强壮的身板,东坡先生则有些矮胖……书法传达出的这些信息可不是书家在书写时想着要把它塞进作品中(这会影响创作的顺利展开),而是在书写中自然的流露。所以古人常说:字是“养”出来的。用经历、用学识、用智慧去“养”它。 最后,书法必须是书写。它不能事后修改,不能与人合作,必须是一个人一气呵成。因此,书法是“写”字,不是“画”字。“写”这一书法特有的创作方式联结了字与书家的思想、感情、趣味。汉字是“象”,思想、感情、趣味是“意”,再加上“写”,三者合一,才能称得上是“书法”。 因此,“书法是什么?”这一问题可以作如下回答:书法是以书写为创作方式,通过汉字表现情感意象的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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