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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写给购房人的七个忠告之三

 苍沧 2013-03-24

 忠告三:

  关注购房合同中的三个关键点,即付款、过户、延期履行

  大多数购房人都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培训,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两眼一抹黑,只会按照中介的要求填写,甚至整个合同内容的填写全部由中介代劳,自己只是最后签名了事。等对方发生了违约行为,才发现自己所签的合同漏洞百出,没有一条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整个购房合同中,有三个关键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只要大家把握住了这三点,基本不会出现严重的合同履行问题。

  关键点一,购房款需要分几次支付,时间节点如何确定。以贷款买房为例,购房款的支付分为四次,依次顺序是定金、首付款、按揭款、尾款。相对应的时间节点是,签订定金合同时、签订购房合同时、办理完申请贷款及抵押手续后、入住并办理完毕物业交割。

  最容易导致纠纷发生的是,卖方不配合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卖方房屋不能及时办理抵押,卖方房屋不具备上市交易资格,买方公积金贷款数额不足以支付购房款,买方在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拖欠物业费无法与买方办理物业交割。

  关键点二,过户时间的确定,这是卖方最关心的问题。因为一旦过户,自己的房产就成为别人的财产,每一个卖房人都担心钱房两空。

  在实际的合同履行中,大多数人都会约定,只要买方支付了首付款就可以先期入住,而不是拿到房屋权属证书后再入住。

  其实这样做容易激化矛盾,一旦买方后续房款不能按时支付或卖方房子无法顺利过户,双方的心态就会发生变化,买方认为自己已经进驻,不担心卖方将其赶走,卖方认为,虽然你住着但房子没过户,仍旧是我的,我随时可以将你赶走。

  双方一旦具备这样的心态,就会出现两个极端行为,要么用过激的行为刺激对方加快履行合同,要么就是一直拖延合同不管对方如何催告,就是不着急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矛盾极易形成。

  关键点三,关于延期履行合同,对于买卖双方都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形。但很多人所签的合同,都是由中介代填,中介为了快速成单拿到中介费,往往会避重就轻地填写合同违约责任,避免买卖双方长时间就违约责任"讨价还价"。

  中介常用的方法是,要么不填全部划掉,要么填写的违约责任非常轻,不让双方过度关注。

  为了避免在一方出现延期履行时,守约方无法维权,我们建议,在合同签订时,就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做出明确约定并写明如超过履行期限,按日计算的延期履行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

  如在合理期限内,延期履行方仍未能履行完毕约定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再次提醒大家,忠告三中所提到的这三个关键点,是合同的关键组成部分,买卖双方必须清楚地约定与其有关的内容,否则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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