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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一日一说(企业所得税141)—境外所得税抵免(2)

 刘刘4615 2013-04-12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1)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总额
  简化形式: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15%/12.5%
  境外税前所得额的确定:
  A:直接告诉税前所得;  
  B:告诉了分回得利润和国外已纳税款得数额,二者相加即可;
  C:告诉了分回得利润和国外的所得税税率,需要公式换算: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
  (2)实缴税额:包括两部分内容: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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