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委内部监督检查要“四个突出” 发布时间:2012-10-30 16:13:34 来源:郴州纪检监察信息网
一是要突出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廉洁自律放在重要位置,专门制定完善种类监督检查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在此基础上,从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入手,加强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务招待、公务用车使用、财务管理、文档传阅等作出具体规定,使纪检检察机关内部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要突出绩效。要通过监督检查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效能,增强绩效观念,并对各项具体工作推行限期办结制度,做到来信来访定期回复,案件检查定期结案,案件审理限期终结。 三是要突出反馈。要把案件查处回访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途径来抓,在案件审理时,要看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看证据是否确凿,看定性是否准确,看处理是否得当,看程序是否规范,看涉案人或单位对处理结果是否真正服从。通过实行案件查处回访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宗旨观念,提高了办案质量。 四是要突出民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邀请部分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的方式,不定期对纪检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评议,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以外部力量来推动系统内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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