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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疯人院】

 浪潮之巅 2013-07-19

据说精神病人不会意识到自己有病,在他们眼中,自己以外的人才是疯子。也许在他们看来,这些有着统一模样,统一神情,几乎统一的工作,统一的品味,统一得具有齿轮一样咬合频率,面目雷同到可以互相交换也不会出现障碍的家庭、妻女的人,才是最无趣的人。彼此互为疯子,这一群有统一面目的疯子主导大多数,他们建设和占领了城市,所以另一拨疯子只好被锁在笼子里,或者自行出城。

流落公路上的疯子们,他们张牙舞爪地回复到本我,用原始的方式去为自己命题,把嚎叫,歌唱,哭泣,抚摸都留给道路,在一次次扑面而来的风沙草屑里捶打飞不起来的肉身,他们清醒如斯,活络如斯,身上有着最可爱的疯狂感性,他们也偏执神秘,不顾一切地向前。经常深感不适,仍然不知道到底自己为什么会成这样子,为什么做这些无聊的事情。

城市病如同蘑菇一样无所不在,却也在阳光下繁衍病菌,日夜兼程地一点点侵蚀年轻的肌体、大脑、肠胃、血液,现代化杀死了最初的城市,城市自己杀死了城市,最初的受害者是那些敏感不安的青年人。

《猜火车》(Train Spotting,1996)里马克和他的朋友对苏格兰爱丁堡爱恨交织,在无数“选择”面前,他们拒绝答案,早就知道那些接受任何选项的人,迟早要成为衣冠楚楚的疯子,宁愿沉醉在毒品制造的幻想,性爱带来的战栗里,也不去和他们对立的疯子同流合污。用最高调的方式允许自己去成为一个光明正大的废物,坑蒙拐骗自我戕伐。他们还是没有走出城市,只能猜测下一班列车什么时候出发或到达。

不选择就是放弃,不想成为疯子的方法,就是远离疯子,干掉疯子,或者成为另一种疯子。有一个模糊的提示一直闪现在银幕深处,躁动在每一条出城的路上,城市是世界上最大的疯人院,他们必须逃离,才能不再思考任何关于主流社会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价值观和生活标准,获取片刻的解放和安宁。

那一天,在德克萨斯州熟悉的阳光下,偷车贼克莱德把车主的女儿邦妮从窗口叫出来,眼神洋溢着明亮宁和,他们好像久未谋面的老友,含情脉脉。克莱德展示了一番他作为男人的本领,邦妮就跟着他欢欣如归地上路了。在她眼中,克莱德比任何正常人还正常,干净、礼貌、周到,像一个古代绅士。他的出现仿佛就是来搭救一个被囚禁在城市笼子里的孩子。

克莱德告诉邦妮自己靠着打家劫舍过日子,邀请她一同上路,去过漂泊不定的生活,这么明亮清澈的男人,像一个从天而降的圣人,他的言行甚至在邦妮眼中带着那么不可思议的神圣,翕动的鼻翼吐纳着带着远处赶来的美妙喘息。神奇的感觉激发了她心底隐隐的冲动,抬起头她内心的蓝图已经在公路上展开。

这个有性功能障碍的男人,在强悍外表下面,居然有一副无法言说的拧巴和磕绊,遇见这个火焰一样开放的女孩,就慢慢被点燃沸腾,体会到作为男人在当强盗之外的一份柔情和快意。松绑的身体,舒张的心脏终于合一,可以正常地运作。直到最后像靶子一般被狙击成蜂窝累累的活体标本,也不改气概,怯弱的警察仍然小心翼翼地不敢接近他们不可一世的遗体。

这些青年人,他们必须疯了,世界才能回复到鸿蒙未辟时的混沌,天大地大我最大,在危险里获得生之觉悟。从德克萨斯,到路易斯安那,再到密西西比和俄克拉荷马,邦妮和克莱德所经之处是他们的靶场,游乐场,约会之地。爱意和信任在枪声和马达的躁动中越来越坚固和甜美,潇洒不凡的身手,无法分开的亲昵和厮守,一路下去,已让他们成为对付城市的专业投弹手。

《邦妮和克莱德》的真实故事发生在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搬上银幕正是嬉皮士运动正走进高潮的时候,颇像是借古励今,这两个雌雄大盗、亡命鸳鸯,就是嬉皮士自己的化身,藐视一切成规陋俗,浑身不凡的真气乱窜,只待石破天惊的大业降临。电影荣获了奥斯卡大奖,也正是城市里正常的疯子们,对这两个公路上的疯子的爱戴和感佩,对疯子精神的敬畏和致意。

从城市逃出来的邦妮和克莱德的最终死亡,简单,干脆,利落,符合客观叙述要求,既有黑色电影和自然主义色彩,更有殉葬者的落拓和决绝。之后数十年,在公路电影图谱上,那些无政府主义年轻人的死亡,对着僵硬的现实,无数次迎头撞上去,他们是鸡蛋一样的愣头青,不惧怕任何一面有形和无形的南墙,虚无主义者用现实主义的手段,获得话语权,建立属于疯子的坐标体系。

女人的清醒尤为疯狂,《末路狂花》(Thelma & Louise,1991)里的塞尔玛和露易丝,从出发那一刻起,就没想过再回头。事到如今,天高海阔,脚下大路通天,可以尽情徜徉,至少露易丝不用对自己共事的年轻女孩善意地劝诫“抽烟会影响性欲”,自己却必须一根接一根点燃香烟。没有性欲,没有希冀,在没有任何悬念的时间轴上,打发快要发疯的沉闷生活。

循规蹈矩的塞尔玛同样在夹缝中分裂自己,这次和露易丝一起出来,才感到不必在丈夫面前小心翼翼低眉顺眼的自在。经济不独立,人格不自立,像宠物一样被圈养,哪一天不高兴,就被鞭笞和驱逐,一言一行都看男人眼色,吃点东西都得讨好他,时时假装乖巧,不惹他生气。现在,这些都可以统统抛诸脑后。

绷紧的神经一旦松弛,身体就可以野草一般疯舞。她们在酒吧里现出疯子的原形,和陌生男人肆意亲热跳舞,趁着夜色街灯,毫不客气地用柔嫩的手指扣动扳机,干掉想要侵犯她们的男人。对一切大男子主义行为说不,让那些企图控制和束缚他们的人统统去见鬼。

她们勇敢地和漂亮男孩做爱,即便被诈骗也不后悔,体会到身体深处的第一次高潮,也第一次知道怎么凭借着自己的力气轻而易举地获得生而为人的尊严。离开故作姿态、伪善严酷的紧张生活,离开夜晚和白天分界明确的地方,蒸腾在烟草和酒精中,道路给了她们无尽的快活。

有些时刻,她们也会惆怅一下,想到已经离她们越来越远的熟悉生活,未卜的明天。热烈的银幕上,露易丝惨淡的一笑,却那么镇静,她说,再也不愿意活在脱口秀电视节目里。重回昨天的日子,能让她们快乐和自由么?那样迟早一天只会把她们活生生逼成行尸走肉。

在疯子聚集的城市,任何正常的人都掩盖着疯子的本质,层层叠叠的高楼、铺位、门牌之下,你是忧郁的油漆工,倒霉的超市店员,高龄的侍应生,面无表情的公务员,你在想象着有一天冲出去隐形的层层包围圈,塞尔玛和露易丝已经飞过山谷,永远把笑容凝固在热烈得想杀人的晴空下。

不要钻戒,不要婚纱,不要按揭,不要信用卡,不要超级市场,不要方便面,不要牛排,不要快餐,不要名牌,不要和所有人一样既定的圈子,固定的工作,不要生育和你一样重复枯燥职业的孩子,不去为任何后悔重蹈覆辙。

像孩子意气用事一回,解决掉这些恼人的问题,离开城市疯人院,出征上路。那些已经阵亡和失踪在公路上的疯子们,是这么清醒地预先看清了这个社会的本质,然后决定离开,身体力行地执行下一步的行程,哪怕青山依旧,尸骨无存。
 
 

因为我没有走在路上的生活,自然体验不到这种义无反顾的精神状态,也理解不到那“疯狂”背后的无规则行为,我的出行都是有计划有目的的的。文中的种种行为是我的禁忌,故事的结局是我的恐惧。也许我早就已经习惯了“城市疯人院”的生活方式,喜欢美好的规则、安宁的生活。但,这并不影响我追求开放的心态和自由之精神。我也不认为暴走一次,生活就会从此不一样,人生的修行应该是一生的事情。

但,我敬佩那样的人。

很多时候,我们都在宽慰自己,还有机会,还有大把时间。可是,往后与现在总是不同的。在身体的巅峰时期,每一节关节都灵活听话,腰肢能弯曲至不可思议的程度,重金属摇滚引爆体内无数个小宇宙,繁花一样绚烂瑰丽。

往后的日子,皮囊逐渐笨拙,终于困住了生动的魂魄 ,开始规规矩矩做人,在磕磕碰碰中失去棱角,圆滑精致。

如作者所言“那是你自己先老于道路,被时间磨圆陈化,衰退于每年从眼线里落下又升起的太阳底下”。 所以,在对生命的怀疑前,在对世界的失望前,以及对人生的妥协前,而且你又那么的渴望,为什么不毫无目的去一次远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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